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期間可辦理取保候審,刑事拘留現在已經批准逮捕還能取保候審嗎

2022-03-12 22:39:39 字數 6018 閱讀 7586

1樓:戚廣利

批准逮捕期間可申請取保候審,只要符合條件的就應當批准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刑事拘留現在已經批准逮捕還能取保候審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取保候審屬於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臨時強制措施 ,產不是無罪釋放 。因此 ,對於確有犯罪事實的,仍然要追究刑事責任,因此 ,可能會再次刑事拘留和逮捕的。

4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刑訴法規定,在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均可申請取保候審;

既然已經逮捕,如果沒有新的事實和理由,一般不會批准取保候審。

5樓:略懂三四

你要講具體案件及被拘留人員的前科情況才好判斷

6樓:四哥有法說

刑訴法規定,在案件的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均可申請取保候審。被逮捕,說明案件已移交檢察院,在司法實踐中已經不好辦理了。犯罪嫌疑近親屬、律師可以向檢察院遞交取保候審申請書。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批准逮捕後可以取保候審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仍然可以取保候審的。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管當事人是否被逮捕,只要是在訴訟過程中,經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決定後,都可以予以取保候審。

並且,對於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檢察院也應該進行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檢察院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另外,對於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法定的辦案期限內不能結案的,辦案機關也可以變更強制措施,對當事人予以取保候審。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九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8樓:四哥有法說

按法律規定,逮捕之後也可以取保候審,但批准比較難了。

家人或者律師可以提出申請,由辦案機關根據案情決定是否同意。

法律規定:

一、《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七十八條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被批准逮捕後辦理取保候審

9樓:商標註冊

取保候審不會影響批捕。

正是因為社會危險性大,所以才會批捕,一般來說,批捕後取保候審就比較困難,實踐中,大多數都在公安機關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批捕後取保由檢察機關辦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等等。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辦。3000元以下保證金或只要保人就行。許多地方收了錢就退不回來了,多數人不敢要,怕再受不應有的回報。法律規定是要退的。除非逃跑了。

12樓:在延福寺學畫畫的白玫瑰

這要看地域了,如果像北京上海等地,3300辦取保的問題不大,但是到僻遠地區可能會有麻煩的,但是3300數額不算大,找找公安機關一般可以辦下來。

保證金一般是一萬元,但是各地金額基本都不一樣,如果在取保期間沒有出現逃逸、犯罪等違法、犯罪等行為的,保證金是可以退回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公安機關的刑事強制措施分為:傳喚、刑事拘留、取保候審、逮捕、監視居住。其中除逮捕之外都是可以由公安機關來決定的,逮捕需要當地檢察機關決定。

如果當地檢察機關已經決定了逮捕,那麼被取保候審的可能性是極小的,除非兩種情況:檢察機關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批准逮捕;無逮捕必要。如有這兩種情況的話就肯定會被取保候審。

給你一個建議:積極的幫助你這位朋友退贓,如果你朋友無前科劣跡的話可能會被判處緩刑~

祝好運~~~~

逮捕後可以取保候審嗎

14樓:螞蟻掌上觀

逮捕之後,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來情形的話,那麼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逮捕後有兩個月羈押期限,兩次補充偵查時間不包括裡面。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五十二條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擴充套件資料: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七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六十八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15樓:匿名使用者

按相關規定,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製作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說明取保候審的理由、採取的保證方式以及應當遵守的規定,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決定書應當向犯罪嫌疑人宣讀,由犯罪嫌疑人簽名、捺指印。

相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七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第七十八條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七十九條 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製作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說明取保候審的理由、採取的保證方式以及應當遵守的規定,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決定書應當向犯罪嫌疑人宣讀,由犯罪嫌疑人簽名、捺指印。

16樓:甲妞威驪蓉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17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的補充偵查時間是指在審查起訴階段,就是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時候,檢察院認為需要補充證據時,才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兩次為限。每次一個月。

如果兩次補充偵查,還是證據不足,檢察院應該不予起訴,取保候審或者直接讓偵查機關撤案。不予起訴的話,可能是要國家賠償的,批准逮捕的檢察機關承擔賠償責任。

18樓:黑闇遊俠

第一百二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二十五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複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第一百二十六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第一百二十八條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是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依據刑事訴訟法以上規定,兩個月後不一定能夠取保,而且除了偵查期間羈押之後還有審查起訴階段,審理階段這些都可以羈押的。合同詐騙不是暴力犯罪,如果詐騙金額不是特別巨大的話,交保證金後一般可以取保候審的

有簽證取保候審人能去澳門嗎,取保候審期間可以出國嗎?

取保候審者有可能隨時被傳迅,故不能隨便離開居住地 付費內容限時免費檢視 回答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不可以,在取保候審期間港澳簽證辦理下來的話也不可以去澳門的,平時我們要去香港或者澳門只要有港澳簽證就可以,但要注意處於取保候審期間的這些人在法律上稱之為犯罪嫌疑人,沒...

刑事拘留期間怎樣才能爭取取保候審

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之規定,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第一,可能判處管制 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第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第三,患有嚴重疾病 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

刑事拘留取保候審期間可以批捕嗎,刑事拘留多長時間可以批捕

你好,可以,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您好,拘留與取保候審都是刑事強制措施,批准逮捕則是這兩種措施的更深一部,由人民檢察院批准,所以是可以的。望採納!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只有符合逮捕條件的,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批准後,公安機關應當執行逮捕。取保候審期間違反了取保候審的有關規定或者有新的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