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青島徐印喜律師
官司勝訴之後,如果對方不主動履行的話,你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才行,這需要重新立案的,你是不是沒搞清楚啊,建議你先去立案吧。
2樓:時光可斷
不知道就不要胡說八道
你不申請的話,哪個法院會為你主動執行啊,趕緊的寫申請書去吧,兩年之內有效
3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你的官司贏了,但由於存在判決後當事人自動履行的情況,法院不一定知道,所以,只有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才能立執行案件,這與向法院送禮與否無關,這也是你對法院的偏見,因此你必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才能給你執行,你原先打官司是訴訟程式,你申請執行後才能進入執行程式,申請執行期限一般為兩年。
官司贏了,被告在法院有人,我們也申請強制執行了,但就是不給強制執行,
4樓:逍遙
被執行人有可執行財產,法院在收到執行申請後六個月內不執行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下是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5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從法律層面給了你解釋,我就說點補充。執行難是個老問題。正因為如此,很多時候法院都會以此為藉口。但是,還有很多時候是確實查不到財產線索,這就需要你配合。
像你這個案件,如果你確實知道他有財產的,你要向法院提供。有助於執行;否則,時間一長法院為了清理積案搞一個執行中止,你就難搞了!如你有提供線索,而且對方也有財產,法院一直沒有去執行。
你就投訴吧,這樣他們會有壓力自然就給你辦了。希望對你有幫助。
6樓:蛀蛀
據你提供的情況,可以對他的房屋進行拍賣。他不住說明這處舊房並非他唯一住房。對於車輛 你已經申請了財產保全 那麼車輛的車籍手續 是無法變更的,車輛的買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同樣也可以申請拍賣。
對於法院拖延執行的情況,你可以向法院領導反映 紀檢 檢察 上級法院 都是可以的。
7樓:五星茅房
超過六個月可申請上一級法院強制執行 你向上一級法院申請沒了!
可是本案超過兩年,其中必定有一些事阻礙了工作的進行。如果你認為本案有人為的原因 你可以收集證據 向法院申請請相關人員迴避本案!
8樓:百度使用者
可以,也可以向紀檢部門反應
我官司打贏了,法院也強制執行了,但是對方又不給錢!我該咋辦??
9樓:常寞
這個目前沒有什麼好的辦法,想快速拿到錢是很難的。只有通過法院強行執行了。
10樓:手機使用者
去法院再次申請,要不你對手又利用不正當關係了
我和我女友經過別人介紹認識的現在已經月了我們都見過了對方的家長而且雙方的家長都喜歡我們
很樂意能為你解答,看了你寫的我覺得自己和你很相似,和女友交往的時候也會有你這樣的情況 就是由於你太喜歡他了,所以他才對你不重視,說的難聽點有時候人就是犯賤的,你什麼都對他關心你的無微不至反而造成了他對你的不在乎,至於你聽的閒話不能全信但也不能不信,空穴來風成語你應該明白什麼 意思,說白了你這就是單相...
我工傷已經有多月了,但我的工資還沒有那到,請問我的工資到
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幫助 可以要回工資 按照該行業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祝您一生平安,財源滾滾 其實,國家規定的最低工傷工資標準,不適用與私營企業單位。就是不知道你住院期間的醫藥費用是否是單位報銷的,如果是的話,你的工傷補貼肯定是被算在醫藥費裡了。關於工傷賠償問題,因為手受了傷,傷的輕,已經三個月了,工傷...
我要跟現在的女朋友分手,但我們已經訂婚了,我該怎麼跟家人講啊??各位大俠幫幫忙
你仔細想一下,為什麼會分手,問一下自己,必須得分嗎,如果心裡還在猶豫的話,就說明你對他還是有感情的,只是吵架或是有誤會一時生氣,這樣可不好,畢竟是你決定了要結婚的人,怎能這麼輕易說分手呢,如果你之前真的只是玩玩的話,那你就直說,我覺得她不是很適合我,我們在一起經常吵架,以後不會幸福的,這樣說,你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