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所有的證據都說明他殺了他妻子,但是因為理由不足而無罪

2021-04-03 04:25:48 字數 6497 閱讀 5427

1樓:四哥有法說

司法機關在認定罪行時,是一項十分嚴肅、嚴謹的活動。「所有的證據都說明他殺了他妻子」,這些也不足證明一個人有罪,需要所有的證據形成一個完整證據鏈條來證實犯罪嫌疑人構成犯罪才可以認定有罪,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的證據缺失、不完整都不能最後認定。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也不能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相關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五條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

(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2樓:激情籃球崇尚者

該案件疑點甚多,程式有不合法的地方

而且由於當時辦理此案件曾有種族歧視的言行(有證據證明)陪審團有黑人蔘與等等

一切表明:程式正義凌駕與司法正義之上!

3樓:匿名使用者

是因為檢察官的證據中有一條證據是屬於假證據,所以前面全部的證詞都被推翻.

4樓:有啥用啊

相當全面,詳細

5樓:匿名使用者

辛普森殺妻案

主要是因為美國的程式問題.作證的白人警察因為說謊.所以證據沒得到陪審團的認可.當時陪審團成員大多為黑人.

6樓:匿名使用者

證據不足就不能定罪,這是明擺著的事,陪審團也得根據證據來裁定,當然不能判罪。

7樓:mz徐慶

對付這種無賴之徒最好的辦法是把他給暗殺了!

法律上規定的證據有哪些

8樓:法律實務研究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據種類包括:

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9樓:未來法律

一、《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二、《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三、《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 證據有以下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中國法定證據種類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證據包括:(一)書證;(二)物證;(三)視聽資料;(四)電子資料;(五)證人證言;(六)當事人的陳述;(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法律規定的證據的具體型別有哪些?

11樓:華律網

1、書證;2、物證;3、視聽材料;4、證人證言;5、當事人的陳述;6、鑑定結論;7、勘驗筆錄。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12樓:

法律規定的證據型別包括以下八種型別: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版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權;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13樓:正氣長春

根據《民事訴訟法

來》第六十三自條規定:

「證據有下列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

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因此,以上任何一種,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14樓:匿名使用者

《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證據可分為七類,

即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

15樓:擁護

就是樓上說我七種,中只是在(刑事案件中)當事人陳述被 稱為「被害人陳述」

16樓:璩利葉乙君

一、《民bai事訴訟法》第六du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zhi的陳述;

dao(二)書證;

(三)物證版;

(四權)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二、《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三、《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 證據有以下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證據法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

17樓:

三大訟訴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有關舉證時限的規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關於辦理死刑案件審查判斷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證據的法律效力問題

18樓:周遊

要看證據具體是什麼內容,別人代簽是否有效。其中原告一人的代簽對於其他兩個原告是否有效力。如果有效的話,原告要想推翻這份證據,就需要提供相反的證據,也就是要找到證據證明原告所說遭受脅迫的事實的存在,如果原告不能提供被脅迫的證據,這份證據就應該會被法院採信。

19樓:法律實務研究

非本人所籤的當事人,不是本證據的關聯人,對他們沒有效力。

對實際簽字人來說,該證據有效。

20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所說 是有效力的 但是還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看是夠能認定脅迫

21樓:藍之煊

他要舉證被脅迫的證據

如果真有證據證明是脅迫的,一般不會被採信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的啊

我要了解具體案情

看看能不能幫你打

證據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23樓:縱榮花暴俏

證據是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客觀事實。它是仲裁機構查明案件事實,分清是非,正確處理仲裁案件的基礎,是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有利**。證據有三個基本特徵:

(1)客觀性。客觀性是指證據必須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材料。仲裁案件爭議的焦點,權利受到侵害的事實,誰是誰非,誰應承擔民事責任,都不能靠主觀臆斷,而只能經過調查研究,從客觀實際來推斷。

(2)關聯性。關聯性是指證據必須與待證事實有內在和必然的聯絡。仲裁實踐中,仲裁庭會收到雙方當事人提供的各種證據。

即使這些證據都是事實,各個證據與案件的聯絡程度也有不同,有的可能與爭議的性質和內容無關。只有那些與案件有內在和必然聯絡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那些與案件無內在和必然聯絡證據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

(3)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證據的收集和提**當依照法定程式。證據的合法性包括:

①某些證據具有法律規定的許可性。對某些法律行為的成立,法律規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該項法律行為不能成立,如技合同法的規定,技術轉讓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等。

在仲裁中要證明該種法律行為的成立,就應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證明。②證據必須由當事人依法提供和仲裁庭依法定程式調查收集和審查核實。如果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即使是能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也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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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律證據

24樓:巧米樂

一、證據的分類有:原始證據和傳來證據、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言詞證據和實物證據、本證與反證等分類;

二、以下為我國三大訴訟法有關證據的種類: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一條 證據有以下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25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學法律專業的,根據我的知識,我覺得應該這麼考慮:

證據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對於你的情況,**和影印件都可以做為證據的,只是證據的可信度和分量是不一樣的。你的合同的影印件應該是完全可以作為證據的,有一定的分量。只是你的另外一份證據是數碼相機拍下的**,這個就不是很有分量,因為現在的photoshop的處理軟體很厲害的,法院可能認為你是處理過的或者用其他技術改過的,所以,這份證據是沒有多少分量的。

26樓:正氣長春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有下列幾種:

(一)書證;

(二)物證;

(三)視聽資料;

(四)證人證言;

(五)當事人的陳述;

(六)鑑定結論;

(七)勘驗筆錄。

以上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因此,上述證據經查證後屬實,都可以作為證據向法庭提供,來進行訴訟。

27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訴訟的證明標明是高度蓋然性,即只要你所提出的證據在通常情況下推斷可以扶持你的觀點就可以。如果你真的已經遞交過:

1、是否有證人

2、離職書的電子文件

3、下家單位確定錄用你的時間,以說明在這個時候你應該已經通知單位4、其他

如果公司真的否認這個,那麼公司否認的原因是什麼?不讓你離職?分析一下深層次的原因,應該是你與公司還有其他的糾紛。

2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可以作為證據,但是其證明力會小於合同原件本身。在訴訟中證明的效力也會降低。建議你最好找到原件。

2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屬實,可以作為證據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留的影印件這本身就是證據。但你要能說明合同的原件在其他人**能找到。如果他的也丟了就以你的為準了,但要對方承認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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