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風聽雨下
斬斷對她的思念,比較狠心吧
2樓:匿名使用者
很渣……送出去還要回去
3樓:百度使用者
那樣會很尷尬,i還是不要
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都送了 有必要?
男女分手,男方要回東西,這是一個怎麼樣的人?
5樓:匿名使用者
小氣,斤斤計較,心胸狹窄。這點東西都好意思問要回去,還好沒嫁,嫁了飯也不好吃
6樓:小芋頭帥哥
你也別生氣,找個人把東西拿過去不就行了。你應該慶幸,萬一真的和這種人結了婚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快遞給他還回去就好了 最好是不要再見面比較好
8樓:abc愛之神
給你花錢是有目的的?既然東西沒有達到它應該起的作用,那麼就不要浪費拿回來繼續發揮它的作用?可怕啊
9樓:匿名使用者
快遞到他家了不就行了
如果兩人分手後,男方要求女方把送給女方的東西要回來,行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是那對方會很受傷吧、也許生活都不好、留下做個淡淡的回憶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行,但我想請問那男的要回去幹什麼?也太丟人了吧?那女的才不稀罕他的禮物
跟女朋友分手了,之前送她手錶 項鍊之類的,分手後她沒有歸還我,一般分手後男朋友送的東西你們歸還嗎? 20
12樓:匿名使用者
人家戴著你送的東西,不一定心裡還有你
13樓:匿名使用者
也許是當做紀念吧,你們總歸是愛過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主動的送出的東西,被人還回來,等於被人打了臉。很多事情,也是因人而異,男女戀愛間,護送物品,也是為了互相取悅對方,既然都有所得,就各不相欠。凡事都有自己處理的裡有和方式,這件事情上,沒有什麼標準的處理方式。
15樓:匿名使用者
她追了我很久,在一起談了一段時間她說我不關心她,現在不是她想要的,頭也不回的分手了,女人都這麼絕情麼
16樓:鄧
想要回??你也太愛計較了吧,怪不得她要跟你分手
17樓:愔陽
你去洗手間用完紙巾還要把紙巾還回去?
男女分手了,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要還麼?
18樓:鳥叔
真的是此一時彼一時啊!
我覺得還是看個人的,東西已經送出就是收的那個人的了,雖然分了但是這是感情上的事情不是禮物上的事情。既然分了,所送的物品就沒有多大的意義但是可以作為一個傷感的紀念罷了
我查了有關書籍從法律上講不還的話,你也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訂婚的話,我估計的
要還的。並且數額也不算小,反正我感覺從道德上要還的,估計法律上估計也能問你要回的,我給你查個案例
2023年2月初,26歲的鞏義男子李俊,經人介紹與女子劉媛相識,建立戀愛關係。當年2月8日,劉媛到李俊家中,李俊的父母給劉媛1000元見面禮錢。3月2日,李俊給劉媛購買了金戒指、金手鐲、金項鍊、金耳墜,共價值16500元。
3月3日,兩人舉行定親儀式,李俊給付劉媛現金12700元作為訂婚的禮金。
訂婚後,兩人因為一點小事發生矛盾,劉媛就人間蒸發了,一直過了幾個月劉媛都不曾露面。李俊找到劉媛父母詢問劉媛下落,可劉媛父母稱不知,最後李俊要求解除婚約並要求劉媛退還彩禮,但遭拒。
鞏義市法院審理後認為,李俊、劉媛經人介紹相識並訂立了婚約,後因發生矛盾又解除了婚約,在此期間,李俊支付劉媛彩禮30200元,劉媛應當予以適當返還。法院判決劉媛返還李俊彩禮29200元
20樓:匿名使用者
是我就不會要女的還,男的還是要面子的,看金錢狀況把。
21樓:燕噗
額 錢的確不少 就不好說人傢什麼了
感覺 既然都分了 還是還吧 但是要按照實際的來 把那些賬目拿出來 他就沒話說了
╮(╯▽╰)╭怎麼感覺 之後都沒辦法做朋友了額 那就這樣吧~~~還吧 自己也安心 慶幸沒跟這男的結婚 是我肯定會覺得 退婚是明智的~~~親好勇敢喲
22樓:殺
我覺著你最好拿出賬單來算,用事實說話。
兩個人戀愛一年,現在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可以向她要回給她的錢和物嗎
23樓:失控小青菜
沒有可不可以,你想要可以要,但給不給是人家決定的,而且如果你們之間有共同的朋友,建議先跟朋友絕交再幹這件事,免得到時候女朋友沒了,朋友也不理你,你接受不了
24樓:萬年金剛鑽
如果不是很大金額,就算啦。如果物品是有特別含義的,比如家傳的東西,那女方應該歸還
25樓:烏蘭牧騎基
看給了多少吧,其實我覺得人家女生和你在一起也付出了吧,要是金額太大就要回來吧,反之就算了,男的不能太扣
26樓:匿名使用者
當時自願的事情,就別那麼計較了,情都沒了物有何用
27樓:匿名使用者
兩人商量把,一般要不回來,但如果對方不在乎,給回你也沒多大問題。
28樓:wsjs語
男方是有多小氣?難道這一年內給女方所花的每分錢都是記得清清楚楚的麼?
29樓:遺忘love傷
呃。。。這個。。。何必。。。單價上五千元的要。。。其他就算了吧。。。男人要有風度
30樓:樂觀自信
這看女生什麼人了 她不給你也沒辦法
31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做到這地步也真是醉了!
32樓:嘟嘴姑娘
我只能說這男人去死吧
33樓:果子
你向她要回?她是養了一年小白臉嗎
34樓:低眸淺笑
如果是有代表性的東西可以要回。
35樓:匿名使用者
你愛他的時候你給了他一切,現在不愛了!為什麼要要回來呢!
36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是不是不太好 男人計較這麼多真的好嗎
37樓:格式化
那些不都是你自願付出的麼,還想要回來,,戀愛麼就是這樣,不可能一分錢不花的
38樓:思穎
還是不要比較好,畢竟曾經還是戀人,,
39樓:百度使用者
別讓人家瞧不起你了,得了吧
40樓:_love_123飛
你好意思嗎?!女方沒要你賠償青春損失費就算好的了。。
41樓:崔智慧
你怎麼會好意思,,, 不太好
分手後你會要回送給前任的禮物嗎?
42樓:愛加特米
情侶之間談戀愛過程送給對方的禮物,我是覺著沒有必要再拿回來了,分手後,更不會考慮要回送給前任禮物作為還禮或者答謝。
分手後,做不了情侶就做普通朋友,天下也沒有不散的宴席,分分合合本正常,如果大家都是因為相處過程中,出現性格不合,或者三觀不合導致感情出現了裂痕,即使苟且住在一個屋簷下,也未必會擁有快樂,那分手未必又不是最好的解脫方式。有句話說的好,再見亦是朋友。
如果分手後,我還盤算著要從對方拿回自己的禮物,我覺著這不是一個人應該對愛情本該持有的大度。兩個人在一起,不是去精心計算彼此為對方付出了什麼,回報了什麼,談戀愛就是簡單的因為愛,不是因為寂寞或是為了索取什麼才苟且同居在一塊。分手自是因為不愛,或者不合適再繼續互相折磨,也是為了放手讓大家獲得更好的愛。
有句話說的蠻好的,"如果愛,請深愛,如果不愛,請放手。"
既然放手了,就不要想著自己失去了什麼,還企圖想要從對方那裡拿回一點物質回報。我覺著這樣的愛情是很讓人不恥的。
同樣,也不要因為前任對自己曾經付出過很多真心,買過很多禮物,就想著用同樣的方式回贈給對方,作為還禮答謝。
感情又不是玩過家家,還要禮尚往來。談場戀愛還要把彼此的點點滴滴寫進賬單流水那裡,詳細記錄著雙方誰為這份愛情付出多一點,誰給予的少一點。太精分的愛情難道不是在算計彼此嗎?
愛情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愛過肯定會痛,但不要因愛生恨,還企圖從對方那裡再拿回點什麼,或者再回贈點什麼作為安慰和答謝。
43樓:匿名使用者
我記得之前看前任三的時候有這麼一段,分手局。講的是餘飛和丁點鬧分手,然後兩個人拿著計算器各自算送給對方的東西多少錢,最後補差價。當然最後兩個人都沒有補,也沒有分手,還睡在了一張床上。
可是電影只是電影,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兩個人戀愛的時候如膠似漆,只想把最好的東西都送給對方,可到分手的時候,又會有些人覺得之前送了那麼多的東西,就這麼分手了多虧啊,於是就想到底要不要把之前送的東西要回來。
那麼送給前任的物品,到底該不該要回來呢?這要說到前兩天我看到的一個話題。
有一個朋友在網上就問,說之前談了一個女朋友,兩個人關係一直都很好,在一起同居了5年多,期間大大小小給她買了很多東西,前一段時間兩個人鬧分手,分手後這個男的就在想,她的手機,蘋果筆記本,幾千塊的手鐲,還有一個近一萬塊的手錶,都是他送的,投入了那麼多分手了多虧啊,於是就想找前任要回,可是又有些不好意思張口,就開始糾結到底要不要找前任去要,於是在網上求助網友,我們來瞅瞅各位網友是什麼樣的看法。
來自網友(回憶中的火花):人家姑娘和你在一起了那麼多年,而且你還沒有和人家結婚,不管是什麼原因,女人的青春是多少錢都換不來的,你這麼點東西說實話,現在有幾個人會稀罕?而且戀愛的時候送的東西分手了就要回,這是一種什麼樣的心態啊?
實在理解不了。
來自網友(狼少年):既然是送給她的東西,那就是送出去了,還要回來幹什麼?這麼多年感情了,因為這點東西就要翻臉不認人啊?
說不好聽的,人家和你在一起睡了那麼久,管你要錢了嗎?好好想想吧。
來自網友(阿水沒有水):能和你在一起這麼多年,你們的感情在你眼裡難道就沒這點東西值錢嗎?分手就去要東西,看來格局不怎麼大。
我覺得這應該就是你們分手的原因吧?而且這種事你自己都拿不定主意,還要上網問別人,這應該是分手的第二個原因吧?既然分開了,就給彼此留下點美好的記憶吧,別在為這些小事來煩心了。
來自網友(琉璃冰):為什麼都是說題主小氣的啊?我很不明白。
正常情況下,兩個人分開後難道不該歸還別人給的東西嗎?留著前任給的東西看著難道不糟心?而且還說把青春浪費在題主身上,難道男人的青春就不是青春?
在一起的時候你想要的我都可以給你,都分開了我憑什麼還要給你我辛苦用錢買的東西?對於主動去要我不想評價什麼,但是如果我是那個分手的女人,前任送的東西我一個都不會要。
來自網友(霖霖):要回來幹嘛?難道你是真的想要那些東西嗎?
我感覺不是,你應該不是在乎那些錢的人,不然不會送她這麼多東西,我覺得你心裡的真是目的不是那些東西,而是那個人,你只是想在和那個人有些糾纏罷了。找別人要送回去的東西,這樣的行為很掉價,幹嘛要給別人羞辱你的機會呢?既然當初相愛的時候心甘情願送的,就不要在念念不忘了。
來自網友(我是小公舉):既然送了就沒必要要了,就當是花出去的錢,拿不回來了。如果你主動找人家去要,人家還覺得你一直糾纏人家,還會反過來數落你,除非你真的還想和她繼續糾纏。
來自網友(曉曉美):要回來幹嘛呢?給自己看嗎?
自己以後看到這些東西,心情都會變差的,既然送了,又覺得虧,那就當作丟了,沒什麼好虧的。一個男人應該大度一些,拿得起放得下,當時給的,事後再去要,太掉底子了。
來自網友(狒狒):一般女的,只要不是貪財,比較珍惜名聲的,都會把這些東西還給你的吧?畢竟也不便宜,分手了不能就這樣拿著前任送的東西用著啊!
要是我肯定把前男友給的東西全部換掉,或者還給他,然後我自己在買新的,不為別的,就為爭口氣,不想被別人說分手了還用著前男友的東西,說話都不硬氣。
來自網友(花心修士):這些東西一共是多少錢?我看差不多要有2萬了吧。
說不要回的可能是比較有錢,如果題主條件本身就不太好,又花了這麼多錢給前女友買東西,那分手的時候女方不主動歸還,我覺得應該去要回的,手機用的時間長的話就算了,筆記本,手錶這些的,完全可以要回來,正常女的也不會帶著前任送的東西,既然用不上,那就要回來,自己在賣掉就行,畢竟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
來自網友(在下是王上):看看是什麼時候送的吧,如果送的時間長了,那就算了,如果是分手前沒多久送的,可以厚臉皮去要一下。
來自網友(我走了):我送給別人的東西是不會在要回去了,就算主動還我,我也不要,拿回來幹什麼?給下一個女朋友嗎?
我前女友和我分手的時候,打**給我,說要讓我把送給她的東西全拿走,我沒有要,給她說不想要的話就扔了,我是不會再去拿了。
各位朋友,你們對此有什麼樣的看法呢?送給前任的物品到底該不該拿回來呢?
如果兩人談戀愛,女方花了男方錢,兩人分手了,錢應該還嗎?兩人談了六年,男方母親不願意,女方只好分手
不用還,沒跟他要青春損失費就不錯了。耽誤了你六年不是嘛!不應該給男方,男方給女方花錢是他自願的 男女朋友交往,在戀愛期間女方花費男方的錢,分手後,男方要求女方歸還,並走法律程式 50 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大額現金 貴重物品,在有憑證的前提下,法院會支援男方主張的。但具體會進行分辨,因為贈予 借貸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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