1樓:匿名使用者
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法規定:子女自出生之日起,就有贍養父母的權利和義務版。
你所謂的親情斷權絕書是沒有任何法律效用的~只要是你親生的父母,你就有義務贍養他們~樓上所說的到當地部門辦理公證是不可能的~他們不會給你辦理,就是辦了,依舊沒任何法律效用~而且會追究公證部門責任!!
2樓:吾本漁樵
按照法律規定,父母子女關係除了子女在未成年時被收養可以解除外,生父母與子女關係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解除。也就是說,在法律上除了辦理收養手續外,根本不存在辦理「斷絕父子關係」的程式。
3樓:郭永生
不存在辦理「斷絕父子關係」的程式。
4樓:匿名使用者
父子關係無法斷絕,對父母的贍養是應盡的義務
5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是養父母與未成年養子女,其他父子關係從法律上是不能斷絕的;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因父母做出書面材料而免除你的義務
6樓:山東曹培鐗律師
需要雙方噹噹地的公證部門辦理公證
7樓:無古今
我也幫不了你了,你們永遠是父子,這個事實改不了
斷絕父子關係的法律程式有哪些?
8樓:華律網
親生父子是不能斷絕父子關係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9樓:一莖葦葉
親生父子關係無法在法律上斷絕。
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繼子女。
符合法定條件可以解除父子關係。《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沒有過任何的撫養教育,那麼他們之間只是純粹的姻親關係,雙方無任何權利義務關係。
2、親生子女。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父母子女關係分兩大類: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和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
如果是親生關係,我國是沒有法律依據能夠解除。私下的協議不具備法律責任。
建議遇到任何事都要好好商量,珍惜親情,不要一時衝動。
10樓:勤音府初之
1.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有血緣決定的,我國法律不支援父母子女之間斷絕關係。
2.只要你已經成年,而且和父母分家另過,不斷絕關係,你的債務也不會影響父母,我國法律上沒有子債父還的規定。
3.另外欠其他貸款還好說,如果是信用卡欠款多了,在銀行指定的還款期限內不償還的,有可能涉嫌信用卡詐騙罪,不僅是需要償還的問題,你還有可能被公訴判刑。
4.你雖然離婚了,但你也是在離婚之前的債務,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你把財產全給妻子的行為可能認定為無效,你妻子的財產仍然有可能被執行。
11樓:**ile灬微光丶
自然血親的父母與子女關係,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予以解除,也不能通過登報宣告或雙方協議等方式而消滅。即使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也不能解除與子女的關係(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的特殊養父母與子女之間,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解除父母與子女的關係)。
平時大家聽到的家庭成員不和睦、父母與子女關係惡化而導致的「脫離父子關係」情形,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目前,我國法律也是禁止斷絕親子關係的,因為這有悖於社會的公序良俗,即使起訴到法院,也不會予以受理。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對家庭關係糾紛沒有協調處理的辦法。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子女對父母也有贍養義務,如果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或者子女沒有盡到贍養的法定責任,都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履行法定義務。
此外,如果父母不想將全部或部分財產遺留給特定的子女,可以通過立遺囑的方式,「剝奪」特定子女的繼承權,而不用強求於「脫離父子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全國律師協會民委委員、副主任律師張承鳳表示,如果父母與子女之間有血緣關係,那麼是不能解除關係的,而如果是非親生,屬於收養關係,雙方關係又確實惡化的情況下,在子女**後,可解除收養關係。但是如果想在法律上解除收養關係,需要走法律程式確認。
根據《收養法》的規定,對於年滿18週歲的被收養人,如果長大後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已經到了無法共同生活的程度,再維持收養關係對雙方均不利,且被收養人已經長大**,具備自我生存生活的能力時,養父母和養子女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如果不能達成協議的,主張解除收養關係的一方,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參考資料:新華網 - 男子找小三不顧家 其父欲斷絕父子關係求助**
斷絕父子關係在法律上的程式有哪些?
12樓:左手半夏右手花
沒有程式,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而有關脫離自然血親關係的宣告當然也是無的。
父母子女關係通常基於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發生,也可因收養而發生。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只能因死亡而終止。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可因收養的撤銷和解除而終止。
擴充套件資料
親生父子關係不可斷絕,法律也不承認和支援公民個人斷絕親生父子關係的宣告和主張。繼承權是公民的個人權利,公民可自由選擇放棄與否。但繼承權與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存在交換關係,不可以放棄繼承權為條件而不履行贍養義務。
親屬關係證明的有效期以公證書上所載為準,如未說明,一般是長期有效的。親屬關係公證是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申請人因血緣、婚姻、收養而與他人產生的相互關係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13樓:華律網
親生父子是不能斷絕父子關係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14樓:**ile灬微光丶
自然血親的父母與子女關係,不能
通過法律手段人為予以解除,也不能通過登報宣告或雙方協議等方式而消滅。即使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也不能解除與子女的關係(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的特殊養父母與子女之間,可以按照法律規定解除父母與子女的關係)。
平時大家聽到的家庭成員不和睦、父母與子女關係惡化而導致的「脫離父子關係」情形,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目前,我國法律也是禁止斷絕親子關係的,因為這有悖於社會的公序良俗,即使起訴到法院,也不會予以受理。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對家庭關係糾紛沒有協調處理的辦法。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義務,子女對父母也有贍養義務,如果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或者子女沒有盡到贍養的法定責任,都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履行法定義務。
此外,如果父母不想將全部或部分財產遺留給特定的子女,可以通過立遺囑的方式,「剝奪」特定子女的繼承權,而不用強求於「脫離父子關係」。
擴充套件資料
全國律師協會民委委員、副主任律師張承鳳表示,如果父母與子女之間有血緣關係,那麼是不能解除關係的,而如果是非親生,屬於收養關係,雙方關係又確實惡化的情況下,在子女**後,可解除收養關係。但是如果想在法律上解除收養關係,需要走法律程式確認。
根據《收養法》的規定,對於年滿18週歲的被收養人,如果長大後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已經到了無法共同生活的程度,再維持收養關係對雙方均不利,且被收養人已經長大**,具備自我生存生活的能力時,養父母和養子女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如果不能達成協議的,主張解除收養關係的一方,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參考資料:新華網 - 男子找小三不顧家 其父欲斷絕父子關係求助**
15樓:匿名使用者
1、法律不承認斷絕父子關係,所以也就不存在法律程式辦理。
2、中國法律不允許有血緣關係的父母子女斷絕關係,如果你未成年,你的父親對你有撫養義務;如果你父親年邁,你負有贍養義務,這是不能放棄的。即使雙方同意,在法律意義上講,也不能斷絕關係。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存在斷絕父子關係一說
如果你的父親存在法律上的虐待未成年人的情節,那麼你的父親可能會喪失對你的監護權。
但是,請你三思而後行~!!!
17樓:匿名使用者
狠用心鎝幫你找勒俄,
我國《中國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沒有過任何的撫養教育,那麼他們之間只是純粹的姻親關係,雙方無任何權利義務關係。在這種情況下,繼子女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如果繼子女與繼父母生活在一起,繼父母對其進行了撫養教育,那麼他們之間就形成了相當於親生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繼子女在這種情況下,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
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同時,若你想要斷絕關係,還會受到「不贍養老人」的法律譴責。
但是如果你是因為受到了虐待或什麼不法行為的侵害,可以向有關部門尋求幫助,並登報宣告。
但是有一點必須記住,無論如何,你都必須贍養父母。
希望想斷絕關係的那個人三思啊,父母對於我們絕對是功大於過的,無論任何,也不能說斷就斷啊`
18樓:匿名使用者
甴父子任意一方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即可。
19樓:匿名使用者
哥哥 性情粗暴還打自已的父親以及家裡的所有叔子
法律上脫離父子關係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 父子關係法律上沒辦法脫離,這個是人倫,不能由法律來違背。由於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係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係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 義務關係。既然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係,那麼,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也就自然不能...
辦理斷絕父子關係需要哪些步驟
親生父子是不能斷絕父子關係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許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如果是親生父親,很抱歉,斷不了。除非你和其他人形成合法的收養關係,自收養關係成立之...
法律上能斷絕兄妹關係嗎,法律上允許斷絕親屬關係,麼?
不能通抄 過法律來斷絕兄襲妹關係的。兄妹bai關係du屬於自然形成的血緣關zhi系,屬於自然屬性 dao,這個關係並非由法律擬製,不可以通過法律來進行調節,當然也就不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或方式來斷絕兄妹關係。另外,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 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