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自己辦了手機分期,用我的號碼填在緊急聯絡人,現在律師電話打

2021-04-10 14:43:02 字數 586 閱讀 6457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只是緊急聯絡人,又不是保證人,打**給你只是找人。

2樓:風不涼

不需要的,你又沒簽字什麼的。就說不認識就行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你並未簽署任何保證合同,對其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你有在什麼合同上面簽字嗎?如果沒有,是不需要負什麼責的。只是你可能有義務幫忙找到你朋友

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分期買手機把我填成緊急聯絡人

5樓:yan之緣

沒有你的本人簽字,不算是擔保人,所以跟你沒有關係,不接**就是了,你朋友這事做得太不地道了!

6樓:郭電喜

1、枝首首先搞清楚打**說你是擔保人是不是真的律師。就算是律師,打**也沒清敏什猛正數麼意思,如果發來了「律師函」,那才有法律效力。

2、這種情況最好找律師諮詢一下,有備無患。

7樓:v差就不是

這個你不用管就好,這個事情沒事你的事情

我用身份證幫朋友辦理了手機分期他現在不還錢我能

我不是律師,但是也知道這是一個民事糾紛的情況,一臺手機的金額,就算鬧版上天也就是執法部門出面協權調解決而已。既然你想讓律師解答,能看出來你對他意見很大,不介意用比較激進的做法。那麼從一個普通旁觀者的角度,我覺得你可以這樣做,首先直截了當的跟他說明白,要他還錢,如果不行,那麼就從側面想辦法。比如,你們...

我在建行用龍卡信用卡辦了分期還款,銀行員工又給我辦了一張借記卡,然後把龍卡里的額度2700轉到了借

這是銀行的員工為樓主辦理信用卡現金分期,應該是銀行員工有現金分期的任務。就是我辦了一張建設銀行龍卡信用卡 信用卡是一萬六 六千做了個分期還 可以,建行信用卡在固定額度內,正常新增的刷卡消費,還可以繼續申請分期。但是已經分期的部分不能重複申請分期。我在建行辦了一個10萬元的分期5年的消費卡,第一個月就...

用我身份證辦了張手機卡,給我外省朋友用,他曾經是我大學室友,已經用了半年了,這種不會有安全隱患吧

用你的身份證辦了一張手機啦,然後給你外省的朋友用,他曾經是你的大學室友,已經用了有半年了,安全隱患應該不會有,只要他不亂打 亂發簡訊,沒有問題的,還有就是你也可以打 給他說啊,本來外省用話費肯定也高,況且你也怕有危險,你可以給他把手機號登出了,就說不用了嗎。用你的身份證辦了一張手機啦,然後給你外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