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通過法院做完傷殘鑑定,如果不滿意結果怎麼辦

2021-03-07 03:20:52 字數 4393 閱讀 6000

1樓:上海畢律師

1.鑑定意見書,由於涉及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糾紛,故肯定有一方不滿意。

2.如果當事人不滿意的,首先要自己仔細看看鑑定書,鑑定程式是否合法、適用條款是否恰當,如果沒有上述問題的話,重新鑑定是沒有意義的

3.鑑定意見書,只是一種意見,只有經過法庭質證並才信之後才能作為審判的依據,法官在才信之前肯定也會自己看看,鑑定結論是否科學公正的。

由於當事人不是專業人士,肯定對鑑定中所寫的內容有不明白,不懂的地方,所以可以將自己的異議以書面的形式提交法院,法院會轉交鑑定機構進行異議答覆並對原鑑定意見書進行復核,因此可以解決一部分問題

4.重新鑑定,一般由當事人提起,並由受訴法院同意之後才可以。重新鑑定是有條件的,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二十九條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鑑定機構可以接受委託進行重新鑑定:

(一)原司法鑑定人不具有從事原委託事項鑑定執業資格的;

(二)原司法鑑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務範圍組織鑑定的;

(三)原司法鑑定人按規定應當迴避沒有迴避的;

(四)委託人或者其他訴訟當事人對原鑑定意見有異議,並能提出合法依據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規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重新鑑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鑑定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的資質條件,一般應當高於原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

5.由於司法鑑定意見的才信與否完全取決於受訴法院,所以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的,應該通過法律程式解決,千萬不要鬧鑑定機構,不但無濟於事,還有可能觸犯法律,遭受刑罰,比如:擾亂公共秩序罪、尋釁滋事罪、誣告罪、敲詐罪等等

6.如果當事人只是因為鑑定意見對自己不利,而沒有合理理由的情況下,不建議重新鑑定,由於鑑定有風險,有可能重新鑑定的結論對自己更不利。

2樓:光喜籍海藍

交通事故中頭一次傷殘鑑定結果與法院指定重做的結果不一樣,法院肯定只採信其指定鑑定的結果。

交通事故對方對鑑定結果不滿意,法院同意重新做鑑定,可以不去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去的。法院同意做鑑定,就應該參加,只有到庭後,各自說出自己的理由和證據,法院確認後會根據法律規定予以確定鑑定結果,維持原鑑定或改變鑑定。如果不去參加,就無法表達自己的意見和理由證據,所以一定要參加為好。

4樓:於蓬堯律師

不去的話事情解決不了,傷殘類賠償法院可能無法處理

原告交通事故事故傷殘鑑定當時通過法院和被告簽字確認後做的傷殘鑑定,結果出來後,被告不同意鑑定結果,

5樓:原野茫茫

被告對鑑定意見有異議,可以申請法院要求鑑定人出庭接受質詢。

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八條 當事人對鑑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鑑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鑑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鑑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鑑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鑑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鑑定費用。

第七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鑑定人作出的鑑定意見或者專業問題提出意見。

原告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通過法院和被告同意鑑定完畢後,被告讓從新鑑定合法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法律支援,如果你認為有問題,可以投訴或起訴鑑定機關,但不影響鑑定結果

7樓:天蟾如月

可以的,這是被告的權利,但重新鑑定費用由被告自己支付。有足夠依據質疑原鑑定報告,並在新的鑑定報告中得到印證的,可以就鑑定費用問題提出主張。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建議你的這個問題,你可以在律伴,這個法律平臺,提交你的問題,會有專門的律師幫你詳細解答的,不花錢。

交通事故案件,對方不認可傷殘鑑定結論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大律師bai

網 相關律師在相關案例的解du釋:

由公zhi安交通管理部門委dao

託的鑑定回,一般是由傷者答單方委託的,如果對方不認可鑑定結論而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的話,法院大多數會同意重新鑑定。如果對方當事人不服法院委託作出的鑑定結論而申請重新鑑定,除非有非常充分的法定事由,一般不會再次重新鑑定。目前,有些人稱與某些鑑定機構關係很好,可以多做傷殘等級。

但是作為患者本身要清楚,保險公司都有專業的醫療核賠人員對傷殘等級進行稽核,一旦認為患者不構成該等級的傷殘,申請重新鑑定,不僅耗時耗力,還可能重新鑑定的結果對自己不利。當然,當事人也不要過於擔心鑑定結論被對方推翻,根據我們的司法經驗,只要做出的鑑定結論符合客觀實際,對方也不會提出異議。

10樓:高勇律師團

對傷殘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11樓:三十五年陳

對方舉證,否則按現有的鑑定報告。

12樓:安陽的律師

你好,鑑定程式合法,對方無理由再申請重新鑑定。

13樓:景德鎮國瓷吳偉

可由對方提出重新鑑定。一般以重新鑑定的結論為準。

14樓:阿元

交通事故bai

案件,無論是受害人du自己委託

zhi鑑定,還是法院委託dao鑑定,對方不認內可傷殘鑑定容結論,只要沒有申請重新鑑定,法院一般就會採納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八條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經法院搖號產生的鑑定基構做的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申請重做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進行重新檢驗、鑑定。重新檢驗、鑑定應當另行委託檢驗、鑑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鑑定機構另行指派鑑定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重新檢驗、鑑定報告影印件送達當事人。

重新檢驗、鑑定以一次為限。

交通事故 如果不通過法院 通過交警隊去做傷殘鑑定 鑑定出來以後去起訴 法院會承認鑑定結果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1、只要交警隊選擇做傷殘等級鑑定的鑑定機構和鑑定人員具備相關的司法鑑定資格的,這樣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人民法院就會予於准許。

2、法院主要審查鑑定書以下幾點:

(1)委託人姓名或者名稱、委託鑑定的內容;

(2)委託鑑定的材料;

(3)鑑定的依據及使用的科學技術手段;

(4)對鑑定過程的說明;

(5)明確的鑑定結論;

(6)對鑑定人鑑定資格的說明;

(7)鑑定人員及鑑定機構簽名蓋章。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九條:

審判人員對鑑定人出具的鑑定書,應當審查是否具有下列內容:

(一)委託人姓名或者名稱、委託鑑定的內容;

(二)委託鑑定的材料;

(三)鑑定的依據及使用的科學技術手段;

(四)對鑑定過程的說明;

(五)明確的鑑定結論;

(六)對鑑定人鑑定資格的說明;

(七)鑑定人員及鑑定機構簽名蓋章。

17樓:匿名使用者

在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通過交警隊去做傷殘鑑定的,實際上是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由交警隊以交警隊的名義來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傷殘,委託人是交警隊而非受害者個人,因此所作出的鑑定結論是有證據的效力的,在法院訴訟中,如果對方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此鑑定結果錯誤或鑑定程式不合法,法院一般都會採納鑑定結論,不需要再重新去鑑定的。

18樓:大豐來客

法院會認同鑑定結果的,但一般被告(肇事方或保險公司)會提出異議,理由是原告私自委託鑑定,鑑定結論無效,當然,被告雖然對鑑定結論提出異議,但一般都不會提出重新鑑定的申請。所以,對此鑑定結論最終作為有效證據而被法院採信。

19樓:李令根律師

如果你單方面委託,對方有權利做重新鑑定

20樓:合肥潘律師

您好,法院是會認可這個結果的,只是保險公司有可能會申請重新鑑定,建議你直接起訴,由法院決定鑑定機構,這樣就沒有異議了。

21樓:戀紫荊

不會的,要重新做。抽籤決定你去哪個鑑定機構鑑定

22樓:張景歲律師

保險公司不一定認可單方鑑定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關於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2023年

對於損傷可能導致併發症和後遺症的,如涉及中樞或周圍神經系統,視聽功能障礙,關節功能障礙,毀容,可能出現併發症影響鑑定結論的,在併發症和後遺症沒有確定之前,委託傷殘鑑定的時間不宜過早,否則傷殘鑑定的殘級低於實際的殘級,對受傷者不利。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要進行檢驗看,鑑...

交通事故幾級傷殘,國家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分為幾個等級

肋骨四根骨折才是10級傷殘,一根不算.左鎖骨粉碎性骨折做內固定手術可以評10級傷殘.各地 本人的情況不同賠償數額相差懸殊,不知道你是 的,事故發生在 無法為您估計數額,只能告訴您大概原則。交通事故受傷人員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可以向責任方要求賠償包括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交通事故後多久可以做傷殘鑑定

這個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進行確定 如果造成的損傷可能會導致比較嚴重的併發症或者是比較嚴重的後遺症,在併發症以及後遺症沒有確定的時候,不能過早的進行傷殘鑑定,否則可能會導致傷殘鑑定等級較低。如果不會導致併發症或者是後遺症的,應該今早進行傷殘鑑定,因為時間越長傷殘鑑定越不容易做。如果傷者需要做二次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