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口的土地要收回嗎,農村去世人口的土地怎麼處理

2021-05-01 19:18:24 字數 3663 閱讀 3923

1樓:愛喝粥

如果老人去世後,土地是否能夠繼承,最主要的還是得根據「農戶是以何種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及「土地型別」來判定。

一、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是沒有繼承權的。這些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的,如果您和子女分戶,子女將不能繼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繼承的,農民朋友也不必過於擔心。

二、林地的承包權是可以繼承的,包括承包權和承包林地所產生的收益。

三、其他方式取得承包權的土地,可以繼承。比如,有些土地是通過流轉,開荒闊地,招標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是可以繼承其承包權的,包括承包所得的收益等。

四、最值得關注的是農村的宅基地,雖然宅基地不能繼承,但是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的,如果子女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的話,是可以申請使用權的,之後可以對房屋擴建改建等。但是如果已經分戶的,並且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在房屋倒塌之後會被村集體收回的

2樓: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農村土地承包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只要在土地承包期內,土地不會被收回。

3樓:別稱我是老師

承包合同期滿了才可以收回

死亡人口的土地要收回嗎

4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地區是要收回村集體的,因為土地是不存在繼承的。有的地區土地是按家庭來計算的,個人死亡后土地還是歸家庭所有不收回集體。每個地區的政策不一樣的,可以去村委諮詢。

5樓:匿名使用者

在我國農村人口死亡並不影響土地確權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條規定,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第三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經濟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我國農村實行的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不是個人曾經承包經營。

6樓:

有沒有家屬,有家屬應該會給家人,沒有那就歸國家所有

7樓:阿元

現在我們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家庭共同承包,不是個人承包。

只有承包戶的全體成員都死亡了,土地才能收回。

僅僅承包戶的其中一個人死亡,承包土地是不能收回的。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承包耕地或草地的承包方家庭成員全部死亡、承包林地的承包方家庭成員全部死亡並無繼承人的,應當及時登出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並由發包方收回其承包地。

農村去世人口的土地怎麼處理

8樓:最愛幻雪寶兒

家庭成員死亡村委會不可隨意收回承包地。

為了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我國相關法律和政策都明確規定在承包期內,發包方原則上不得隨意收回、調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只有在下述三種情況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才可以收回農戶的承包地:

一是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並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當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二是承包期內,承包方死亡絕戶的,承包方自然消亡,發包方可以收回。

三是承包方提前半年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自願放棄土地承包權,發包方可以收回。

9樓:長弓雷

我是從事農村土地確權的

最新的調查中去世的人如果有親屬,是可以分給其他人的。

沒有其他親屬是歸集體所有,當然具體的是村集體分配。

具體的還要跟集體商量。

10樓:ok好芯情

1、先調查去世的人,是否有親屬,如有親屬,應該讓其親屬來繼承土地使用權。

2、調查期間,土地可以由集體暫為代管,代管期間產生的效益為集體所有。

3、當調查清楚其沒有親屬後,土地可轉為集體所擁有。

4、土地轉為集體所擁有後,該如何處理,分割還是保持集體擁有權,共同分配效益,待集體開會研究決定。

11樓:生態蛋子

各地的情況不一樣,有的是30年不動,不拿出來,繼續由家人種著。

有的是排號依次拿出來。依據新增人口的戶口證明依次新增。

不知道你們那裡是什麼情況啊。人家怎麼著你就怎麼著唄。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的都還是歸本家所有,如果村裡有對土地重新劃分的話,土地是要被收回的,

農村土地確權時,已經死亡的人口的土地怎麼處理

13樓:未來法律

您好:根據中國共產黨十七屆三中全會發布《中共**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搞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權能,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佔有、使用、收益等權利。

」在我國,農村人口死亡的並不影響土地確權工作,因為我國法律有相關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條規定「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第三條規定「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我國農村實行的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不是個人承包經營。農戶家庭是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土地承包方,農戶家庭的戶主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

農戶家庭的戶主代表家庭同集體經濟組織形成土地承包關係後,每一個家庭成員作為土地承包家庭中的一員可以享受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及依據《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第二章第十五條第三款:在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因為承包方家庭成員有以下情況而收回其原承包地:

死亡、失蹤的。這次確權不是調整承包耕地,更不是打亂重分,仍按生不補、死不退的原則,原戶主已死亡,其承包地由子女耕作的,應更換承包土地共有人進行登記。但屬於原戶主單獨居住(無配偶子女)已死亡的,其承包地應交回集體處理。

承包農戶家庭成員全部死亡的,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確權登記。所收回土地納入集體機動地管理。

土地確權工作要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每宗地的土地權屬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稽核、登記註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式,才能得到最後的確認和確定。

同時土地確權使得土地權屬更加的清晰,使土地流轉市場更加的有序,保障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14樓:潘增飛

農村實行的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任何時候是即時的家庭成員組成的家庭承包,家庭是最小單位了,不要提個人

15樓:廣博閒彈

一般村集體都有相應約定,沒有相應約定的依**三十年不變。自合同生效時起算。民間法律人僅供參考。

16樓:迷霧筆挺

直系後代繼承,,以此類推

農村已經死亡人口和出嫁女兒人口的土地怎麼拿出來?

17樓:萬噸love念念

在新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頒佈之前,死亡人口和出嫁女兒的土地不拿出來。

農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戶為單位,即一家人有多少土地,並不是具體某個人多少土地來論,所以即使是家庭成員死亡或者出嫁等,都不影響土地的多少,無須拿出來分配。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條 為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18樓:永不暗淡的光

農村土地現在實行的是承包制,不是安人分地,土地承包30年不變,正常需要30年到期才重新承包

19樓:手機使用者

這個時候,村委需要開集體大會,投票決定分還是不分。投票決定了要分,還不分,村委可以直接向法院訴訟,強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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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承包土地」上能蓋房子嗎,農村土地承包是否可以蓋房子,搞養殖

農民承包經營來 集體所有的土 地,自只有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權利,沒有所有權,承包戶不得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七條規定 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 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二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 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農村土地承包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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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地方的土地都屬於國家的,個人沒有買賣的權利,因此,你不想種地了,可以廉價承包給其他村民,也可以暫時退給組上。農村土地 來私人不可以賣。土地屬源國有,由 管理。農村土地只能由村民使用,村民只有使用權,使用權幾十年不變。若村民不種地了且戶口也不在本村組了,也就喪失了此份土地使用權,土地由集體收回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