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繼續上訴,可以增加新的訴訟請求嗎

2021-04-21 06:29:22 字數 1898 閱讀 2959

1樓:

9月22日我起bai訴我們當地鎮政du

府,法院以立案,現在

zhi還dao沒有**,我準

專備變更或者增加訴訟請

屬求,請問是否可行? ··不一定。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訴訟請求是否成立)決定。

《行政訴訟法》及《行政訴訟證據若干規定》對原告可否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訴訟法和本解釋外,可以參照民事訴訟的有關規定」這能否成為原告的增加或變更訴訟請求的法律依據。 ·· 是原告的增加或變更訴訟請求的法律依據。

shi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十五條規定: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後,原告提出新的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許,但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還是那個問題-----訴訟請求是否成立、有無必要一併審理。

上訴時增加或變更訴訟請求怎麼處理

2樓:小生

審判實踐中,訴訟當事人對一審判決不服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一般只對原審訴訟請求有關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但是,往往有案件當事人因為一審時的粗心或者訴訟過程中的情況變化需要變更訴訟請求。表面上看是訴訟請求的變更,實際上是提出了一項新的訴訟請求,對此如果二審逕行審理、裁判,可能會違背兩審終審的原則。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4條規定:在第二審程式中,原審原告增加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反訴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民事訴訟中,被告提出反訴的,增加訴訟請求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內前提出。根據《最容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規定,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指定舉證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對於當事人逾期提交的證據材料,人民法院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但對方當事人同意質證的除外。

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第三十五條 訴訟過程中,當事人主張的法律關係的性質或者民事行為的效力與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作出的認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的限制,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變更訴訟請求。

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指定舉證期限。

二審案件能否增加訴訟請求

4樓:逍遙

在二審中可以增加訴訟請求,但法院會對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另行起訴!

那也是以樣,也是新的訴訟請求

5樓:蔣德順

不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提出之後除非對方認可或調解結案,否則只能另案起訴

這是因為二審是終審,但是你增加的訴訟請求,那就只相當於只經過了一次審判,如果你勝了,對方就不能上訴了,你說對方冤不冤枉!好端端的就變成一審終審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是調解不成的話,駁回。

上訴時能否增加訴訟請求?

7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上訴審是審理一審判決,所以原則上是不能增加訴訟請求的。

如果上訴方有增加意向,二審法院可以給雙方調解,調解不成的,對增加一事法院不審理,告知另行起訴。

8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訴訟法》有明確的規定,上訴不能增加訴訟請求,如果雙方不能和解,二審法院會告知其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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