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八三老人
如果僅僅是證明人,只要要證明該債務的存在和真實性就可以了,一般不需要承擔其他的法律責任。但是在簽字確認以前要明白你承擔是證明人還是擔保人,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2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做。他要是不還錢銀行就會起訴你。錢也要你還。會有責任的。啥事別幹
3樓:匿名使用者
連帶責任,如果你朋友還不起,或者你朋友跑路了,你就必須承擔貸款
4樓:好心人
你跟你這朋友熟嗎 如果不熟不要做證明人 萬一他跑了他戴的款將會找你證明人你來還
5樓:手機使用者
既然稱為朋友,你一定知道他的人性,值得信賴你就做,否則就別做。這是你們之間的誠信。
6樓:孤島殘年
這是找你做擔保人,如果貸款人到期還不上錢,就要找擔保人來還貸款,需要承擔很大的責任,你需要考慮清楚
7樓:丁香汽車美容中心
不能啊,他不還你就的還。
8樓:猛料
千萬不要做要不他跑路後銀行就找你!
我一個朋友要貸款,他讓我做貸款證明人,不知道什麼是貸款證明人,貸款證明人需要負怎樣的法律責任? 20
9樓:花滿晨
是不是擔保人啊
是的話他不能按期還款付息的話你有可能要承擔擔保責任
就是代他還款,再找他追償
10樓:
是證明他的身份和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嗎?
我朋友去銀行貸款。叫我做擔保人。我朋友如果到期不還貸款。我會承擔什麼責任
銀行會讓你聯絡你朋友,你朋友還是不還那就得讓你還。所以做擔保,一定對貸款人很瞭解,你要知道他的確有那能力去還款。連帶責任 他不還你要代還 你還了,不然為什麼叫擔保人 朋友要在銀行貸款,要我做擔保人,假如他還不上貸款,我要承擔什麼責任。朋友要在銀行貸款,要你做擔保人,假如他還不上貸款,你要承擔連帶責任...
男朋友的爸爸和媽媽是我非常討厭的人,我該不該跟他分手
我覺得不應該分手,如果有什麼誤會是可以慢慢調節的,你和你男朋友要是真心相愛,因為這個原因而分手多可惜啊。人生很多的事情,都不是能夠一帆風順的,你應該相信,你愛的男朋友那麼優秀,把他調教出來的一對夫妻也是優秀的。男友對你父母的好,說明他是很愛你的,同樣,作為一個女人,不應該去嫌棄對方的父母,這是很沒禮...
女朋友讓我做她哥哥,我該如何是好
她忍了你很久,現在忍不住了才說分,看的出來他是一個脾氣很好的女的,為人也不錯版。你怎麼就不權讓著她呢?要知道,女的是弱者,不管各個方面都弱一些。你應該讓著她,再者說了,你是日本人?發揮大男子主義那麼嚴重,難怪提出分手。你要是再不改改你的臭脾氣,你就永遠打光棍吧。我是90後的女的。女的最瞭解女的。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