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領結婚證之前簽得房屋買賣合同!但是領證之後交的首付

2021-03-27 00:51:43 字數 2060 閱讀 7161

1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必須得籤,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已經不重要了,新婚姻法有明確規定,首付是誰出的錢房子是誰的,以後供房,如果離婚,首付方要嘗還另一方供房的金額。除非房子有你們夫妻雙方名字。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徵,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徵。這主要表現為:

(1)出賣人將所出賣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價款;

(2)房屋買賣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3)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不動產,其所有權轉移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房屋買賣合同屬於法律規定的要式法律行為。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於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2樓:小神龍擺尾

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已經不重要了,新婚姻法有明確規定,首付是誰出的錢房子是誰的,以後供房,如果離婚,首付方要嘗還另一方供房的金額!除非房子有你們夫妻雙方名字!

3樓:傲氣比天高

如果分得那麼清 即系未開始就準備好離婚了 那結婚還有意義嗎

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情況應屬共同財產!

房產證在結婚證之後辦理的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5

5樓:華律網

對於房產是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簡要的列舉如下情況:1、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全款支付的,並且登記在自己名下,那麼該房子就是當事人婚前的個人財產。2、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且房子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那麼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分割。

3、如果房子是婚後用夫妻的共同財產購買的,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婚後的財產且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雙方都可以要求分割。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婚前財產啊,一是你們婚前購買,二是你並沒有證明,你對這套房子的購買出過任何費用。如果男方願意,可以加上你的名字,但如果不加,確實屬於婚前財產。

7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購買合同還沒簽也就是說還沒有在房管局備案咯,那麼當然算是婚後購買,不過暫時還不用擔心,由於是男方父母出資,只要購房合同上寫男方個人的名字,房產證也寫男方個人的名字,那麼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可以算是男方父母對於男方單方的贈與,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8樓:雨菲

這個肯定屬於婚後財產,

因為你領結婚證在前,

婚後才辦的房產證,

這個應該屬於婚後財產。

9樓:淼淼楓葉

你有證據說明這房子是父母出錢買的這房子,在你們沒領證之前買的吧!那就是你個人財產!

10樓:心願荷花下

你好,你這種情況基本上是屬於婚後財產。但是你可以用父母買然後贈送給男方一個人。這種情況在法律上面是屬於男方的。aqui te amo。

11樓:老幅爺

婚後財產!結婚證和房產證就是法定證據,除非你有充分的證據否定。

12樓:ok大尾魚

婚後財產,但並不等同於是夫妻共同財產,照你說的情況是男方父母出錢買的那就是贈與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說是後期夫妻共同還貸,那共同還貸那部份是夫妻共同財產。再如果是你女方出錢裝修的話,以後要是離婚什麼的也只能是拿回自己出的那份款。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父母一次性付完全款,並做了婚前財產公證,是男方財產無疑;

如果沒公證,但能證明男方父母付完全款,也算男方財產;

如果有貸款,是男方父母在還,事情說不清楚;

如果夫妻共同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但要除去父母首付的部分才算一人一半。

14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如果是男方父母單方出資買的房,房子落在男方個人名下,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取得房產證,都算男方個人財產。注意保管好父母出資的證據,及出資時間的相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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