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馬上要辦理離婚手續,但是房子是他爸和他媽的,離婚後

2021-05-12 00:37:49 字數 656 閱讀 8203

1樓:

能辦理分戶 也有單獨的戶口本

我和我老公婚後購買了一套房子,現在要辦理離婚手續,房產證還沒有辦

2樓:鑽誠投資擔保****

房產證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

1.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2.買賣雙方進**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產權證 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3.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

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人代為辦理。

4.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

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5.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我和我法律上的老公未辦理離婚手續分居後,又與另個男子同居生活是否構成重婚罪

樓主的情況在法律上不構成重婚罪。重婚罪 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 有配偶 是指男人有妻 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樓主的行為只能算是婚外情,這屬於道德範疇。既然沒有辦法生活在一起,那還是先與你現任丈夫離婚吧,再與別人名...

我和我老公離婚了就感興趣到放不下,但為啥我心裡一點都不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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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和老公離婚。因為他經常打我,和我發脾氣。但是我捨不得兒子,又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怎麼辦

找出自身原因幹嘛經常打你,其實夫妻之間多一些包容,沒什麼過不了,連講道理他都不聽的話,那只好去法院維權 要是我早就離婚了,除非你欠打。儘量爭取孩子的扶養權。如果沒什麼能力,可以讓男方多拿點撫養費,然後帶著孩子,平靜的過你們的日子 這可不能忍!告訴你媽或者他媽,讓雙方家長介入 最好打你的時候偷偷錄音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