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布冬舊聞
你不可以起訴男方。
這主要出自於幾方面原因:
首先,你沒有說清楚「老婆和別人同居了」是怎樣的一種狀況,是老婆與別人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是老婆與別人「悄悄地」同居?還是你老婆只是和別人偶爾「同居」?
其次,起訴配偶重婚是一種自訴案件,法院秉承的是「不告不理」。在這一前提下,如果說,你老婆在與你婚續期間與別人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那麼,你老婆明顯就是重婚,但如果你起訴,只能起訴你的老婆而不是男方;如果男方也是個有婦之夫而與你老婆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那麼起訴該男人的,只能是他的妻子而不是你。也就是說,即使你向法院起訴了男方,法院也不會受理。
而如果你起訴的是你老婆,還得向法庭提交你老婆「重婚」的證據。
第三,《婚姻法》第四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如果你老婆和別人只是「悄悄地」同居,或是隻與別人偶爾「同居」,只能認定你老婆在婚續期間與他人具有違背道德、違背律法的「苟且」行為,違反了《婚姻法》中的「夫妻應當互相忠實」的規定,但卻不構成重婚罪。
綜上,你應該明白了你為什麼不能起訴男方的原因了吧。
從你與答題朋友的對話中,發現你對你老婆(包括你對孩子的)有情,但只可惜你老婆卻對你無義,要不,她也不會做出這樣的事來。
多在網上查閱一下有關於「重婚」、「同居」、「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類的貼子吧,對你的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會有幫助的。
2樓:張偉傑律師
妻子是婚姻中的過錯方,違背夫妻忠誠義務,丈夫可以起訴離婚,並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不能起訴第三者的男方。
3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現行法律明確通姦不構成犯罪,但如果有配偶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就涉嫌重婚罪,可判刑。
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
4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你老婆以夫妻名義跟對方同居,那就是重婚,法律上要起訴必須兩個一起起訴,因為重婚罪一個可完成不了
2如果構不成重婚罪,我國沒有通姦罪,所以你只能起訴你老婆
5樓:
你起訴沒有用,因為你老婆沒和別人拿結婚證,拿了結婚證也只能起訴你老婆,告她重婚罪。
6樓:匿名使用者
老婆和別的男人同居了,你居然可以心平氣和起訴男方,不管你高不高興綠帽戴的十分佩服,如果是這樣想的話寶強的案例可以參考下,希望能幫到你。
7樓:法之正
你只能提告重婚罪,並不能對男方提起民事訴訟
8樓:
如果男的沒有結婚的,就難了你怎麼告他。
9樓:冰馥
應該是不可以的,如果你願意,應該也行
10樓:塵歸塵
不可以沒出息的,男的沒犯法,
11樓:漢慧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於刑事處罰。對於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
也就是說,對於那些情願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
你老婆與別人同居就是事實婚姻,已經構成重婚罪
12樓:
可以的,這種情況是重婚罪
13樓:峰迷全場
可以起訴離婚並要求賠償。如果你妻子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你可以起訴她重婚並要求賠償
14樓:嵩山的故事
你老婆給你帶綠帽子,你呆著了先揍一頓。俗話說捉姦捉雙。你沒有證據你怎麼起訴人家男方啊!揍過了再起訴。
15樓:匿名使用者
老婆和別人非法同居,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可以起訴的,但如果你們沒有感情,面臨離婚,還是不要起訴啦。
16樓:愛喝粥
可以起訴。
一、起訴的兩種情況:
1、重婚罪
當事人妻子公開和別人以夫妻關係同居,涉嫌重婚罪,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自行訴訟,要求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2、違反夫妻相互忠實的行為
當事人的妻子,不是以夫妻關係公開和別人同居,其行為則是違反《婚姻法》夫妻相互忠實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並要求損害賠償,但不能要求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
二、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損害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7樓:66殘若惜雨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法》一審原告、被告、二審上訴人、被上訴人都可以親自參加訴訟或委託**人蔘加訴訟。其中被告及被上訴人也可以不到庭參加訴訟,結果一般是缺席審判。另外補充一點,根據你的講述,你稱自己的是被上訴人也就是你們已經經過了法院一審,現在是第二審。
你們的關係不屬於婚姻關係,婚姻關係的成立其法定要件是以辦理結婚登記為婚姻合法成立要件不以是否按習俗辦喜酒為標誌,那麼你們之間如果存在財產關係,且要求分割財產關係的,法院會在財產分割同時解除同居關係。
老婆跟別人同居了,我能告那個第三者嗎,告什麼罪
18樓:孤舟夜雨任平生
如果當事人妻子公開和別人以夫妻關係同居,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的規定,涉嫌重婚罪,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自行訴訟,要求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當事人的妻子,不是以夫妻關係公開和別人同居,其行為則是違反《婚姻法》夫妻相互忠實的行為,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並要求損害賠償,但不能要求追究二人的刑事責任。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親,你告他也沒有罪名的,只能是道德層面的譴責,對於這種不講道德的人是沒有什麼用處的,不如你自己把該做的做好,自然有好女人願意跟你的
20樓:
只能怪你無能,老婆管不住,不回家選擇離婚,這種女人不能要
2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第三者問題在《刑法》中有兩項規定。
1、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值得注意的是,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也可以認定為重婚。
2、第二百五十九條【破壞軍婚罪;**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您起訴離婚,根據《婚姻法》之規定,可以得到損害賠償。
附法條: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2樓:冰寒女
如果構成事實婚姻,重婚罪
23樓:
沒法,你可以選擇離婚,
24樓:匿名使用者
去跟你老婆演個仙人跳
25樓:fly我愛諾基亞
不知道的人別亂說,後來節操是路人 的回答是正確的。
情人說跟他老婆離婚,要我和老公離婚,這是真愛我嗎,但是我不同意,我只想做他的情人,可以嗎
26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不要這樣,這樣對任何一方都不好,會傷害兩個家庭。
27樓:匿名使用者
可是可以、本來婚外情就不被世人認可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滿足不了你嗎?還要在外面找野男人,還好意思說什麼」情人」。
29樓:匿名使用者
倫理如畜,行屍走肉,罪孽深重,六道輪迴,必下地獄,望專一為婦,兒女迴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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