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定 員工辭職時不能自己用紙張寫《辭職報告》,一定要填寫公司的《辭工單》否則無效這,合法合理嗎

2021-04-02 04:37:48 字數 1330 閱讀 9986

1樓:了小蝸

辭工單是固定的一個格式或者**嗎?你們每個人都發了嗎?還是說要經過一定程式的申請才能得到辭工單?

如果是我說的需要申報的話,那麼這項規定可以說是無效的,如果單位存在不合理合規的行為,你有單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不需要和公司商量,也不必經過他們的同意。

2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報告若是別人**的辭職書也未經本人確認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若本人簽字確認後就具有法律效力。

向公司辭職,辭職書是不是自己拿張紙寫辭職報告交給公司就好了,還是怎麼?

3樓:懵懵凍凍

如果公司有標準的辭職報告,就去行政那裡領了填了交上去,如果沒有就自己寫了交上去

四川英聯中才為您解答

4樓:匿名使用者

向單位要表單,應該是單位的自有政策。

相對規範一點的話,你拿紙書寫下來,落款籤個字和日期就行了。

不規範的話,口頭、郵件也都一樣。

不過如果將來涉及勞動仲裁或官司時,你能拿出曾經交過的書面辭職報告,有時間、有簽名,就沒問題了。其他方式的話,就可能會扯皮了。

5樓:匿名使用者

離職信公司諸君:

自吾之來此,已一年有餘。本當披肝,以報知遇,卻發現往昔之熱情所剩無幾。想來與人無涉。

問題在己,蓋因自己實不具榮辱不驚之修為。既已無心向工,終不能應景混事,長此以往,百無一利。唯今之計,只有主動剝職,才是正議,如此即可順遂心意,亦可免於日後復為旗下之祭。

其實去不足惜。輾轉數月,倍感煎熬,故去留之事可知已。奈何,晃晃終日不安,去留兩相難。

且畫餅充飢,終不可為,此之內傷,故而吾之所事,上效和尚撞鐘,敷衍了事,得過且過。況汝之於如來,吾之於金蟬子,必之為歧。故與子謀皮吾之損已。

故而或棄或留,亦為不悖。

吾等人士,或曾芳心暗許,願擇良主,從一而終。奈何落花有意,流水無情。去意生時,悲從中來,心路歷程,猶如爪撕。人生一世,草木一春,草木含情,人豈無義?古人云:「

月明星稀,烏鵲南飛,繞樹三匝,無枝可依。」此般情景,感同身受。

雖不捨同事,但天下無不散之宴席。一朝同事,終身為友,人雖已走,望茶勿涼。他日遇吾衣食無計,望賜茶一杯以示無望;倘得日後前程無憂,尚能噓寒問暖,吾願足已。

食客:***

6樓:匿名使用者

發個郵件也可以

只要是正式通知,口頭提出也行,只要那家公司能夠接受

否則就按照規定辦,保障個人利益

7樓:匿名使用者

問下人事,有專用**就要個填就是了,這個無所謂的,但你寫的必須要交給人事才算的,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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