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一世灬英雄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0條的規定,當事人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
第三十條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樓:雪君雪兒
按照土地政策,如果嫁出女在婆家獲得土地分配的話,她原有在孃家獲得的土地就要備收回。如果嫁出女沒有在婆家取得集體土地分配的話,她原有的土地是應當保留的。
農村出嫁的女兒,戶口還在孃家,是否可以在孃家分土地和宅基地?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分!
首先經過省級主管部門確權的承包土地包括有後來長大嫁出版女兒的部分土權地,但她們分得的只是按規定的口糧田,承包地面積的大部分是按勞動力多少而分配,小姑娘基本上沒有(可能地區有差別)。其次,即便當時按人口平均分配承包地,由於規定了添丁不增地,出嫁女分得的承包地實際上自然轉移到娶進門的嫂子及侄兒侄女身上,比如,當初一家五口,一女二兒子,分到5畝地,現在一女出嫁,二兒成家後各生育二孩子,這一家子從5人變成9人,出嫁女拿走一畝,其他8人僅得4畝?同時,我們的土地屬於集體,更決定了出嫁女無法從孃家分割土地!
包括宅基地!但是出嫁女有權獲得承包地產生的出租及其他沒有孃家人付出耕種成本的收益
4樓:山農阿恆
農村出嫁的女兒戶口在孃家,可以在孃家分土地和宅基地嗎?來聽聽,農村生活,三農,農民,社會
5樓:杜騰躍
農村出嫁的女兒戶口還在孃家,是否可以在孃家分土地和宅基地?可以的,因為女兒的戶口是在孃家,所以是可以分得的
6樓:潘增飛
40多年以後才分土地的,當然也不一定分,別等了。宅基地是按照家庭發放的,別再孃家搗亂了,弄巧成拙,孃家人還得抱怨
7樓:悅樾躍鑰
我想這個是可以分的,因為戶口在上面就是有資格分到這些東西的
8樓:鐵嶺飄
我就說農村出嫁女戶口在孃家沒動,有地但沒要宅基地因為市內有樓房不想回農村。
9樓:和藹的瑞行
只能佔一邊的,不可雙邊都佔的。戶口是一方面,可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你本身若已經常規上脫離本集體的話,常理上是不行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承包土地政策是添人不添地,減人不減地,以戶為單位。宅基地,你是農村戶口,無論男女都是有繼承權的。當然首先要是你在婆家啥都沒有。土地承包被徵用補償,是有村土地集體決定。
11樓:公路邊的平凡人
現在都是一戶一宅呢?現在兒子父親分家分戶都難,更別說嫁出去的女兒了!女兒的戶頭不遷出去也是和父母一起的!建個新房都不得超過三百平米!
12樓:許弋
我們那有個人,他老婆家要徵收了,兩口子立馬動用關係把戶口遷去老丈人家,但是又不在這邊銷戶,兩邊都有戶口,牛不牛。
13樓:特別懶的傻女人
應該可以,我結婚戶口沒遷後來修路按戶口出錢我也出了的,不能掏錢按戶口有好處就不按戶口了吧。
14樓:姐弟三寶
我們村如今連男孩長大都不分土地了,宅基地更是不要想,甚至老房翻建都不批了。外嫁女還分土地宅基地想啥呢
1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戶口在本村本社,男人和女人享受同等權力和義務。國家沒有歧視女人的法律法規。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獨生子女呢,父母不在的情況下,一切財產屬於獨生子女吧,其他親屬應當無權繼承
17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不能兩邊佔,騙錢。只能佔一邊,不能女方徵地時遷往女方了,拿了錢又把戶遷回男方,到時男方徵地又拿錢。我老婆那邊徵用地分錢,小孩戶口上那邊了,分了錢還可以再上男方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都嫁人了,還惦記孃家基地又多白眼狼啊,自家有兄弟分去,哪有你的份?除非獨生女。而且給我我也不會要啊,自家地都荒著呢。
19樓:冰雪海陽
我妹結婚後沒遷戶口,村裡就不分她的地,就連新農合村裡也不收她的那份
20樓:兮兮
我媽說怕我爭,趕緊遷戶口,我沒想過爭什麼,可話讓我寒心,國家都是男女平等,平等在哪,回家住都要看臉色了
農村女孩出嫁後,戶口是留在孃家好,還是遷移到婆家好?
21樓:農村建房子
農村女孩出嫁後抄
必須要把戶口遷出去嗎?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九條規定,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也就是說,男女結婚後,一方可以將戶口遷移至另一方,也可以不遷移,一般取決於當事人雙方的意願,女孩出嫁後不一定要把戶口遷出去。
究竟外嫁女的戶口要落在**?其實就是看**更適合自己的規劃。如果覺得孃家這裡更適合以後的發展,福利待遇更好,可以不用將戶口外遷;如果覺得男方那裡的福利待遇會好一點,便可以在婚後將戶口遷到男方那裡。
但是對於兩邊政策都差不多的情況,個人覺得戶口還是跟著人比較好,畢竟很多事情都跟戶口有關,戶口和人在一個地方,辦事會方便一點。
22樓:小魚遊呀遊呀
戶口是遷到婆家比較好,因為畢竟已經嫁過去了。
23樓:夢奇奇
當然是留到婆家比較好。既然你就屬於婆家家的一個人口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要看具體的情況,進行具體的考慮了,看實際的情況。
2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想要從前夫家遷走怎麼遷?
26樓:互助的烏龜
農村女孩出嫁後戶口都是遷到婆家的號,因為孩子上學呀,不管什麼東西都是比較方便的,在婆家戶口。
27樓:匿名使用者
女孩出嫁後把戶口移到婆家方便些。
28樓:一碗胡辣湯
這個還是遷移到婆家啊,畢竟這個傳統是婆家人啊。
出嫁人但是戶口未遷出農村遇孃家國家徵收土地而沒有補償是否合法 30
29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
第一、土地補償費用是因農村集體土地被徵用而給予的經濟補償,只有具有成員資格的人,才享有該收益的分配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的規定:「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取得,應當以該成員是否在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生產、生活並依法登記常住戶口為基本判斷依據。如果是在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生產、生活並依法登記常住戶口的人,應當認定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出嫁後並未取得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也沒有轉入非農戶口,依然是本村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援。
」出嫁人出嫁後其戶口一直沒有遷出,應認定仍具有該村民組織成員資格,因此,她有權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款份額。
30樓:資源站
未必吧,現我本地有此現象並鬧上法院,**出嫁女蠃了可當地老百姓有聯名簽字不同意呀,法官當場也無語說這也沒辦法讓村裡自己協調處理。法律有時也要依靠村規民約來辦,不然你既然官司蠃了可你執行不了,反而落下出嫁女為此在村民印象中的人品。大家為何不考慮當地兒媳她有土地嗎?
為何她理直氣壯有徵地款分配?這是老前輩遺留下來的進出迴圈規律,所以告訴已嫁戶口未遷的女士,如果當地老百姓沒通過你就別折騰了沒用。
31樓:呂艾
【1】根據《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
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
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在原居住地有承包土地,要按照徵收土地發放補償款,當然應該有出嫁女的的補償款。
無論出嫁女的戶口是否在村裡。
3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的 只要你戶口是在孃家沒有遷出 徵收就要補償 具體你可以看看你們本地的拆遷補償標準 上面應該都有列的 因為不知道你是哪個地方 所以不能給出詳細標準
33樓:長峰破廊會有事
首先要說明 這事不合法的。不管你嫁沒嫁,只要你戶口還在農村老家沒遷走,那麼老家拆遷補償
就必須有你的份。
34樓:
1、戶口為遷出,是指仍然是農村戶口?還是指戶口還在婚前父母的戶口上?如果是後者,徵收土地是有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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