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定要去民政局辦法離婚手續嗎

2021-03-09 13:32:05 字數 545 閱讀 4920

1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當時當場領取離婚證;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2樓:匿名使用者

一定本人親自去!

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3樓:s律師

是的,有疑問可以交談

北京民政局離婚需要哪些手續,雙方自願離婚如何

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戶口簿 身份證 二 本人的結婚證 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 澳門居民 臺灣居民 華僑 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 二 項 第 三 項規定的證件 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 澳門居民 臺灣...

民政局不辦理離婚情況有哪些,民政局辦離婚手續是什麼時間

1 一方要求離婚的。也就是說,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2 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 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 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未達成協議的,當事人只能通過法院解除婚姻關係。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是對於財產分割 子女撫養等分歧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

辦理離婚手續要準備什麼材料,去民政局辦離婚手續,需要帶什麼材料?

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 1 的證明材料 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 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 婚後夫妻感情變化 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 證人證言 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 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 鑑定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