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未結婚登記但是在一起住滿十年是否有權利分財產

2021-05-03 21:25:24 字數 1604 閱讀 8950

1樓:小肥肥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

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 84 )法辦字第 112 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 18 )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2樓:

同居期間的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 84 )法辦字第 112 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 18 )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處理;如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而又符合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可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如果同居前,男女一方向對方索要房產、車輛等價值較大的財物,解除同居關係可以要求返還,對於小額物品則作為贈與處理。

同居期間的財產範圍同居財產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間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財產。

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儲蓄、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家禽、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其它生產資料、生活資料。

關於同居期間的財產性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而對一方所得收入和財產未予規定。本人的理解是:

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為一般共有財產,一方所得收入和購置的財產在對方沒有輔助性勞動和提供生活幫助的情況下應歸該一方個人所有。同居期間財產所有權,按一般的民法理論確認。

我們兩個人都是離過婚的人,沒有結婚證在一起生活十年了,財產怎樣分呢?

3樓:永夜

最好協商,你們這沒有領證不受法律保護

4樓:匿名使用者

諮詢律師最可靠,記得好像什麼時候有過規定,承認事實婚姻,就是說不領證但是已經成為事實上的婚姻關係,

5樓:

結婚證是對婚姻的保障,如果沒有結婚證而生活在一起只能算是同居,對於財產分割當然也不會按照夫妻關係分配,你們可以協商分割,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可以起訴處理,最好提供財產購***等能證明財產購買者的資訊。

6樓:滑名字

這個問題您可以到當地的律師事務諮詢一下,律師可以給你明確的方法

兩個人在一起十年,有兩個小孩,但是沒有結婚證,這樣財產該怎樣分配

7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2月1日之前,兩位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至今,沒有辦理結婚證,才構成事實婚姻。

你倆情況,不算夫妻,不存在離婚。

雙方可以協議分手,協議孩子撫養權歸屬,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

目前登記在各自名下財產,歸登記人個人所有。

以上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起訴解決。

我和老公結婚十幾年了,但是在一起正常生活不到三年!打架好多次,看不出來有什麼感情,說話不投機,總是

如果你真心想和他分開,就寫好讓他籤,撐撐他,實際他也沒有真心和你分開的意思,你好,根據你的描述,如果你真的對這個婚姻不抱任何希望了就分居並同時起訴離婚。這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辦法。如果你覺得沒有過下去的必要那麼可以起訴,如果有了孩子,還是為孩子想想吧!那你年齡不小了吧,別鬧了,你要主動做一些事來感動他,...

還沒結婚就和「婆婆」住一起,真煩還和他在一起嗎

看你的婆婆對你好不好,看你和你男朋友是不是真心相愛,看你男朋友對你和你婆婆的關係是不是能處理好!呵呵!據你的情況來看,沒必要再繼續下去了,真的。朋友,勸你一句 每個人的忍耐小有限的。當你忍耐到極限的時候,我想 估計每個人都這麼想 真的沒必要在和他在一起了,為這麼一個人不值得啊!不要強迫自己。實在忍不...

經常夢見跟他在一起但是在現實中他不喜歡我,我喜歡他夢裡的我們感情特別好,這是什麼徵兆啊

因為你太喜歡他了,趕快找個人戀愛替代他。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你可以轉移注意力。這種人不值得你去愛他。如果你愛上這種見思忘遷的人,苦日子來了?夢見一個人,你在夢裡喜歡他,但是現實中不喜歡他,這是為什麼?我也老夢見一個。從小一起長大的人,但從小不一起玩的人。在現實生活中,不喜歡他的,但是在夢中我們互相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