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是什麼,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是什麼

2022-01-09 20:14:36 字數 5028 閱讀 9857

1樓:創作者

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是什麼

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是什麼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專案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

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醫生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是多少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醫療行為由司法鑑定機構進行司法過錯鑑定,結論存在醫療過錯,構成醫療事故的,則適用《侵權責任法》及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之規定計算賠償數額。

4樓:北京中聖暉

你好。醫療事故 賠償】《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專案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週歲的,扶養到16週歲。

對年滿16週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5樓:陳溪

看他的危害後果和造成的損失,大約20萬元左右。

醫療失誤與醫療過錯的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6樓:創作者

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賠償標準是什麼

什麼是醫療過錯,醫療過錯致殘的賠償標準是什麼

7樓: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是指由醫學會組織有關臨床醫學專家和法醫專家組成的專家組,運用醫學、法醫學等科學知識和技術,對涉及醫療事故行政處理的有關專門性問題進行檢驗、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 從上述定義中可以看出,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有以下特點: 1、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目的,是為衛生行政部門在處理醫療事故時遇到的專門性問題提供的一種技術服務。

需要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解決的專門性問題包括: (1)判斷醫療行為是否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 (2)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3)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式; (4)醫療事故等級; (5)對醫療事故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這些專門性問題是衛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與事故的前提與基礎。

2、鑑定機構選擇具有高度的專屬性。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只能由醫學會組織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專家組來完成,不存在選擇其他鑑定機構的可能。 3、鑑定結論以醫學會的名義發出,不實行鑑定人個人負責制。

因此,一般難以追究鑑定人的行政或法律責任。 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結論證據學要求顯著寬鬆。表現為缺乏鑑定資料和材料嚴謹的保全、固定與儲存制度,原始鑑定材料與資料被塗改、遺失、毀損的情況時有發生;鑑定結論以醫學會的名義出具,無需鑑定人簽名蓋章,因此無法對鑑定人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也無法落實蜒人出庭質證和錯鑑追究制度。

醫療過錯鑑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案件中,依職權或應醫患任何一方當事人的請求,委託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對串方所訴醫療損害結果與醫方過錯有無因果關係等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並提供鑑定結論的活動。由此可見,醫療過錯鑑定的目的,是為醫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中遇到的專門性總是提供的一項技術服務。這些專門性問題包括:

(1)是否存在損害事實; (2)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 5、損害事實與醫療過錯行為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王水 醫療事故賠償是醫療事故糾紛中爭議最大的話題,也是解決醫療事故問題的主要途徑,瞭解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的法律知識對於醫療事故的當事人來說十分重要。

醫療過錯賠償金額是怎麼計算的

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醫療費賠償金額等於已發生醫療費用加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等於誤工時間乘收入標準;

3.住院伙食補助費等於住院時間乘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等於陪護天數乘陪護人數乘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

醫療過錯賠償金都是多少啊,怎樣規定的呢

9樓:未來法律

醫療過錯的賠償要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第一,醫療事故鑑定等級,不同的等級,賠償的數額不一樣。第二,確定醫療過失與造成的後果,從醫療機構也好或者做醫生來講,他所負責任的程度。

第三,要考慮到你的原發疾病,跟你這個身體損害之間還有什麼關係。

由這三個因素出發,一旦確定為醫療事故,將來的賠償應包括:醫療費、病人的陪護費、病人在醫院的就餐費、造成病人殘疾的賠償、病人的誤工費、陪護人的交通費、病人從外地來的交通費,還包括了將來病人一旦死亡,或者殘疾喪失勞動能力,他的16歲以下的孩子的撫養費、喪葬費、精神撫慰費等等。

其賠償計算標準如下: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

(八)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十)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十一)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二)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醫療事故賠償怎麼分配?醫療事故賠償款如何分配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 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醫療...

醫療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分割,醫療事故死亡賠償金如何分配?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 父母 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

關於醫療事故,什麼是醫療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學會中止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鑑定 一 當事人未按規定提交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材料的 二 提供的材料不真實的 三 拒絕繳納鑑定費的 四 衛生部規定的其他情形。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二十八條第第四款規定 醫患雙方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提交相關材料。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如實提供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