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扣工資法律知識

2022-10-02 12:46:37 字數 906 閱讀 4330

1樓:花落人不甘

你的問題要分開來給你解答:

1.單位出新的規章制度必須要經過員工簽字同意並表示知道了。所以你可以不籤,但下一步單位也可以以此辭退你。或者說你自己是不幹了。

2.單位所說的溯及力,根本是瞎扯,溯及力的解釋:「指新法對它生效前所發生的行為和事件可加以適用的效力」。

簡單的說只有法律上特定的案件才可以,他一個公司也想用這個約束人,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

所以單位至少必須保證這個月不能按新規定的執行。

單位在制定規章制度這方面是主動的,雖然說勞動者有權拒絕不合理的單位規定,但單位也可以辭退他不想用的人啊,(當然要付出一定代價,這是後話)所以勞動者在這方面是被動的,如果還想在單位乾的話,就只能選擇沉默,否則往往是走人的結果。

答案有點殘酷,但是事實。

2樓:餘村林場

1、《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2、《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二》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您應當知道怎麼辦了。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很明顯你的經理就是個法盲。。。法律不溯及既往 這是法律的一項基本原則 不管是法理學的角度還是各個部門法都是這麼規定的。 有條件溯及既往只有才有利於社會的穩定,才會出現,通俗的講就是照顧弱勢群體。。

具體你們的這個制度安排 我不太懂,不過 經理強迫你們簽字再領工資的行為 是肯定違反勞動法的 你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包括你們這份新的制度。再勞動仲裁出來之後,如果你還是不滿意 可以去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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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做的是 第 一 諮詢經治醫療機構及經治醫生,看你侄女的傷是否可以終止 了?如果尚需繼續 則現在不是談多少錢可以了結的時候 第 二 如果醫生和醫療機構均告知你侄女已經不需要繼續 的話,你可以諮詢當地律師後委託律師為你 索賠事宜,同時要求律師事務所為你出具委託進行司法鑑定的委託書,再請司法鑑定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