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快一年了,孩子也生了,我卻越來越不喜歡回那個家

2021-04-29 22:17:47 字數 1922 閱讀 2007

1樓:支俐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讓自己過的好比啥都重要。懂得放下,學會去釋懷。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很理解你的處境,他們是不是還會時常冒出諸如「我們2個人這麼大年紀還為你們忙這個忙那個,還幫你們燒飯,你們2個應該知道感恩」「如果沒有我們,你們怎麼怎麼不行」之類的話?

其實,都是住得近惹的禍。

3樓:展奇

請問你們是自由戀愛的還是經人介紹的?如果是自由戀愛的,你們的感情基礎應該還算好啊,畢竟結婚才一年,還處於那種熱火朝天中,如果是經人介紹的就不好說了,也許還沒培養出感情來吧,兩公婆要經常在一起聊聊天,說說心裡話,那樣才有助於感情溝通啊,你這樣長期住在孃家也不是辦法啊。要試著去接近你公公婆婆,他們也有他們的想法,畢竟房子是他們買的,對吧,先和你公公婆婆關係好了,自然和老公的關係也就好了。

4樓:坦步

以前的生活可能是你男人安排的,他怕你有別人,沒信心讓你一人住。你沒有自由可言。

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還是不能我婆婆在一起攪,攪不好真的要離婚的,還是分開住遠點,這樣老公也不會事事都靠他媽媽,就要不會的事情你們倆個人面對,然後商量就辦。再不行再找大人,有的老公就長不大,像小孩子一樣,事事靠媽媽,這老公就這樣,脾氣也不好,和婆婆在一起時差點就離婚了。

6樓:

跟你老公好好談談,都有孩子了,要對孩子負責不是麼?

離婚後女兒結婚我去了生孩子也去了,她從來也不來我家也不打**問候,生日又快到了我該不該去呢?

7樓:雨xiu悠悠

認為你不應該去啊,不要讓他以為你為他做什麼都是應該的?父母雖然離婚了,但對孩子並不是虧欠什麼,該做的我們儘量的做了難道要虧欠他一輩子嗎?你為他做了這麼多,他應該感恩在他心裡應該是有你們的,必須記住父母的生日以及重要節日,必須為父母送上祝福,現在他根本就當你不存在,那麼你也要當他不存在好,不要慣著他,慣子如殺子的道理還是有的,你不用去了,當沒養她唄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去,因為這樣才能聯絡到孩子和你的感情,如果你什麼事情都不去做,你跟孩子的感情越來越疏遠了,甚至以後孩子都不願見你,你去了可以跟他溝通溝通感情,一看小孩的名義和他說說,生日快樂,不管什麼原因,不要捨棄自己的孩子,加油吧,好好考慮考慮,和孩子的感情

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帶來最大傷害本來就是孩子,她不是不去你的新家,而是去了感到尷尬不知道如何相處,這是很正常事情,如果你覺得愧疚孩子就去,畢竟人老了還是需要子女照顧的

10樓:呵呵紅紅惚惚

個人覺得你還是應該去 可能剛開始不能接受你 慢慢的就會親近你的 人都是感情動物 時間一長她會知道你對她的好 感情會慢慢找回來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看還是去好,因為女兒是你親生的,至於平時打不打打**是他的事女兒總跟媽媽一心,遠不了,所以我勸你該去。

12樓:匿名使用者

血濃於水吧,畢竟是自己的女兒,既然是你無法忘卻的牽絆,就別考慮那麼多了,如果真的能忘記的,也就不會有這麼一問了,其實還是那句話,愛之深思之切,日久見人心,所謂念念不忘必有迴響,時間長了,自然就好了

生完孩子一年了,但對孩子永遠缺乏耐心,更多的只是煩躁,煩躁,至今也沒有當母親的實感。到底是為什麼呢

13樓:我愛萌受控

我覺得您可以常去看看自然風光,平靜一下內心,多愛一些育兒書,不要讓孩子感受到你對他的不耐煩,這會讓孩子產生心理陰影,孩子們的世界是很敏感且脆弱的,一定要有足夠的耐心,加油!希望對您有幫助

14樓:迷途的羔羊

因為你老公不夠關心你沒人分擔你的苦樂憂,上班就好了,帶孩子時間久了都會煩躁心情不好,調整好心態就好了

結婚快一年了,當時結婚我也不是自願的,聽從了父母。現在婚後過的很痛苦,我該怎麼辦,他對我一點都不好

生活有太多不如意,有錢還怕吃不到好的,別對不起自己 這怎麼說呢,家很困難嗎,在外買飯吃決不可餓著工作,也可分開你們單過,如果再不行就可以考慮你的想法了 跟他說你的感受,給他機會改,如果他依然不改那就快刀斬亂麻,要不你改變他,要不你接受他,要不你就離開他。你只有這三種選擇,當然第四種選擇是最慘的,就是...

和前男友分手一年多了,他結婚也快一年了。還跟我發簡訊問候。我跟他戀愛一年,我感覺他對我的作用,還有

這種情況下最好徹徹底底斷絕關係,之前不管怎樣都是可以理解的,現在你無形中就成了他婚姻的小三,對你是不利的。最好不要再理他,否則說不清道不明,對你一點好處都沒有。你想跟他說什麼就說什麼免得他糾纏不休。不過要是你還能忍就不說,只要不理他就好了。直接告訴他你現在過得很好,並且告訴他不要再聯絡,他並不是關心...

我離婚了,又與某人結婚不到一年也沒孩子,如果離婚有共同財產嗎

當事人離婚了,又與某人結婚不到一年也沒孩子,如果離婚,有共同財產。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