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得失快樂
離婚了就徹底了不要為他的事情使自己煩惱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別無聊了唄,他跟別的女人跑了,跟你有什麼gu
3樓:美好的記憶
既然他把房子給你了說明他對你還是有情義的,耐心等待吧也許會有結果。
4樓:微笑淚傾城
回去幹什麼?又沒復婚,現在男方走了,你也直接走就是了
5樓:古智鴻
這還不明白,他早就想走,只是沒有人帶孩子,再說帶孩子走也不方便,第一個想到了你,也只有你一個才會對孩子真的好,他才放心,用復婚為藉口騙你回來,至於回來了還吵架,那是故意挑起矛盾好離開。房子留給你了暫時先別急著賣掉,自己先考慮一下將來的去與否後再決定。拿不定主意先回去找個孃家人給出出主意,三人同行,必有我師。
起碼會從別人口中得到啟發。
6樓:藍色狂想
你該走了,又沒復婚!
7樓:匿名使用者
反正又沒有復婚,有什麼所謂?直接回到單身生活就是了。
8樓:匿名使用者
把你叫回來你就回來?
跟前夫離婚已經一年多了,我們還是藕斷絲連的,因為我一直放不下他,是他在外面有了小三,是他主動找我離 10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之間有孩子嗎?如果單純是你們二人之間又藕斷絲連,恕我直言,你應該有點內骨氣,如今他想在容另一個女人那裡得到新鮮感、刺激,又想在你這裡得到安全感或親情依靠,他什麼都想要,從情感上叫喜新厭舊,從心理上叫貪得無厭,他想要的太多了。但也正是你的優柔寡斷並且對他放不下給了他依賴你十足的把握。
脫離開這樣的男人。不-值-得。
10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斷了聯絡,你有你的生活,他有他的生活了,誰都不用聯絡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說是因為你覺得尷尬。不要讓尷尬不好意思去支配你。等到自己現在好不容易組的家庭在散就晚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該放下了。剪不斷,理還亂!
離婚後男人和別人同居再回來能要嗎?我和前夫離婚一年多了,分手後互相糾纏不清,後來前夫找了一個女人同
13樓:阿秀
不要也罷這種男人,下次再去現個女人又會拋棄你的。狗改不了吃屎。
14樓:兩小熊熊
好馬不吃回頭草,離了就算了,一次不中百次不用這句話是真的,這次用了還會有其他女人來,他也會再次離開你
15樓:情誰來定錯對
不能了。如果是為了性做a就能要。如果是復婚建議你不要。
愛上一個離婚女人,我已和她在一起一年多,他前夫一回來人地就和他前夫睡,我該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講的是真話嗎,一個女人同時跟兩個男人,會很舒服嗎,有的時候真想什麼感覺。
離婚一年多了,前夫沒有複合的意思。我還等嗎,我怕等不到他,反而失去了很多
離婚一年多了,前來夫沒有自複合的意思。作為前妻,如果認為自己還愛著前夫,可以在前夫還沒有與別人再婚前向前夫表白,如果是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後,就能重新成為夫妻。等是沒有用的。下面是復婚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五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
我失戀一年多了。另外他追我一年多了,高中同學,,對我很好,處處都讓著我,付出了很多,為了我辭工
我想問問你們女孩子所謂的感覺到底是什麼?一個大男人都給你洗衣服了說不定連你內衣褲這些常人羞於啟齒的都願意給你洗,為你把男人的尊嚴都放下了。為何不給他個機會?給他個機會也是給你自己一個忘記過去的機會?如果是完全沒有感覺,那還是繼續拒絕,並努力再找一個男友,讓他死心,不能讓他還看到希望,讓他沒事就在你宿...
前男友和我分手一年多了,前幾天突然給我發條資訊說 有一種愛,叫不可說!他這話是不想打擾我,和我徹底
不是好像是有什麼話 要和你說清楚 不如給他個機會 讓他說清楚吧 不是,就像花千古與白子畫一樣,明明愛著對方,卻不能說,你的前男友應該是有苦衷才和你分手的 就是有話想和你說,呃呃,就是當初為什麼和你分手的理由之類的,大概是以前不可說,現在可以了 只當你是備胎而已,如果真愛你,就不可能一年以後再來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