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愛侶科技
刑法第236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回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答女的,以**論,從重處罰。關和未成年女孩發生性關係判幾年
即與不滿14週歲的女孩發生性關係,不論女孩是否同意,都構成**罪。
超過14歲,自願,不涉及犯罪。不會坐牢。
但是,當對方是未成年人時還是慎重吧,因為很多事有時是說不清楚的。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2樓:於向東
規定的幼女是指不滿14週歲的女性,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論內,從重處罰。與年滿
容16週歲的女性發生性關係,如果雙方出於自願,就不構成犯罪。但18週歲的以下的女性是未成年人,社會經驗、辨別是非能力不強,其主要任務是學習。因此,作為成年男性,要恪守社會主義道德,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決不能欺騙、誘騙未成年人感情。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女孩同意,兩廂情願,不違法。
我跟20歲的女孩子發生性關係,我愛上那個女孩子,想跟老婆離婚,該怎麼離啊
其實你戀愛經驗不足就結婚,不過沒關係,人生總有第二次機會 首先我問你,你和你老婆有沒有孩子,如果有孩子的話,作為一個男人,不管你多愛這個女孩,你都要和你老婆繼續下去,這是一個男人最基本的責任。如果你們還沒有孩子,你首先要確定那個女孩子是不是真的愛你呢。女孩子比你小那麼多,很難講變心什麼,這些都是你要...
男女發生性關係,還能做朋友嗎,發生過關係的男女,還能做朋友嗎?
我覺得發生性關係之後不能做朋友了,頂多做戀人,要麼就做陌生人,反正我是沒有辦法做朋友的。生命和生活總是考驗我們的承受度,發生了關係都不知道怎麼相處了,繼續做朋友會很尷尬,不做朋友又覺得不應該。發生了關係究竟該不該做朋友?這裡有最清楚的解讀。問題的關鍵是,你們還有做朋友的必要嗎?如果某一方說 我們以後...
與15週歲女孩發生性行為是否犯罪
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 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其發生 或者同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行為的行為。其有以下四個特徵 一 侵犯客體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或幼女的身心健康。侵害的物件包括年滿18週歲的成年婦女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少女以及不滿14週歲的幼女。二 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 脅迫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