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離異女人現要和未婚男士辦理結婚登記請問需要些什麼證件

2021-06-11 17:09:19 字數 2693 閱讀 2832

1樓:琦妮關慶

樓主,支援!其實對於女孩子,結婚前拍婚紗照是不用動員的,這段是專門寫給男性看的。一個女孩子,一生之中也許只有結婚這一刻才能做次真正的主角,婚紗照是她名正言順肆意美麗的一個機會。

2樓:牛紫北鴻哲

不錯,看看。那時拍婚紗照,我們在寒冷的冬季進行婚紗攝影,雖說會美麗但是也會「凍人」哦,去三亞拍照,考慮去【三亞一品婚紗攝影】看看唄。

3樓:系悌柯昭懿

長時間沒來看了

~~說實在的,婚紗攝影行業變得很快哈,旅遊婚紗攝影作品獨一無二的婚紗拍攝方式,已經被越來越多時尚年輕人所接受了。,想去海南拍婚紗照的話,聽說[三亞一品婚紗攝影工作室]挺不錯的呢!

4樓:紅塵有夢

那辦理結婚證肯定需要你的身份證,還有你以前的結婚證或離婚證,換你的戶口本就要這幾樣東西,加上你本人和他他本人去民政局就可以辦理現在你需要的結婚證,所以說非常簡單,如果你還是不明白,你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問當地的工作人員,他們會給你解答需要什麼申請,所以說這些問題都非常簡單,不懂的就去問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是非常耐心的給你解答到底需要什麼證件,然後你找找機器證件就可以給你辦理,你需要的。結婚證。

5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本、本人身份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婚前體檢證明、二人結婚合照

6樓:馬鈴薯

結婚時需要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由於你是再婚,還需要提供你的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此外和首次結婚一樣,前往雙方之一的戶籍地民政局辦理即可。

你已育的孩子不會影響你辦理結婚證,不需要為此提供任何材料/證件,但是為了婚姻的長久,婚史、生育史一定不要隱瞞,真正愛你的男人,愛的是你而不是你的歷史。

7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戶口本,本人身份證,你的離婚證。還要有離婚協議書。是一定要的。這樣就可以啦。

一個離異的女人和一個未婚男結婚,需要注意些什麼嗎?

8樓:金三順

一個未婚的男的根本就不怎麼可能喜歡一個離婚的女人,除非那個女的有一定的經濟能力

9樓:手機使用者

看是否是一代人,看看對方有生活能力沒有?養小臉就沒法說了

10樓:偉愛蓋

這都不算事愛大過一切!

11樓:傲視先鋒

無須注意,烈火碰乾柴。

12樓:小小呂子涵

不需要注意什麼!他選擇了你!你就自信些!

13樓:

除非那個男人有什麼缺欠

我是一個離婚女人,我愛上一個未婚男人,現實嗎?

14樓:乖_小鶴

沒什麼不現實~!

只要你們兩個人都彼此信任,彼此相愛就ok!

最主要的我感覺還是你們是否都很在意這份感情~!

只要你喜歡他,把握機會,不要讓等錯過了再一個人後悔~!

15樓:匿名使用者

看對方能否接受你的過去咯.

能接受的話,可以試著相處唄~~

等你年紀大了,就會覺得跟誰過不是過?年輕時候那些唧唧歪歪的"偽高尚"情節早被生活消磨光了...

16樓:蟹行天下

愛上一個人沒有錯啊,關鍵是看那個男人愛你嗎?男人愛你就現實不愛就不現實

17樓:

我個人空間的文章: **離婚和未婚相結合2008-08-21 13:48在現今的中國人當中如果聽說,一個未婚的人和一個離婚的人相結合,那麼大家會認為這是一個笑話或是一種道德淪陷。

這是因為中國的封建思想所至!我認為這種思想應該有所改變為那些還在被封建思想所掌控的人們注入一些新鮮的血液!

首先我們討論一個問題,再當今這個全面開放的社會,同居現象隨處可見。被稱之為事實婚姻或者同居,94年以前我國法律是承認事實婚姻的。在我國,事實婚姻通常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經結婚登記,而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亦認為其是夫妻關係的,被有條件地確認為事實婚姻。

」也有的學者認為:「所謂事實婚姻是指具備結婚實質要件或欠缺結婚實質要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亦認其為夫妻關係的客觀事實。」例如,一對男女以夫妻關係同居,在共同生活中雙方互盡夫妻之權利義務,在事實上形成了婚姻關係,只是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式,對這樣的婚姻,在習慣上我們稱其為事實婚姻或實際上的婚姻。

履行了正常的婚姻程式並符合結婚要求的男女,持相關證件到有關部門註冊登記成為和法夫妻並在一起同居。這樣的婚姻被稱之為合法婚姻或者法律婚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指的婚姻。

那麼綜上所述,我們對比一下第一種同居關係和結婚有什麼區別?無非婚姻比同居多了一本結婚證多了一份法律的保護和制約。假如一對男女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進行了結婚登記,領取了結婚證,即使他們根本不符合結婚實質要件,從此以後行同路人,也不管其是否以夫妻名義同居或者有沒有同居,其仍是夫妻具有婚姻關係。

就是我們常說的:有夫妻之名,無夫妻之實。那麼這樣的婚姻還能稱之為婚姻嗎?

所以這兩種婚姻關係在客觀實質上並沒有區別,區別只在於一個是法律所保護的,一個是法律爭論的。既然第一種同居關係我們可以接受,兩人分開後我們可以裝做不知道或者若無其事,那麼我們為什麼非要帶著有色眼鏡看待離婚那?

所以,我們應該拋棄陳舊的思想觀念,拋棄那些封建道德的壓力,客觀的看待一個未婚的人和離婚的人相結合!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婚姻是自由的,愛情是無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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