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違復法,不管什麼原因,到制別人家砸東西都是犯罪,男方把女方的傢俱和地板砸毀,已涉嫌毀損公私財物罪,如果經評估,其損失已達到判刑程度,其本人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沒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基數,則會被拘留罰款賠償損失。
2樓:匿名使用者
犯法呀,私闖民宅毀壞他人財產。報警呀……
3樓:野外尋歡
當然犯法了,必須報警,或者去法院起訴,要求他賠償損失。
男女雙方處物件時男方主動給女的花錢分手後男方要女方還錢女方應該還嗎
4樓:甘肅萬通汽車學校
法律上沒有借條就不用還,道德上是你主動給的憑什麼要還。
實際上,理所當然的不用還,不然的話,我去借幾個幾百萬來,想泡誰就泡誰反正分手了還可以要回來,是不是一分錢都不用花就泡遍全國的美女呢?
5樓:泅藍青春
男女雙方處物件時,男方主動給女方得花錢,分手後男方要女方還錢,女方應該還嗎?我認為不應該還兩個人在處物件的時候,是你自願討好女方,給你放到前,那是要不回來的,如果是他從你借的很多錢吶,是可以要回來的。這種情況你是主動給女方的,是要不回來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還個毛,當初裝大方,目的不是很明確嘛。
7樓:
從法律上來說,可以直接解除關係。但是現實情感因素的存在,所以只好當面說清楚了,如果實在不行的話,就自己一走了之吧。
8樓:風之戀語
性生活男女都需要是應該平等的,法律上不支援**易,**易也是違法的,但是戀愛中即使是贈予的財物,當數額較大時從法律上來說也是要還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按法律來說沒借條的,或者沒法認定的,比如一起吃飯啦,買些小東西了是不用還的,大的東西買房買車記錄很明確是可以認定的。但關鍵有些個傢伙是不**的。遇上比較惡的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10樓:肝好勝員
第八十回:美香菱屈受貪夫棒,王道士胡謅妒婦方
男女雙方戀愛期間買的東西分手後女方要求返還,不返還會負法律責任嗎
買的東西要看價值,如果購買的是衣物 食品等必需品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價值不大,在不能證明是為結婚而特意購買的情況下,應認定為一般的贈與,不用返還。而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而贈送的貴重財物,應當認定為不當得利。因此,雖然財產權利已經轉移,但是如果產生財產轉移的原因沒有發生,當事人所期待的結婚目的沒有達到,...
男女雙方處物件時男方主動給女的花錢分手後男方要女方還錢女方應該還嗎你
談戀愛的時候,男方主動給 女方錢花。表示對你發的喜歡和愛。這是很常見的問題。但因為以後。種種原因分手了。南方所有這些錢。該怎麼辦呢?如果這些錢都是零零星星的。小錢。比如說幾百元。幾千元。這個錢是不能要的。因為你是送給女朋友的,也就是贈送的。贈送的東西是不可以再要回的。但如果男方給女方的錢的數目比較大...
男女雙方結婚後,男方接的禮金應該分給女方嗎
如果我是結婚的男方的話我就會分 按照規矩,家長接收的禮金應該由家長管理,不能分給女方,因為結婚要待客,要花錢包酒席,所以女的不要想這些。如果是夫妻的好友朋友送的禮金,女方當然可以掌管,因為以後自己還要給別人送禮金。結婚後就沒有什麼男方女方了,夫妻共有的,不管你是男是女,錢一定得媳婦兒管,那樣才叫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