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接警出警記錄當事人可以去查詢麼

2021-04-30 23:49:55 字數 2782 閱讀 4071

1樓:番茄會有貓的

1、接警出警記錄當事人可以查詢,同時可以請求**就涉案事項的記錄提供影印件作為當事人訴訟或維權的證據之一。

2、也可委託律師去派出所查詢出警記錄證明列印報警回執。

3、公民個人一般不能獲得出警證明,但是可以在起訴後請求法官憑職權調取該證據。

2樓:

請律師出具律師函和律師證和當事人一起去派出所出具。

如何獲得110出警記錄

3樓:麻木

獲得110出警記錄方式如下:

1、接警出警記錄當事人可以查詢,同時可以請求**就涉案事項的記錄提供影印件作為當事人訴訟或維權的證據之一。

2、也可委託律師去派出所查詢出警記錄證明列印報警回執。

3、非當事人個人一般不能獲得出警證明,但是可以在起訴後請求法官憑職權調取該證據。

4、非當事人個人的可以請律師調取,律師調取也需要開具介紹信加蓋公章還有出示律師證,因為法律上的問題都很嚴肅,接處警記錄是可以用做法律證據的。

5、可向法院申請調取。

4樓:漁漁

查詢方法:

1、接警出警記錄當事人可以查詢,同時可以請求**就涉案事項的記錄提供影印件作為當事人訴訟或維權的證據之一。

2、也可委託律師去派出所查詢出警記錄證明列印報警回執。

3、非當事人個人一般不能獲得出警證明,但是可以在起訴後請求法官憑職權調取該證據。

4、非當事人個人的可以請律師調取,律師調取也需要開具介紹信加蓋公章還有出示律師證,因為法律上的問題都很嚴肅,接處警記錄是可以用做法律證據的。

擴充套件材料:

110接處警工作基本要求

第七條110報警服務檯工作人員應當掌握和使用普通話,在受理報警、求助、投訴時應當做到:

(一)警容嚴整,行為規範,態度熱情;

(二)接聽**時主動說:「您好,××(市、縣)110,××號接警員」;

(三)向當事人問明案(事)件的主要情況及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四)按照統一的**認真登記、儲存,做好接報、指揮、處警工作記錄,並立卷備查。

第八條 在外國人來往較多的城市,110報警服務檯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開通外語接警服務。在少數民族聚居較多的城市,開通當地通用的少數民族語言接警服務。

第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佈置警力,確保案(事)件發生時,處警民警能夠及時趕到現場。

第十條 110報警服務檯應當及時下達處警指令,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基層單位和人員必須服從110報警服務檯發出的處警指令,不得推諉、拖延出警,影響警情的處置。

第十一條 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報警、求助和對正在發生的民警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處警民警接到110報警服務檯處警指令後,應當迅速前往現場開展處置工作。對其他非緊急報警、求助和投訴,處警民警應當視情儘快處理。

第十二條 對緊急和非緊急報警、求助的出警時限,由城市和縣級公安機關根據市區或者城鎮規模、警力資源和道路交通狀況等情況決定並予公佈,接受公眾監督。

5樓:長沙律師曹元海

1、個人要獲得獲得出警記錄,如果是自己報案的,拿身份證去找民警列印一份或者列印報警回執即可

2、也可委託律師去派出所查詢出警記錄證明列印報警回執

6樓:上海杜律師

需要委託律師持律師執業證、律師介紹信到當地公安局即可查詢到出警記錄。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個人是無法獲得110的報警記錄的!但是你的官司一旦被法院受理,你可以通過法院去公安機關調取相關的資料!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直接打110,向他說明情況(時間、地點、事情經過),詢問110指揮中心這個警情的出警部門及出警人員。然後你再找到這個部門請求出警記錄證明,或報警回執。

9樓:匿名使用者

打你那裡110出警所在的派出所啊,派出所那裡都會有110出警記錄的

110接警後出警的執法程式?

10樓:等待戈多

根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九條 公安機關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佈置警力,確保案(事)件發生時,處警民警能夠及時趕到現場。

第十條 110報警服務檯應當及時下達處警指令,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基層單位和人員必須服從110報警服務檯發出的處警指令,不得推諉、拖延出警,影響警情的處置。

第十一條 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財產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報警、求助和對正在發生的民警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處警民警接到110報警服務檯處警指令後,應當迅速前往現場開展處置工作。對其他非緊急報警、求助和投訴,處警民警應當視情儘快處理。

第十二條 對緊急和非緊急報警、求助的出警時限,由城市和縣級公安機關根據市區或者城鎮規模、警力資源和道路交通狀況等情況決定並予公佈,接受公眾監督。

擴充套件資料:

110受理範圍:

1.正在進行的或可能發生的各類刑事案件。如:殺人、搶劫、綁架、**、傷害、盜竊、販毒、偷竊等;

2.正在進行的或可能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或緊急治安事件。如:擾亂商店、市場、車站、體育文化娛樂場所公共秩序、賭博、****、吸毒、結夥鬥毆等;

3.火災、交通事故;

4.自然災害和各種意外事故;

5.舉報各種犯罪行為及犯罪嫌疑人;

6.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現場才能處置的事件;

7.人民群眾的各種求助;

8.發生微小責任事故時;

9.突遇危難無力解決時;

10.要舉報違法犯罪線索時;

11.遇到人身攻擊時可以求助。

當事人可以推翻之前的筆錄嗎,當事人沒有承認的筆錄能作證據嗎

當事人可以推翻之前的筆錄,但必須說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法院是不予支援的。參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 第三百四十二條,當事人在第一審程式中實施的訴訟行為,在第二審程式中對該當事人仍具有拘束力。當事人推翻其在第一審程式中實施的訴訟行為時,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說明理由。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讓醫生開個初步診斷證明好去交警拿車嗎

你好,在交通事故中診斷證明對交警很重要嗎?不是很重要,交警要你就給他就行了 重要的是發現事故後當事人的陳述口供。等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來就可以拿車了 交通事故,交警要雙方去醫院開診斷證明?這個證明作用是什麼?求法律及相關人士解答 診斷證明傷者原bai 始傷情的du客觀反映,醫院應該如實zhi填寫,是以...

律師在什麼時候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當事人的

隨時接受委託,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