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簡單描述看,我覺的你父親是個比較傳統的\穩重的\也有責任感的人.你和弟弟大了,母親不再被瑣事拖累,可能會有一些應酬,想打扮一下,也沒錯,但任何事情都有個度,試想一下,40多歲的人,和小姑娘一樣去打扮,有實際意義麼?建議你獨自和母親談談.表明你支援爸爸的態度,(不支援撕衣服\打人),也要求母親打扮有分吋,也要做你們子女的榜樣.也明確告訴母親,父親才是託付一生的可靠的人,儘管平時不善於表達,不浪漫,但後半生有個忠誠的伴侶才叫幸福!讓您母親三思!
2樓:油條妹
他們要離婚不是因為一件衣服,在我看來你爸爸是個很保守又小心眼人,經常束縛你媽媽,你媽媽又是個很外向很時尚的人,所以在一起就會吵架,過到老吵到老,咱們身邊這樣的很多,其實就是不是一類的人,女人很容易哄的,你爸爸又不會,所以就吵架,說到底就是性格不合,給他們一點時間,冷靜一下,有很多事情是順其自然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去找你老公談談啊,假如真的還有感情,那就分出去過,就是租房子也可以離了就算了,不要再去計較了.以後你再婚時,你會更清楚該怎樣做. 問題
爸媽要離婚了,我該怎麼辦,爸爸有外遇了。
4樓:博愛傑傑
試溝通一下,如不行,婚姻問題要本人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 裂,調解無 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 效的,應准予離 婚:
(一)重 婚或有配 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 力或虐 待、遺 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 博、吸 毒 等 惡 習 屢 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 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 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 告 失 蹤,另一方提出離 婚訴訟的,應准予離 婚。
5樓:灑滿陽光的心靈小屋
首先,你要堅強,並勇敢面對這一切。
看情形,你爸媽離婚已經不可阻擋了。
即使他們不離婚,有夫妻之名,而形同陌路,甚至仇人,天天吵架、打架,家不像家,你只會更痛苦。所以,他們離婚,對你來說,應該是好事。
法院應該會判決他們離婚的,他們離婚後,建議你跟著你媽。
要是那個小三跟你爸結婚了,你跟著他們你還不難受死啊!
一個對家庭如此不負責的男人,他不配做父親。
6樓:書被吹成墨未濃
父母之間的事,孩子真的不好插手也不好管,尤其是你父母矛盾很大你也還小,你的建議他們不會聽也不會當一回事的……夫妻離婚矛盾無法解決最好去法院,雖說清官難斷家務事,但也好過一團亂麻,但一旦父母對付公堂,對你的傷害其實挺大的……我不知道你和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的感情怎樣,有沒有比較關心和你關心比較親密的長輩,這對時間你最好找找他談談心……首先他相對於陌生人比較瞭解你的家庭情況,再者他關心你,會從你的角度出發多一些……遇上這樣的事,大家心裡都難受……個人給予你一點點建議吧:女孩子一般都傾向於母親,我也覺得你跟媽媽比較好,你儘量找你媽媽說說話,不知道怎麼安慰就儘量表達想和她一起,哪怕一起抱頭哭也是可以緩解一下你們的情緒……如果父母以後不再一起了,選擇跟母親,然後讓父親出撫養費……跟母親一起生活多多幫著她關心她吧,她說不想你跟著她肯定也很難過,懷胎十月愛的結晶,如今這樣,誰都不願意的
7樓:蠟塑的我
孩子,可能這時候的媽媽比你還脆弱,他們已經無暇顧及你的感受了。
學著堅強起來,陪著媽媽,度過這個難關,讓媽媽知道還有你陪著她,失去一段婚姻,並沒有失去人生啊,雖然年齡不小了,但是往後的路還長著不是嗎?為了一個心不在自己身上的男人不值得。
8樓:魏春蘋
事情發展到這種程度,真的不容易挽回,您媽讓您跟爸爸,也是希望您過的好,有機會也是多跟您媽見面,痛恨小三
9樓:雪花的落下
勸你媽媽跟你爸爸離,你爸爸都背叛你媽媽了有何必不離呢!這段婚姻已經破裂了,已經沒有補救的餘地了,雖然前面會有難過,不過時間長了就沒事了。再有,你和你媽媽好好說說,你不想跟爸爸,只想跟她。
10樓:墨盼夏冷岑
人難免犯錯、只要悔過還是君子。寧拆一座廟不毀一莊婚。你明白嗎?去努力挽救一下吧、實在不行。放棄何嘗不是一種智慧。祝你們幸福
11樓:碩丹宓雲
比較常見的事bai
例!還是自己要想點du好話給爸爸媽zhi媽們做下引導。
你現dao
在不回答這回問題!
你把自己的爸爸和答媽媽,各自單獨的拉到一邊,坐下來好好談談,說說心裡話,說說現在你們的家庭生活,說說離婚後的生活,說說從前,說說往後,說說離婚後的嚴重性!
這能體現出自己大了,體現出讓你父母感覺現在生活不錯,體現出離婚後的嚴重性等等!
你暫時只能先用這招了!
具體怎麼辦全部靠你自己了,別小看自己的重要性,現在你就是綁住你媽媽和爸爸的一根繩子了!
爸媽吵架很嚴重怎麼辦?!!甚至鬧離婚!!
12樓:鳴泣之時丶
我都看完了, 可以找個機會,比如當你爸單獨跟你在一起時,你可以無
意間提起你爸跟你媽是如何認識的,當時是什麼情況在一起戀愛的,看中對方什麼優點在一起的,當你媽懷上你的情景是如何如何,讓他們勾起以前在一起的青澀時光,畢竟一對夫妻結婚一定是看重了對方的優點,缺忽略了缺點。
13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子女可以進行雙方勸說,如果勸說不了,也沒有更好的辦法。離婚的原因有多種,一般是因為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否則,就不會離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賭博、家暴且屢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14樓:夢境的真實天地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勸你讓他們自己冷靜思考
15樓:匿名使用者
趕緊勸 一家人在一起最重要
我們要離婚,現在我應該怎麼做,爸媽要離婚,做為兒子的我們該怎麼做??
離婚有兩種方式 第一,協議離婚,協議離婚需要夫妻雙方親自去民政局辦理,需要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去民政局辦理。第二,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不能協議離婚的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訴訟離婚需要原告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去法院起訴離婚。若是婚後倆人買的樓房,樓房應是夫妻二人共有財產。若孩子歸...
我們分手了,是我提出來的,可是我好難受,要怎麼辦
你還愛他,真的難受就勇敢的向他承認錯誤,請求他的原諒。或者靜下心來,放下難受不管,想想自己當初說分手的理由,放到現在還要不要堅持分手。受傷是難免的,實在過不下去了就學會淡忘,時間能按撫你,有了下段戀情就好了,學會成長,吸取經驗把握以後吧 要麼好好愛,要麼斷乾淨,自己衡量。已經決定要分開了就別不捨,如...
愛要怎麼說出口,我的心裡好難受這句歌詞出自哪首歌曲
歌曲 愛要怎麼說出口 歌手 趙傳 約定 詞曲 李宗盛 教我怎麼能不難過 你勸我滅了心中的火 我還能夠怎麼說怎麼說都是錯 你對我說離開就會解脫 試著自己去生活試著找尋自我 別再為愛蹉跎 何必為愛蹉跎 只是愛要怎麼說出口 愛要怎麼說出口 我的心裡好難受 如果能將你擁有我會忍住不讓眼淚流 第一次握你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