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被害人要求賠償10萬私了,合理嗎

2021-06-06 12:00:05 字數 3842 閱讀 1468

1樓:匿名使用者

補充回答:

1、因為你了一句「找朋友擔保」,猜測是取保候審階段,如果是取保候審,說明公安已經做為故意傷害的刑事案件立案偵查,有可能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但具體你說的「找朋友擔保」是什麼意思不太明確。

2、如果是公安做為刑事案件立案的,有可能進入公訴程式;如果公安最終不立案或者是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對方可以直接到法院告你、提起刑事自訴程式,那時是自訴案件。

3、如果是公安立案,輕傷案情節嚴重的可能是刑事拘留並逮捕,但情節較輕的也可能不刑事拘留,而是要求取保候審、隨傳隨到、不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等就行。

1、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應負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雖然你通過朋友取保候審,現在沒有刑拘,但這不等於你的案子就沒有刑事責任了,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如果最後私了不成被公訴或是對方提起刑事自訴,你仍然有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可能,而且同時還要賠償對方的損失,那時即使是你在法院判決前全部積極賠償,最多也就是能獲一個緩刑,也是有一個有罪案底了。

2、但輕傷可公訴可自訴:建議你最好是和對方協商解決賠償問題、爭取對方諒解不請求公訴或自訴,這樣可以免除被判有罪和刑罰;如果對方實在要價太高無法協商的,也要爭取在法院判決前依法律規定賠償應賠償的數額,爭取緩刑可以不坐牢。

3、如果是到法院,你應賠償的專案包括:對方的全部醫療費(以醫院票據為準)、誤工費(對方住院或有醫囑休息的誤工時間x對方收入)、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費、適當的營養費等。

你可以自己根據對方的收入、護理人員的收入、醫療費的票據等計算一下應當賠償的數額,在此基礎上適當多給一些,看能否和對方協商私了。

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這種案件可不是按醫藥費的發票就能算的,要看你的機會成本是多少首先要估計一下你可能會判多久,在這裡我假設你判1年,那麼假如你不私了,你要付出的就是5萬醫藥費,加1年刑期,加其他民事賠償.

假如你選擇私了,那麼你要付出的就是10萬私了費用.因此實際就是你自己比較,是10萬私了值得,還是5萬+1年+其他民事賠償值得.就我個人比較,我認為你應該選擇私了,錢是小事,有案底可是會影響你一生的,而且這個差額也就只有5萬而已,1年你還賺不到5萬嗎?

我認為這算很便宜的了. 我見過很多輕傷的,為了不坐牢,賠的比你多的大有人在.

不過還有1點要注意,你說認識派出所的人,你最好叫他幫你打探清楚你的案子進展,畢竟已經被警察知道了,故意傷害就不能簡單私了,也許會面臨公訴,這時候你想多給10萬都不行了.

3樓:別樣記憶

您好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根據《刑法》規定 您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 因為是輕傷 所以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民事賠償責任 但是 可以取保候審

首先,要看公安機關是否作為刑事案件立案

其次 公安機關移送檢察機關 而檢察院最終不起訴對方也沒有提起自訴的話 事情就好辦了 再退一步來講 即使真的「法庭上見」了 也完全有可能判決是緩刑、拘役,最輕的是管制(如果這樣最好 對於自由的限制很小) 只要儘量聘請一名辯護能力強、業務水平高點的律師

說一下我的看法 個人認為 對方傷勢為輕傷 並且主動要求私了 並且還開口就是十萬元 這樣的事情如果您答應的話 我覺得不妥

當然 這是為您的決定做出一定的建議 相信您會從各方面綜合地慎重考慮

4樓:融雁蘭權理

合理。故意傷害造成傷害的,像這種情況下,如果想達成私了和諒解,法律並沒有規定具體的數額限制,要求賠償一萬,或者要求賠償一百萬,只要當事人雙方合意,都是合理的。如果覺得數額太高,可以要求法院來判決應當賠償的數額,不過在這種情況下,就失去了可以獲得諒解書的機會。

5樓:劉軍律師

輕傷害案件可以取保,但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不能和對方私了,會比較麻煩,可以要求對方說明賠償的一句和證據

6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十萬就十萬吧,有的不想坐牢的賠幾十萬的也有多的是!你好好考慮考慮

朋友叫我去要賬,我們把人打成輕傷,要賠對方10萬才能私了,這錢我和朋友來賠償嗎?他叫我去的

7樓:薛明

輕傷?讓他們法律解決吧!你的年齡也不可能太小了,去要賬,就是去版打著要啊?

搞不懂權?遲早要出事!你們不會坐在他傢什麼都不幹,就坐在那裡,不動他家裡任何東西,你們人多 打個撲克什麼的!

煩都煩死他,他還不給你們錢!非要打人!

8樓:

朋友能負刑事責bai任收《du治安管理

處罰》處理能

zhi行政拘留、罰款

根據《華民dao共治安管理內處罰》第443條規定容: 毆打或者故意傷害身體處五十拘留並處二百元五百元罰款;情節較輕處五拘留或者五百元罰款

列情形處十十五拘留並處五百元千元罰款:()結夥毆打、傷害;(二)毆打、傷害殘疾、孕婦、滿十四周歲或者六十週歲;(三)毆打、傷害或者毆打、傷害

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也是他的權利,我老家這邊一個富二代把人打傷,就鋒了5-6針賠了差不多100萬,不賠就留案底,聽說剛考了公務員,如果留案底公務員就白考了,也就是你要留案底還是要錢吧,畢竟要求賠償也是對方的權利

把人打成輕傷,對方報警,還能私了嗎?

10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把人打成輕傷,對方報警還能達成和解,這樣可以從寬處罰。

第一、受害人的傷經法醫司法鑑定為輕傷,受害人已經報警的情況。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輕傷案件一般作為刑事自訴案件處理(有的也作為刑事公訴案件處理) 。如作為刑事自訴案件處理,如果你主動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受害人如果不起訴要求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你就可以不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如作為刑事公訴案件處理,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你或者親屬積極主動賠償受害人的損失,並與受害人達成諒解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可以作為你在被確認有罪後,量刑時從輕處罰的情節。

第三、因此,建議你主動與受害人協商解決民事賠償問題,爭取與受害人達成諒解協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專案為:醫療費.

護理費. 交通費. 營養費.

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

造成受害人殘疾的還應按照傷殘等級賠償殘疾賠償金, 和殘疾輔助器具費. 撫養費。

11樓:特特拉姆咯哦

把人打成輕傷,對方報警還能達成和解,這樣可以從寬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12樓:手機使用者

你好!按照你介紹的你與他人發生糾紛把人打傷,受害人的傷經法醫司法鑑定為輕傷,受害人已經報警的情況。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輕傷案件一般作為刑事自訴案件處理(有的也作為刑事公訴案件處理) 。

如作為刑事自訴案件處理,如果你主動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受害人如果不起訴要求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你就可以不承擔刑事責任。如作為刑事公訴案件處理,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你或者親屬積極主動賠償受害人的損失,並與受害人達成諒解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的規定,可以作為你在被確認有罪後,量刑時從輕處罰的情節。因此,建議你主動與受害人協商解決民事賠償問題,爭取與受害人達成諒解協議。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專案為:醫療費. 護理費.

交通費. 營養費. 誤工費.

精神損失費等; 造成受害人殘疾的還應按照傷殘等級賠償殘疾賠償金, 和殘疾輔助器具費. 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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