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無固定勞動合同自行辭職的問題,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自行辭職有賠償嗎

2022-10-21 06:10:29 字數 5064 閱讀 6755

1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自行辭職是沒有賠償的,勞動者自行辭職,屬於自己的原因辭職,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2樓:靜的窒息

你只需要讓你老婆書面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就可以了

所謂的違約金全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3樓:南方飛虹

籤無固定勞動合同勞動者自行辭職,勞動者需提前30天以書面的方式提出離職申請後離職,勞動者不能得到經濟補償金。

辭職又稱為離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兩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離職時,要先與下一位接手之人指導其崗位職務上需要被交接之事,之後向人事部門歸還公司所屬物品,比如職員證、門禁卡、公司鎖匙、公務車等。

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自行辭職有賠償嗎?

4樓:匿名使用者

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自行辭職且用人單位沒有任何違法違規的地方,是沒有賠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5樓: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等情形勞動者自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給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6樓:韓飛律師

簽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自行辭職是沒有賠償的,勞動者自行辭職,屬於自己的原因辭職,用人單位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7樓:孫法官說法

員工自行離職,沒有經濟補償金。不論合同的期限。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因為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規定的條款或者拖欠工資、違反法律從而員工自已申請離職,公司仍然需要賠償,否則員工自己離職不論是固定還是無固定合同公司都不需要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自己自行離職是沒有賠償的,無倫合同期多久。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辭職有賠償嗎

10樓:汲時芳針璧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第一款:「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合同」的規定,n你與公司已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

根據2023年1月1日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第2條規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以及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從權利主體角度看,凡是各類企業的勞動者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不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不管勞動者的用工形式如何,用工期限長短,也不管勞動者的身份是臨時工、農民工,還是合同工都享有工傷保險的權利。

因工緻殘的或勞動者根據具體情況,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和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就醫交通費和住宿費、****費、輔助器具費等工傷待遇。

工傷認定的程式我國對工傷實行的是無責任補償原則,並建立了工傷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單方負擔。在勞動者發生事故傷害後,要進行工傷認定,依照程式確定是否屬於工傷。由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一方提出申請。

工傷認定的範圍

根據2023年1月1日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規定,勞動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②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④患職業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之規定處理。即按以下三種情況處理:①如果勞動者因本人原因提出終止該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②一方提出終止該事實勞動關係,並與對方協商一致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③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係,勞動者不同意的,視為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不受「12個月」的限制),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辭職是沒有任何經濟補償和賠償的`只有廠方解僱你才能享受工作時間相對應的賠償。

鑑於你這種情況,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把真實的情況用材料形式的書面陳述出來,勞動部門會根據你的情況進行調查!對於這樣的情況`你也需要找個同事來為你作證`把罰款單據都儲存好`這樣才對你有作用。!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1 單位的說法錯誤 2 試用期的勞動者只需要提前3天口頭通知辭職就可以了,如果不是試用期,只需要提前30天書面辭職,因為單位沒有與你籤合同,屬於嚴重違法,實際上你可以隨時離職的 3 單位必須按照你的具體工作時間支付工資,況且需要支付你20多天的雙倍工資,如果不是試用期,還有半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請教勞動合同及辭職的問題,關於勞動合同辭職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於2007年6月29日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籤固定期限好還是無固定期限好

一般第一次簽訂會籤固定期限,瞭解候選人,第二次還是選擇固定期限,到第三次,本人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必須簽訂 與用人單位簽訂固定期限合同,比無固定期限的要好,因為無固定期限的,它隨時可以辭退開除勸退你。肯定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好啊,無固定期限如果發生公司辭退你的話要給予雙倍的工齡補償金的!簽訂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