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解出合同後電請安裝假肢費用由誰支付

2022-01-10 13:22:58 字數 6535 閱讀 5352

1樓:易屬兩儀

按我國的《工傷賠償標準》http://baike.baidu.

com/view/2001275.htm,假肢的安裝費用應該由工傷**全額支付,如果已經獲得了工傷賠償,再行安裝假肢必需向社保局工傷科申報!審批後才能給你報銷費用。

2樓:匿名使用者

該費用屬於工傷賠償待遇中的輔助器具費用,確需安裝的須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若有交納工傷保險,則由工傷保險**支付,可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若沒有交納,則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支付。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工傷的假肢安裝費用,一次性賠償的標準是怎樣算的呢?

3樓:我愛斯隆

一、工傷的假肢安裝費用,屬於工傷職工輔助器具的配置費用,應先做勞動能力鑑定,按勞動能力鑑定報告的費用,申請支付,此項費用由工傷保險基本支付,與廠方無關

二、一次性補助分三類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本支付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本支付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根據工傷級別,確定賠償標準。

以上回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支付。」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1、**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5、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6、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7、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8、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1、**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2、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3、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責任認定

1.僱主無責任階段

這種做法的理論依據是18世紀英國著名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在「風險分擔」理論中提出的觀點。上述理論被稱為「危險自負說」。

2.僱主過失責任階段

19世紀下半葉,勞動者抗爭取得了一定勝利,工傷責任僱主承擔「過失賠償」原則。

3.僱主無過失責任階段

19世紀末期,勞工鬥爭和社會進步,英、德等國家確認了「職業危險原則」。由此,工傷責任進入到僱主「無過失責任」階段。

申請流程

1.工傷認定申請主體

⑴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的場合,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此係其法定義務。

⑵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

在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場合,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直接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2.工傷認定管轄

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具體的說,應當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⑵依規定應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3.認定申請時限

⑴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

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⑵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時限:

1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該期間為除斥期間。

4.工傷認定材料提交

⑴填寫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統一制定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⑵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⑶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5.受理或不予受理

⑴受理條件:

①申請材料完整

②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

③受理時效尚未經過

④申請主體適格。

上述四個條件須同時滿足,否則,申請將不會被受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⑵不予受理: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6.證據的調查核實

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⑵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調查核實,應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進行,並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

⑶調查核實時,依法行使職權並履行法定保密義務

⑷根據工作需要,委託其他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

⑸.舉證責任:

①原則上,適用誰主張,誰舉證。否則,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

②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情況下,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7..工傷認定決定

⑴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於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⑵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但是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15天內應作出決定。

⑶工傷認定決定應當依法載明必記事項

⑷工傷認定決定應加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傷認定專用印章。

8.送達與抄送

⑴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以及受傷害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⑵工傷認定法律文書的送達按照《民事訴訟法》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9.複議或訴訟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者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10.資料存檔

工傷認定結束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至少儲存50年。

4樓:山野柴胡

【假肢 輔助器具】《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商保險**支付。

5樓:匿名使用者

一次性傷殘補助,一次性醫療補助,一次性就業補助,都可以一次性支付。

如果參保 假肢費不能一次性支付,只有到了更換年限到社保申請更換,如果沒參保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一次性支付給你,但不是到70歲,而是1次性支付20年,更換年限和假肢** 參照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希望對你有幫助。

6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7樓:我想禰是我的

請問你們的問題解決了嘛。怎麼賠償的。現在我也遇到同樣的問題

8樓:

問工傷殘解除勞動合同後需要更換假肢的錢由誰支付

9樓:羅漢精解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職工工傷醫療終結被鑑定工傷殘疾等級後,必須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柺杖等**器具,或者**器具需要維修或者更換的,由醫院提出意見,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支付。

**器具應當限於輔助日常生活及生產勞動之必需,並採用國內市場的普及型產品。工傷職工選擇其他型號產品,費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個人自付。

我不知道你是哪個省的。你看一下你們省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是怎樣的就知道 了。不是說4年就一定要換一次。是需要醫院提出;勞 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才行的。

10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四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工傷假肢安裝費用一次性支付有法律支援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法律支援,安裝假肢費用由工傷保險**按照規定標準支付,達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可以申請更換。用人單位沒有參保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

《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

第七條 工傷職工認為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可以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輔助器具配置確認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或者其他確認工傷的檔案;

(二)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三)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工傷職工本人因身體等原因無法提出申請的,可由其近親屬或者用人單位代為申請。

第八條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輔助器具配置確認申請後,應當及時稽核;材料不完整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材料完整的,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確認結論。傷情複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確認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第九條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專家庫應當配備輔助器具配置專家,從事輔助器具配置確認工作。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根據配置確認申請材料,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專家組成專家組,對工傷職工本人進行現場配置確認。專家組中至少包括1名輔助器具配置專家、2名與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的專家。

第十條 專家組根據工傷職工傷情,依據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目錄有關規定,提出是否予以配置的確認意見。專家意見不一致時,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確定專家組的意見。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確認意見作出配置輔助器具確認結論。其中,確認予以配置的,應當載明確認配置的理由、依據和輔助器具名稱等資訊;確認不予配置的,應當說明不予配置的理由。

第十一條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作出確認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確認結論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並抄送經辦機構。

第十二條 工傷職工收到予以配置的確認結論後,及時向經辦機構進行登記,經辦機構向工傷職工出具配置費用核付通知單,並告知下列事項:

(一)工傷職工應當到協議機構進行配置;

(二)確認配置的輔助器具最高支付限額和最低使用年限;

(三)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超目錄或者超出限額部分的費用,工傷保險**不予支付。

第十三條 工傷職工可以持配置費用核付通知單,選擇協議機構配置輔助器具。

協議機構應當根據與經辦機構簽訂的服務協議,為工傷職工提供配置服務,並如實記錄工傷職工資訊、配置器具產品資訊、最高支付限額、最低使用年限以及實際配置費用等配置服務事項。

前款規定的配置服務記錄經工傷職工簽字後,分別由工傷職工和協議機構留存。

第十四條 協議機構或者工傷職工與經辦機構結算配置費用時,應當出具配置服務記錄。經辦機構核查後,應當按照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目錄有關規定及時支付費用。

第十六條 輔助器具達到規定的最低使用年限的,工傷職工可以按照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規定申請更換。

工傷職工因傷情發生變化,需要更換主要部件或者配置新的輔助器具的,經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重新提出確認申請並經確認後,由工傷保險**支付配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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