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鄉村買盤手
趕緊退房吧,過戶都是**煩。在房主履行完法定債務前法院一般不會解封,你買房在後,異議不成立。
2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什麼事被查封的
買了法院查封之前的房子,房款也一次性付清了,能不提出異議讓法院解封?
3樓:西安曹**律師
法院查封是因為有案件未結,只有案子結了才能解封,和你付清房款無關。
買了法院查封之前的房子,房款也一次性付清了,能不提出異議讓法院解封?提出的異議法院會不會成立?
4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你的原因查封還是其他原因?因為你欠款或者是別的什麼,法院查封你的房子可能作為抵押,要解封得有合理的理由
我買了房子被法院查封已向法院提出異議被駁回怎麼辦
5樓:墨汁諾
當事人對房子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向人民法院提起執行異議,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駁回的,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具體情況,請當事人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擴充套件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202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38次會議通過)
為了規範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維護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異議人提出執行異議或者複議申請人申請複議,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具體的異議或者複議請求、事實、理由等內容,並附下列材料:
(一)異議人或者複議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二)相關證據材料;
(三)送達地址和****。
第三條 執行法院收到執行異議後三日內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後無正當理由超過法定期限不作出異議裁定的,異議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後認為理由成立的,應當指令執行法院在三日內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內作出異議裁定。
第四條 執行案件被指定執行、提級執行、委託執行後,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原執行法院的執行行為提出異議的,由提出異議時負責該案件執行的人民法院審查處理;受指定或者受委託的人民法院是原執行法院的下級人民法院的,仍由原執行法院審查處理。
執行案件被指定執行、提級執行、委託執行後,案外人對原執行法院的執行標的提出異議的,參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利害關係人提出執行行為異議:
(一)認為人民法院的執行行為違法,妨礙其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的債權受償的;
(二)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措施違法,妨礙其參與公平競價的;
(三)認為人民法院的拍賣、變賣或者以物抵債措施違法,侵害其對執行標的的優先購買權的;
(四)認為人民法院要求協助執行的事項超出其協助範圍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
(五)認為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人民法院違法執行行為侵害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被查封的原因是什麼?如果是欠款原因還清款項便可申請法院解除查封。
買了法院查封之前的房子,提出異議法院會解封嗎?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解封。
法院會看提交的證據看是否受理或駁回異議。
我買了被法院查封的房子怎麼辦
8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根據北京市高院的規定,在審判階段,如果買方要求辦理過戶的房子已被法院(本法院或其他法院)查封,審判法官是不會支援辦理過戶請求的。
儘管該買賣雙方的購房合同有效,但因法律上履行不能法院並不支援辦理過戶。
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如果買方在其他債權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前,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入住。
且自身沒有過錯的,法院是不應該查封該房產的,已經查封的,買主可以在執行程式中提出執行異議,維護權利。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以下情況應考慮「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本法所稱的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刑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規定,對犯罪人的存款、有價**、房產、收藏品等進行核實沒收、拍賣是刑法賦予人民法院的判決權利。
以下情況應考慮「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公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以下情況應考慮「公司破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9樓:亦若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表示,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也就是說,只要購房者同時符合三個條件,分別是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已實際佔有、沒有過錯,那麼即使買到查封房,只要你向法院提出異議,並作出說明,法院就會將房屋解封。
但是,如果房屋在另案中被人民法院依法保全查封,那就要分兩種情況進行討論:
1、當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在保全查封之前,購房者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出異議,異議成立的,對查封予以解除,異議不成立的,予以駁回。
2、當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在保全查封之後,買賣雙方的行為均屬於違法行為,除買賣合同無效之外,其行為還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因為司法查封擁有絕對法律效力,在查封期間是絕對不允許處分和流通的。
擴充套件資料
對於向開發商購買房屋或車位的購房人,只要你們滿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或第二十九條其中任何一條規定的幾個條件,均可以向法院提執行異議,請求停止評估、解除查封、排除執行。
第二十八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佔有該不動產;
(三)已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部分價款且將剩餘價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執行;
(四)非因買受人自身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
第二十九條規定,金錢債權執行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名下的商品房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二)所購商品房系用於居住且買受人名下無其他用於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價款超過合同約定總價款的百分之五十。
根據2023年的《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三)--39條[3]規定,購房人的權利優先於在建工程抵押權人的權利!
10樓:**的勾k先生
第三人如果在法院查封購買的房子,則可以在合理期限內交付全部餘款後,要求人民法院解除查封。
根據《最高人民
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十六條 被執行人將其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根據合同約定被執行人保留所有權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內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餘款後,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11樓:法邦網專家
一、此房是買
給你之前被法院查封,還是被查封之前買給你的?
二、如果是在房產查封之後買給你的,那麼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因為出賣人非法處置查封財產是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你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三、如果是在買給你之後被法院查封的:第十六條被執行人將其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根據合同約定被執行人保留所有權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內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餘款後,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如果是在房產查封之後買給你的,那麼房屋買賣合同是無效的,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不動產是以產權證為準的,因此,此房屋尚不屬於你,如果被執行的話,可以要回房款.
我買了房子已付清了款,也入住了,過戶時被法院查封了,我提出執行異議,可法院卻不採納,怎麼辦?
12樓:寶寶不乖
法院不予採納是肯定的,你只能以欺詐 向法院起訴 原戶主 ,說明情況,既然法院查封該房子,肯定是原戶主因為經濟糾紛 被法院凍結了資產
己經支付部分房款,簽訂合同之前還沒被法院查封,我能申請法院解封嗎
13樓:戚廣利
己經支付部分房款,簽訂合同後被法院查封,應當區分具體情況處理。
為了履行判決或訴訟保全,訴訟過程中申請人權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房屋。但對於正在進行的交易,購房人已履行了大部分的付款義務並已向房屋登記機關提出變更過戶的申請,人民法院則不能查封已被買方佔有的房屋。
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明確的司法解釋: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司法解釋區分買受人在辦理過戶時是否有過錯,以此確定能否查封購房人佔有的房屋。通常狀況下,第三人即購房人沒有過錯,因房產出賣人或登記部門的因素,造成未進行過戶登記,人民法院不應對該房產查封。
簽訂買賣合同後房屋被查封如何處理。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不能轉讓。那麼簽訂合同後房屋被司法機關查封后怎麼辦。
可區分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方法:
1、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中不應查封的情況,如購房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並實際佔有且沒有過錯的,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可向執行法院提出執行異議。要求查封法院解封。
2、如賣房人隱瞞事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則可要求賣房人返還購房款並賠償損失。
3、如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則可與法院協商,讓賣房人或自己提供其他擔保財產。提供其他財產後,法院解除查封。房屋解封后,雙方可繼續交易。
房子被法院查封,異議成立,中止執行,是否就是解封的意思
不是的,執行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恢復執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試行 第104條規定 中止執行的情形消失後,執行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恢復執行。恢復執行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在執行中,被執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執行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
父母欠債房子是兒子的名字法院有權查封嗎
1 如果有證據證明房子是兒子購買的,那麼法院就沒有權利查封。如果法院查明父母向兒子轉移了財產買房子,那麼法院有權查封。2 法院是查封被執行人的財產。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規定如下 1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拘留 構成犯罪的,...
請問房子被查封的情況下,如果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房子,需要通知房主嗎
你好,必須通知房主還債或者搬遷出去,才能執行。如果法院強制執行拍賣房子,需要通知房主嗎 根據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拍賣五日前以書面或者其他能夠確認收悉的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和已知的擔保物權人 優先購買權人或者其他優先權人於拍賣日到場。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通過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實現債權的合法權益。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