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我結婚之前和別的男人辦過酒席生過孩子沒領證,我發現了,我們要離婚,女方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2021-06-09 01:25:35 字數 5297 閱讀 4876

1樓:棟採白

女方以前和別的沒有領結婚證,法律既不承認婚姻合法,她也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如果你們現在一起感情挺好,希望維持下去,分離終將兩敗俱傷。

2樓:

上法院告她非法生育,也只會對她進行處罰,與你離婚無關。

3樓:yyl非凡

發現也是晚了,離婚吧,婚後財產分配兩人各半。至於她的行為你可以告她,不過也沒有什麼用,只是出點氣,這樣有可能分財產時她少要點,讓你別告了,你同意嗎?

4樓:枚天藍

不需要,因為是你自動結婚與離婚的,相反你還要給對方一個交代呢

5樓:

她隱瞞未婚生子的真相是她的不對,但在法律層面來說,她當初並沒有沒有領登記結婚,現在與你結婚她是合法的,根本沒有所謂的重婚罪之虞。所以,你要離婚就離婚好了,女方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頂多在道德層面廣受譴責罷了。

6樓:

也不需要承擔啥責任的,畢竟女方不是騙婚,最多就是對你隱瞞事實罷了,要說到責任,應該你也有責任,開始的時候你為啥不瞭解清楚?

7樓:普珈藍木

要離婚了,好聚好散吧,一日夫妻百日恩,女方是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的,沒有領證就不存在重婚,未婚生育也沒有什麼罪,只是孩子是黑戶,

我跟前男友有一個孩子辦過婚禮酒席沒有辦結婚證,後來我離開他跟別的男人結婚辦了結婚證,現在想離婚男方 10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只認結婚證。你過去前男友那裡,只是在道德上說不過去,法律不能怎麼著你

9樓:叫什麼名字好呢呀

算,因為你現在已經辦了結婚證,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既能不喜歡現在的老公當初跟他結婚莫非有什麼難言之隱。 即使你回到了前男友身邊,他會真心對你嗎,他會怎麼看你,他要是真的在乎你當初為什麼會讓你離開,不希望你一錯再錯了

10樓:吉高揚

如果孩子已經在前夫除處落戶就是重婚。雖然沒領證。

11樓:頻浩

算重婚罪!上任雖然沒辦結婚證,但是有辦酒席和有小孩就已經是事實婚姻!也就是說兩者之間未和解,都可以告你重婚~

12樓:來自唐梓山美麗的油松

不算,因為你和前男友沒領證,法律只保護和認可結婚證,

13樓:壹路夕陽

你已經是重婚罪了,你與前男友辦過堵禮酒席,並生有一個孩子,這是事實婚姻

14樓:留下一生的輝煌

你們女人怎麼一個個都這樣,,,,當初幹嘛的,什麼叫認命懂不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一開始認定的就不放棄。說這些真扯。。。。。。

15樓:手機使用者

那是當然的。你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錯了。感情不是兒戲,婚姻更不是兒戲。且行且珍惜。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重婚是結婚兩次以上領證的,儀式的不算

17樓:步朵邇

說真的一開始你就是通姦了。再回去又算通姦。兩個通姦算重婚。唉什麼男人這麼不長眼啊!

18樓:

你可以同時找兩個老公會比較刺激,比較符合你的胃口

19樓:為伱等鴏

對你無語,人要自重!!

20樓:手機使用者

賤女人,有臉問,教壞了世人,害人害己,不知恥辱,敗類……

21樓:

離婚後不算沒有結婚證也不算結婚算非法同居

22樓:

拿婚姻當兒戲,這樣不會幸福的。

23樓:

你是牆頭草嗎左右搖擺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你和前男友沒有結婚證

25樓:

你跟前男友是領不了證的,只能算非法同居

26樓:小歐教授

必須的重婚罪,結果的告你你就遭

27樓:醜小丫

不算,但屬於非法同居,以後會很麻煩的

28樓:劉少爺布布達

可以兩個一起過的嘛!

我們結婚三年了,沒有領證,辦過酒席,有媒人,現在女方病了,男方想離婚,女方還受法律保護嗎? 30

29樓:東南方

沒有領證[結婚登記證],雖然有媒人,辦過酒,無論在一起幾年都不是專法律所規定的夫妻關係。這屬還是屬於非法同居的範疇。因此,雙方不存在 離婚 一說。對此,女方也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由此所產生的問題男女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起訴訟,由法庭調解;調解不成,由法院依法判決。

希採納呵。。。

3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領證只可以算是同居關係的,不可以算是法律是的合法夫妻的,你們不受法律保護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已經構成了事實婚姻,女方是受法律保護的!

32樓:匿名使用者

絕對受法律保護 你的病好不了他就得管你一輩子

33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過證就不算結婚,不受保護哦

3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你可以去相關部門諮詢一下啊 ;

35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是男方你好狠心啊,結婚三年,一病你就不要人家了。人家的父母能答應嗎?還有女人敢嫁給你嗎?這是道德問題

36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還是需要領證才能受保護,現在只算同居分手,但情理上來說男方要給予女方補償。

37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你們沒辦理結婚證,就不受法律保護的,只能通過協商的。

3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法律保護啊 ,不應該算是離婚,想分開就分開的

39樓:匿名使用者

過vncbvnncb吃飽穿暖彼此彼此v

40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有明確規定。你可以仔細看看。

沒有證就算有擺酒都不算事實婚姻,最多就是同居而已。。。。。不受保護的。。。。。

4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受法律保護了,你結婚證都沒有領法律怎麼保護你嘛,新婚姻法已經不承認事實婚姻了,以前的可以

42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證都沒領怎麼能受法律保護了,具體的還得資訊相關的律師才能知道怎麼賠償了

4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領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呢。看看能不能協商解決問題。

4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要有證的,酒席不行吧沒法證明

4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只保護合法的結婚證,其它的一律沒用的

46樓:晚安小晴

沒有領證法律上將就是沒有結婚自然談不上離婚!但是可以採取其他方式一定程度上在其他方面予以補償,比如說財產,如果有共同財產就收集下雙方財產證明,通過法律要求男方給予一定財產補償

4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領結婚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你可以要些賠償。

4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財產,孩子等方面的糾紛,法律也是沒轍的。

49樓:匿名使用者

會到法律保護的,因為已經是事實婚姻了。

您好!結婚快一年,辦了酒席,沒領證,男方動過手,女方為男方打過孩

50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現在的現狀時不受法律保護的,你們沒有領證,就不算是夫妻的,至於財產協商解決.

51樓:生活技能

只要沒有結婚證證明已結婚,那就沒結婚,像什麼辦酒席這些的都不能證明,最後都得看有沒有證。民政局都要有結婚證備案的

5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分析】

對於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婚姻法》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所以,因為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不屬於法律上認可的婚姻關係,在處理糾紛時視為同居關係。

男女雙方可以先去補辦登記,然後再離婚,這樣有利於女方一些。

2《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所以,由於男女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對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費是可以獲得支援的。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

第11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男方要求給15萬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行動建議】

1.要求男方提供彩禮的費用清單,比如發票、付款單、銀行轉賬支付等證明;

2.如果不補辦結婚登記,那麼就按同居關係處理,女方需要返還彩禮;

3.協商不成可以調解,或者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法規】

1.《婚姻法》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第11條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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