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父母親給兒子買的房子,結婚後兒媳婦名字新增上了,現在兒媳婦要賣房子,兒媳婦有權利賣房子嗎

2021-04-19 04:16:05 字數 5883 閱讀 5499

1樓:q魚娘

現在是媳婦又買了這個房子其實很多時候他是可以標著兩個人的名字。所以最好就不要讓她單獨購買。

2樓:洪留芳

她為什麼要賣房子?自己有多少權利,心理沒數

3樓:夢花若殘

我國bai婚姻法解釋(一)第

du17條相關規定,zhi夫妻雙方有平等處理夫妻dao共同財專產的權利,像房子這種不屬動產,應該徵求另一方同意才能處置,(婚前父母給一方買的房子,現在登記夫妻雙方的名字,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已經以合理**賣給第三人,並已經登記過戶,第三人不知道且不應該知道是兒媳婦自己做的處置,即第三人以為是夫妻雙方共同賣房,這種情況不可向人民法院主張買賣無效,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可以在離婚時由兒子向兒媳婦提出損失賠償,婚姻存續期間就此提出賠償請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望採納。

4樓:匿名使用者

從加名那天,就視同贈予成立,兒媳賣房,唯一有權反對的只有兒子。

5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bai前父母親給兒子買du的房子,結婚後zhi兒媳婦名字新增上了,現在兒dao媳婦版要賣房子,兒媳婦權有權利賣房子嗎?媳婦有權利賣房,前提是,房產證上的其他人,同意了嗎?如果同意,他就有權利賣房,另外,這個房子是父母親,給兒子買的房,有買房證據和付款證據,按道理應該是父母親和兒子的財產,如果是這種情況,兒媳婦是沒有權利賣房的

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沒有權利。如果是他個人的話是不合法的。一定要夫妻雙方同意以後呢,才能夠賣房。如果妻子私自把它賣了的話,那是犯法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兒媳婦一個人是無權賣房子的,需要產權證上所有人同意賣才可以有權利賣房子。

8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你說房子是來結婚前源男方父母出資買的,但是結婚以後就把兒媳婦的名字添上去了,說明現在房產證是兩個人的名字,而你兒媳婦現在要賣房子,她必須要得到你兒子的同意,畢竟房子現在歸他們兩個人所有。她自己沒有權力賣房子。

9樓:天蠍蒲公英

房產證上有兒媳婦的名字,屬於兒子和媳婦的共同財產,所以只要你兒子也同意,她就有權利賣房子。

10樓:問嘛答哪

現在他要是個人去賣房子是不可能的 ,房產交易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簽字 共同確認才能進行過戶

11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兒子和兒媳倆人的名字,要想買房子,必須倆人都同意才能賣房子,如果只是兒媳一人賣房子,兒媳沒有權利

12樓:世上只洧

房產證上又不止她一個人的名字,至少得得到其他人的同意才能賣呀!

13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兒媳婦沒有權利,一個人決定賣房子。但是他可以和他的丈夫兩個人決定賣房子。

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登記在自己兒子名下的房子,婚後在房產證上加上了兒媳婦名字。離婚後房子如何分配?

14樓:德納武漢律師

根據《物權法》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房屋屬於不動產,其所有權人以不動產產權證上登記的為準。

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登記在自己兒子名下,該房屋所有權人是兒子,與父母已經不存在關係了。《婚姻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將兒媳的名字加到房產證上,那麼贈與行為已經完成了,是無法撤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的時候,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平均分割。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現行婚姻法及物權法,婚前購置房屋,一方父母出資,填寫子女名字,視為單方贈與。即該事件的兒子的婚前財產。但會後加上配偶姓名,視為您兒子將財產贈與配偶一部分(即產權比例),該部分若沒有由明確約定視同為一半即50%。

離婚後,該財產雙方平均分配,兩種處理方案:1、**,**後收入各的一半;2,雙方任何一方出資購買下另一方財產。遇到以下情況可視為無效:

1、原產權人(兒子)在新增配偶姓名時,存有違規行為。

2、配偶存有惡意騙婚騙取財產行為

上述兩種情況需要足夠證明才可以

16樓:匿名使用者

原來是兒子的婚前財產,現在加了媳婦名字,那麼媳婦也有份了.而且只有兩個名字,一般來說是雙方共有.離婚兒媳可以拿一半.

所以加名字要慎重考慮.另外雙方可以協商,補償一些給兒媳看她願不願意.我們家裡的房子都是我們夫妻兩人的名字,沒有孩子的名字.

就是預防兒媳是來洗房產的.現在都是獨生子女,長輩的財產將來都是孩子的.對於女方結婚的先決條件加名字,應該想到對方是否結婚動機不純.

17樓:上海灘

一人一半。房子上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婚前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子 房產證上加了兒媳婦的名字 離婚後兒媳婦有分配權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沒有,現在新婚姻法規定,隨付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你有還房貸,只能給你還房貸的錢,父母給兒子買的房,只能贈於兒子,公婆去世除外,有囑咐不給兒媳,才屬於兒子個人財產。房產證上加兒媳婦的名字已沒有什麼意義,為了是使那些騙婚者的陰謀落空。

19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有兒媳婦的名字,若沒有約定份額,有幾個人名就幾個人平分。婚前房子加兒媳婦名視為贈予,除非有另外的約定。所以兒媳婦有分配權。

20樓:匿名使用者

加名字等於贈與,自然有權分

2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分配不到,出資人是所有權人。

婚前父母全款買的房,孩子結婚後房產證下來想把兒媳婦的名字加上請問如果離婚房產有兒媳婦的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新婚姻法,基本上是誰出錢就是誰的房。婚前一方父母購買的寫在一方或者雙方名下的房產,算是父母贈與自己孩子的房產。除非能證明對方父母當時有贈送給小兩口的意思,這樣算是夫妻共同財產。

23樓:小喜

如果你掛了兒媳婦的名字在房產證上就有她的;如果你寫,這個屬於婚前財產,跟她沒有關係。

24樓:詡拗絾艀扭誹連

在加名字後 房產的增值部分可以視為共同財產的

25樓:貓叔侄女兒

有的,只要有她名字就有她的份

父母給給兒子婚房,加上兒媳婦名字,是他倆共同財產嗎?

26樓:鑫鑫家維人

父母給兒子婚房這是贈於行為,加上兒媳婦的名字也屬於贈行為。所以房產是他倆人的共同財產。

27樓:沈貞君

如果這個兒媳是個好人,那就是共同財產。

無法確定這個兒媳是個什麼樣回的人,

那就不要加答兒媳的名字了。

婚房男女各出一半錢,這就是共同財產。

還可以婚前做個財產公證,明確雙方的財產,

這個公證是在無法明確男女雙方是個什麼樣的人的情況下才做的。

如果男女雙方本來就認識許多年了,

雙方家庭知根知底,那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什麼公證,什麼加不加名字,全是瞎扯,

早在多年前,雙方父母都把對方孩子當自家孩子看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給給兒子婚房,加上兒媳婦名字,是他倆共同財產嗎?肯定有兒媳的份額

2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婚姻法有規定的,如果男方父母給的錢買的房子。無論加了女方的名字是在婚後還是婚前,,買房在婚前那就沒女方的事。

30樓:陽光名號

父母給兒子的婚房,如果是在結婚登記之前給的兒子,那應該是兒子的單獨所有,如果結婚登記前也加上了兒媳婦,那麼這個房子就應該是兒子和兒媳的共有財產了。

31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的,都加上名字了。這就是一家人了,共同財產是一定的。這都是一家人的事情了家和萬事興。想這麼多必定產生隔閡。錢財身外之物。人就要開心

3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婚前是寫的兩人名字,結婚後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寫上女方名字是以雙方結婚為前提的,如果不結婚或後續離婚,此房產應該不屬於女方。

33樓:liqin芹芹

我加上了兒媳婦的名字。他們以後離婚的話,房子應該也有他們的份。

34樓:再誇誇你

不是,現在婚姻法規定,無論寫誰的名字都沒有用,關鍵是誰出錢就是誰的,如果是按揭房,結婚後你們共同承擔房貸了,這個可以是你們的共同財產,所以你要搞清楚。希望能幫到你。

35樓:vast的天涯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抄

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自結婚登記之

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係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八)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36樓:夢醒時分

只要婚房裡都有共同夫妻兩人的名字,房子就是夫妻兩個的共同財產。

37樓:幽夢

加上兒媳婦的名字,那就是他們的共同財產了

38樓:小木屋

當然算是他們的共同財產。

39樓:**生活用品

是的,加上名字就是他們兩個共同的財產了。

40樓:匿名使用者

是,房產證上有名字的都有份。

41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如果房產證上是雙方的名字,那就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婚前父母給兒子買婚房,婚後房產證寫兒子兒媳的名字,這房是屬於父母的還是兒子兒媳的

42樓:世家房產

不離婚就不說了,家務事範圍說不清。

如果牽涉到離婚,就有法律來解決了。

誰出錢歸誰。如果父母是全款買的房子那這個房子在兒子兒媳離婚後房子跟兒媳沒有關係。

如果是按揭買的房子首付部分權益跟兒媳沒有關係。按揭已還款部分權益兒子兒媳均分。未還款部分劃定房屋歸屬後跟隨產權人。

如何還有具體需要諮詢的可以繼續追問。

43樓:葉幫陽

辦結婚證前買屬於兒子一個人的,辦結婚證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跟老頭無關,名字不是老頭的。

44樓:一瓶大純生

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了一套房,購房合同上寫了母親和兒子的名字。婚後房產證上怎麼才能加上兒媳婦的名字? 5

45樓:匿名使用者

沒**之前更容易操作。辦好證之後可以辦加名手續但會增加費用。你可以去**中心房產證視窗諮詢該購房合同辦理房產證的進度,是否還能直接增加名字。

如果可以,只需購房合同上的母親和兒子兩人分別同意即可。

46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房產證辦下來的時候再加名字,到你們當地的公證處辦理一個贈與合同公證,把母親的份額贈送給兒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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