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者負全責。受害者應該向肇事者索賠哪些賠償

2021-03-07 20:51:17 字數 5179 閱讀 2919

1樓:匿名使用者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簡稱「基數」),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9、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10、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11、**費及後續**相關費用,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賠償標準一般以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12、定殘後護理費,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13、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可以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樓:匿名使用者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營養費

8、殘疾賠償金

9、殘疾輔助器具費

10、被扶養人生活費

11、**費及後續**相關費用,因**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數額,按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二、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三、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五、住宿費: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六、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七、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簡稱「基數」),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十、被扶養人生活費: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屬。

十 一、**費及後續**相關費用: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1.醫療費

2.護理費

3.誤工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營養費

7.殘疾賠償金

8.若導致死亡的,還需額外賠償喪葬費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認定肇事者負全責,但就賠償標準肇事者要求去法院訴訟?

4樓:濤聲海韻

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認定肇事者負全責,但就賠償標準肇事者要求去專法院訴訟是合理的。屬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或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均可以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樓:泰順陳文志律師

先協商確定怎麼賠償,協商不成就通過訴訟解決。肇事者要起訴,受害者只要應回訴(當好被告)就可以了。

如果受害答者起訴,就要寫起訴書,起訴書內容要提出自己的要求,說明事實、證據、理由,以及向哪個法院起訴,等等。

其中證據是關鍵,證據包括交警處理的記錄、證人證言、證物,醫療病歷、醫療鑑定,自己受害經過陳述。

(應訴當被告,也要這樣準備)

因為訴訟比較複雜。這裡我們所說,你也不一定能夠很快理解。最好是請一位本地律師,或者有法律知識和訴訟經驗的人來**,幫助自己進入訴訟程式。

6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賠償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解決。受害人可以委託律師詳細計算賠償數額。

7樓:大褲頭小背心

要看事故是否嚴重了,如果不嚴重僅僅是事故,不構成交通肇事罪,那麼你只需要提起民事訴訟即可。如果後果嚴重或者有死亡結果出現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話要有檢察院來提起公訴。

8樓:上海法律律師

你好,就復你描述的問題,律制師答覆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所有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其次,對於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精神損害賠償等。建立的基礎是傷殘等級鑑定基礎之上。傷殘等級鑑定是由專門的鑑定機構鑑定。

第三,傷殘等級後確認後,依據當地的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來確認各項賠償責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也由將來的敗訴方承擔。祝福!

9樓:蔡思斌律師

應進行傷殘鑑定,並以傷殘鑑定結果和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作為賠償的主要

依據,可參照我國版《最權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具體數額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所在省份下發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有關資料的通知進行計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肇事者負全責是否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10樓:月亮

1、肇事者負全責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

2、刑事附帶民事的案件,如因民事部分較為複雜,審理時間可能過長等原因,才會分開審理,先刑後民。但就本案來看,民事部分較為簡單,應當合併審理。

3、本案改變**時間,主要原因是民事被未接到**通知(肇事者負全責是否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4、民事部分被順序反了。第

一、二、三順序應反過來。

5、肇事者的賠償態度:就目前來看很差!首先應由肇事者賠償,掛靠單位只承擔連帶責任,最後才是找保險。

肇事者不應等被掛靠單位和保險,這是他態度不好的表現。如果喪葬費都還未付,應當對肇事者逮捕,促使其賠償。

6、對民事部分可以先行調解,達成賠償協議,在付錢後,在刑事審理中認定肇事者態度。

11樓:戚曉然

1、肇事者肯定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2、**是先刑事後民事。

3、車輛掛靠單位拒收或者無人簽收,傳票會被退回。

4、因為**傳票未送達到被告車輛掛靠單位,所以需要在傳票送達給被告車輛掛靠單位後,再定**時間。

5、由於肇事者未積極賠償,建議你們應該如實評價。或者你們可以跟肇事者的家屬協商,讓他們先賠償你們一部分,然後你們再對法庭說由於肇事者在事故發生後積極主動將部分賠償金賠償給了受害者家屬,你們已諒解肇事者。

6、法院不會先行判決賠償一部分。

交通事故一般肇事者和受害者哪個急著想結案的

兩者都想要結案的。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並共同簽名。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 地點 天氣 當事人姓名 駕駛證號或者身份證號 機動車種類和號牌號碼 保險公司 保險憑證號 事故形態 碰撞部位 當事人的責任等內容。一般都是肇事者想結。住院期間也可...

交通事故受害者該怎麼辦

針對問題給出如下建議 繼續住院 如果出院,則應當是在醫生建議下回出院,而不能自己私答自出院 儲存好相關票據,包括住院費 檢查費 交通費等 肇事者已經繳納保證金,那麼,可以直接到交警那裡去領取,如果不夠,可以找車主協商,協商不成自己先行墊付 儲存好二次手術的相關票據及證據 在住院及出院後,如果需要護理...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本單位工傷已賠償,肇事者還要賠償嗎

要賠償,但是如果在工傷賠償中已經獲得的賠償專案是不可要求肇事者賠償的,例如 醫藥費 誤工費 護理費等,不能重複賠償。您好 部份專案可能仍需要賠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八條 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