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正氣長春
通過朋友介紹買車被騙,是否可以追究中間人的責任,要看中間人是否參與詐騙。
具體你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報案**號碼110。
朋友被騙 中間人該擔責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不應該賠這筆錢,建議找律師從以下兩點入手:
1、你是介紹朋友收貨,並不是你賣貨給朋友,而你從中並未得到任何收益;
2、貨的真假由你朋友來檢驗,你未到場,並不能識別真假。
3樓:匿名使用者
去找個好一點的律師吧,這些事情我想他會有辦法的,只是你不應該寫下那賠償協議!!你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朋友被我介紹的人騙了我承擔什麼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介紹他人投資致使他人被騙是有可能構成詐騙罪的,根據我國《刑法》第266條規內定,詐騙罪是
指以非法佔有為目容的,作用欺騙方法,騙取他人數額較大財物的行為,如果介紹人的行為符合詐騙罪構成要件(欺騙行為-對方產生或維持認識錯誤-對方基於認識錯誤處分財物-行為人因此取得財物-對方因此遭受財產損失)或者共同犯罪構成要件是很有可能構成該罪,但是需要根據具體的案件進行分析,因為符合詐騙罪的情形都有可能構成該罪。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做擔保,沒有法律責任。不過,可能將永遠失去這個朋友,人生留下遺憾。
建議你儘可能幫助你的朋友追回損失,以求心安。
6樓:雨巷中的尋覓
如果他的被騙和你有直接的聯絡,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比如在你的促使下雙方達成某種協議,造成你朋友的損失,你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是他們雙方自行的,你不需要承擔責任
7樓:巴德士
沒有責任,心裡過不去
8樓:我為平陰代言
在本人不知情bai的情況下他人冒
du充本人籤zhi字的,如果本人不追認的,dao則不承受法律職專責,由代簽人承屬受職責;如果經追認的,則本人應該承受職責。
代替他人簽名的,隸屬一種**做法,如果本人不知情的,則隸屬無權**,本人不承受法律職責;但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代替自己簽名而不作否認表示的,或經本人追認的,則該簽名對本人有約束力,本人應該承受法律職責。
《民法通則》 第六十六條無**權、越過**權或者**權終止後的做法,只有經過被**人的追認,被**人才承受民事職責。
未經追認的做法,由做法人承受民事職責。
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做法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認可。
被人詐騙,中間人有責任麼
9樓:戚廣利
如果被騙,中間人沒有參與詐騙,對詐騙犯罪不知情,一般沒有法律責任,屬於道義責任。
10樓:少少
如果有證據這樣的話。中間人是要負責的
最近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不錯的姑娘對方迴應對我印象也還不錯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求大神支招
繼續和他聊啊,可以聊一些興趣方面,經常出來吃個飯,去玩玩。聊一聊他教學生的心得什麼的。朋友介紹了一個女孩子給我認識!我對她的印象也不錯!喝茶吧,多叫點朋友也可以啊,熟了以後再兩個人單獨出去,這樣比較好 可以進行下一次約會了,首先找個地方吃飯。吃完了可以去公園走走。如果累了可以去看看電影啊。勇敢的走出...
通過朋友介紹了男的給我見面後他剝蝦子和蟹肉給我吃還慢慢解說教我怎麼吃吃的乾淨這樣男的好嗎
最起碼他現在對你的態度很認真。如果能一直堅持下去當然好了啊 僅憑這點是不能判斷好還是不好的 第一次看不透好不好的 不好有點裝等你們在一起了 就露出真面目啦 有句話說得好,遭雷劈 當然好了,你是在炫耀嗎?通過別人介紹了一個男的給我 聊了不到1個月見面了他請我吃了 蝦肉蟹包。他看我吃的慢幫我撥了給我吃還...
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一女孩,我們交往有多月,期間過節我都會送她禮物,她都接受。我們電話聯絡少,我主
不喜歡你,但不好拒絕你的好意,所以才這樣的 她不喜歡你,如果她心裡有你,她會主動找你的!她只是利用你 把你當備胎,你自己考慮清楚,你錢花了,最後連根毛都沒有 革命尚未成功,同學尚需努力。這個世界上什麼樣性格的人都有 沒辦法憑你這麼點描述確定她是否喜歡你 自己去感受 不喜歡你 如果心裡有你會主動聯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