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了,一無所有,辭職後找工作到處碰壁,怎麼辦

2021-03-17 10:13:18 字數 5656 閱讀 7166

1樓: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慢慢來吧。

我只能說:「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等機遇吧。一切都會好的。

離職證明的離職原因

2樓:橘子不如橙子

離職證明離職原因,通常可以寫「勞動者本人原因」、「用人單位解除」、「協商解除」等等。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用人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不可列明不利於勞動者再就業的負面原因,否則有違《就業促進法》的求職平等原則。

根據《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15.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

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根據《就業促進法》

第三條,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

3樓:

1、本人離職的理由:希望在**方面,能獲得更廣泛的經驗。

2、本人離職原因,是希望在廣告業方面發展。

3、我為照顧住在遠地的年老母親,而申請辭職。

4、本人離職的理由是這樣:本人深知無升遷的機會。

5、由於希望獲得更高的職位負更多的責任,而離開現職。

4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離家行程很遠。或者是原公司不配合。

離職原因怎麼寫

5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的原因無外乎是工資低或者乾的不順心,當離職時填寫離職原因可以如實填寫離職原因,如果真實原因不便實話實說,可以找一些面上的套話寫,諸如考慮「照顧家庭的需要」、「離職創業」、「考慮自身發展,換個工作領域或方向」等等。

6樓:華律網

可以參照以下範文寫:尊敬的領導:首先,感謝領導及同事在這x個多月裡對我工作的支援與幫助。

在這裡我學到了很多。在***x公司這一段時間裡,是我工作的寶貴財富,同時這段時間也發現了自己很多不足之處,需要改進的地方也很多。因為是做***xx工作的關係,與同事朝夕相處,建立了友誼。

我從內心希望這分友誼能繼續並永久維持下去。但是因為我的個人的原因,經過深思熟慮的思考,我決定辭去我目前在公司所擔任的職位。對由此為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

同時也希望公司考慮到我的個人的實際,對我的辭職申請予以考慮並批准為盼。最後,我真心希望***x公司能在今後的建設與發展旅途中步步為贏,蒸蒸日上!此致敬禮!

辭職人:20xx年xx月xx日

7樓:wu烏米

可以說的離職原因

任何和平分手的理由都可以:

✔ 公司距離我家太遠,路上時間太長, 一天來回要將近4個小時,短期還可以,長期我確實堅持不下來了......

✔ 公司因為業務需要,近期要搬家,距離會非常遠,所以我找一份距離家稍微進的工作...... ✔ 因為目前的工作太安逸,沒有挑戰,公司整體上都很穩定,也沒有什麼發展空間,我希望有一份比較有挑戰的工作,畢竟還年輕......

✔ 公司轉型,職位目前的定位和我的發展初衷不一致......

✔ 公司架構調整,我的職位有變化.....以前我負責......現在我負責......我的優勢無法得到發揮。

✔ 我目前在公司已經到頂,短期不會有什麼發展空間,公司本身就不大,我希望到更大的平臺發展......

✔ 在網際網路時代,我希望能夠轉入目前發展最快,最有挑戰的行業和公司,這樣也有利於我的個人快速成長......

✔ 主要是為了個人發展,我在目前公司發展也不錯,但是我希望有更多挑戰,接觸更多新專案......

✔ 我過去的工作經驗是......並沒有把我.....的能力很好的發揮,我希望在新公司能夠更好的發揮我自己的......

的優勢,當然,我目前在公司也是優秀員工,我的本職工作已經完成的非常出色......

✔ 獵頭找到我,我對公司提供的職位非常感興趣,而且我覺得我可以勝任這個職位......

不可以說的離職原因

✖ 我以前公司老闆特別差,老讓加班,還沒有加班費......我和老闆大吵一架......

✖ 我上家公司管理太差,一片混亂......

✖ 我前老闆特別喜歡搶我的功勞,我做的事情都說是他的,管理水平特別差,能力也不行......

✖ 我以前的老闆管理水平不行,團隊人都跑了,我也出來找工作了

8樓:搜虎哈哈

離職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可供參考:

公司方面:公司方面的原

因包括:

(1)工資福利不到位,無法滿足正常的日常開銷

(2)加班頻率過於頻繁,嚴重影響個人正常作息

(3)辦公環境不好,比如員工之間互相拉幫結派,互相勾結,存在腐敗之風

(4)領導不重視下屬意見,給自己分配的工作和自己專業不對口

2.個人方面。個人方面的原因包括:

(1)身體存在重大疾病,無法正常工作

(2)對目前工作並無興趣,想轉行另謀高就

(3)與同事相處不好,工作關係緊張

(4)工作任務過多,自己水平有限,無法勝任所在崗位

3.家庭方面。家庭方面影響到離職的原因主要有:

(1)父母年邁,需要回家照顧

(2)家鄉蓬勃發展,想要回鄉創業回報家鄉

(3)由於二胎政策,孩子出生,需要離職回家照看

4.以上原因只供參考,具體以實際情況為準,但既然有離職之心,想必心已不在公司了,如果離職了,建議最好儘快找到更適合自己的公司來發展,否則也會影響自己的生計

拓展資料:

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係。

2.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2.辭職是指由國家權力機關依法選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國家權力機關提出辭去當選職務的行為。

3.地方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組**員和人民**領導人員,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可以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辭職,由大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大會閉會期間,可以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提出辭職,由常委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

4.常委會決定接受辭職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辭職,須報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該級人大常委會批准。

5.鄉、民族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鄉長、副鄉長、鎮長、副鎮長,可以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辭職,由大會決定是否接受辭職。

6.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沒有雙方約定的超過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規定,則在勞動者通知30天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或勞動合同解除。

9樓:劉世媛

辭職理由:

1、家裡孩子太小,離不開。

2、準備回老家發展。

3、父母生病需要照顧。

4、身體吃不消。

5、準備結婚生小孩。

6、回去讀書,再也不打工了。

7、我個人在這裡沒有發展。

8、我承受不了這樣的工作壓力。

9、工資太低。

10、工作時間太長。

11、家太遠了,上班太累。

12、回去讀書,再也不打工了。

13、自己準備創業,不打工了。

10樓:科學普及交流

離職原因:

儘量採用與工作能力關係不大、能為人所理解的離職原因,如為符合職業生涯規劃、上班太遠影響工作、充電、休假、生病等。

如:由於愛人工作單位的變換,造成不少不便。

自己想充實一下,提高一下自身水平。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因為個人原因離職,你可以寫你真實的原因,如果你就是不想做了,又沒有理由提出來,你可以找些客觀原因提出辭職,例如1、和幾個同學創業,打算開個小公司自己當老闆,趁著年輕試試。2、家裡父母親身體不好,需要回家照顧打算回家發展。3、個人身體原因 4、

企業的業務發展和自己人生髮展規劃不符合,想找份符合自己人生規劃的工作。5、同學或者家人開了公司要自己過去幫忙等等。

12樓:翦春譙淑

1、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2、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這不但合法合規,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單位批准可以立馬走人,他找不著你的叉,一般單位在這些問題上都會出錯的。

3、所以你的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

xx月至xx年

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都是合法的辭職理由。列舉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

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4、當然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批准,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

5、通知書可以這樣寫:

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xx年

xx月至xx年

xx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

30天(

3天)後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13樓:漢育尋香馨

一般情況下回答離職原因,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最重要的是:應聘者要使招聘單位相信,應聘者在過往的單位的離職原因在此家招聘單位裡不存在。

2、避免把離職原因說得太詳細、太具體。

3、不能摻雜主觀的負面感受,如太幸苦、人際關係複雜、管理太混亂、公司不重視人才、公司排斥我們某某的員工等。

4、不能躲閃、迴避,如想換換環境、個人原因等。

5、不能涉及自己負面的人格特徵,如不誠實、懶惰、缺乏責任感、不隨和等。

6、儘量使解釋的理由為應聘者個人形象添彩。

推薦:儘量採用與工作能力關係不大、能為人所理解的離職原因,如為符合職業生涯規劃、上班太遠影響工作、充電、休假、生病等。

1、離職原因可以在確保真實客觀的基礎上,採用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表達出來。如果原因容易引起誤解的,儘量委婉地表達。

2、大家都可以理解的離職因素儘可直說無妨,比如專業不對口、生病、職業生涯規劃的需要、公司結構的變化帶來的影響等。

3、儘量用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身體原因、讀書進修、家庭問題等僱主不好意思阻撓的原因

4、您可以選擇諸如此類的理由,如像大鍋飯阻礙了發揮、上班路途太長、專業不對口、結婚、生病、休假等等人們都可以理解的因素,是儘可以如實道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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