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利曉藍
鞋類產品“三包”服務明細:
三包期限: 客戶購買產品之日起 7 天內(即銷售憑證所標示購買之日起計),全真皮布料的運動鞋三個月,非真皮面料的
運動鞋、休閒鞋一個月為三包期。
1、包退: 客戶購買 產品之日起 7天內(即銷售憑證所標示購買之日起計),如出現因挑選不當未穿過,新鞋不配 雙,尺
寸大小不一,順腳,可以退貨、換貨。
2、包換: 三包期限內,凡出現以下問題給予包換 :
( 1 )正常使用而出現斷底、斷面、斷跟、斷幫之一者,可以退換。
( 2 )正常使用下,因同一部位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時,憑修理記錄和證明包退換。
3、包修: 三包期限內,正常使用情況下 出現開膠、脫線、斷線、跟面脫落問題者,憑銷售憑證可給予免費修理。(注:三
包期限過後,消費者憑各銷售商的銷售憑證可給予修理,我司將收取基本的成本費用)
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實行“三包”:
1 、消費者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
2 、消費者自行拆動或修理造成損壞的。
3 、無“三包”憑證及有效銷售憑證。
4 、超出“三包”期限規定的。
5 、標明為“處理品”、“等外品”或“ b 品”的。
銷售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不能保證實施三包規定的,不得銷售目錄所列產品;
(二)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
(三)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的,一律不準銷售;
(四)產品**時,應當開箱檢驗,正確除錯,介紹使用維護事項、三包方式及修理單位,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
(五)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查詢、投訴,並提供服務。
修理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承擔修理服務業務;
(二)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不得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認真記錄故障及修理後產品質量狀況,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三)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於修理。接受銷售者、生產者的監督和檢查;
(四)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五)接受消費者有關產品修理質量的查詢。
生產者應履行的義務:
(一)明確三包方式。生產者自行設定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 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絡**等;
(二)向負責修理的銷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術資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負責培訓,提供修理費用。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三)妥善處理消費者直接或者間接的查詢,並提供服務。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實行三包,但是可以實行收費修理:
(一)消費者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
(二)非承擔三包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
(三)無三包憑證及有效發票的;
(四)三包憑證型號與修理產品型號不符或者塗改的;
(五)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
2樓:
運動鞋的三包是在一定期限內容對銷售的鞋類實行“包修、包換、包退”的簡稱。
以下是鞋子三包規定內容介紹:
第一條 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12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
“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
第二條 經營者銷售鞋類商品,實行三包卡(或信譽卡)和銷售憑證制度。**商品時,要向消費者提供三包卡(標明有瑕疵的處理品、等外品除外)。
第三條 鞋類商品有下列質量問題的,經營者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責任。(一)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綁、裂底、斷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等質量問題的; (二)經消費者協會認定有其他質量問題的;(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四條 鞋類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出現本辦法第七條所列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或者修理。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一次性退清貨款。
第五條 鞋類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出現本辦法第七條所列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選擇更換或者修理。更換時,經營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無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其它產品的,經營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予以退貨,不得收取折舊費。第十條 更換後的鞋類,其“三包”有效期從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經營者提供新的三包卡或者在原三包卡上加蓋更換章並註明更換日期。
第六條 “三包”期內承擔包修責任的,鞋類產地在省內的,經營者應當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修復;產地在省外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修復,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經營者應當在“三包”憑證上如實記錄每次接受修理日期、維修所佔時間、修理部位等情況。經營者未在規定的期限內修復,每延誤一日按商品發票**2%的標準補償消費者(補償費最高不超過商品的發票**),否則消費者可選擇更換。
鞋類商品的包修期應當扣除維修佔用的時間,並按所扣時間順延“三包”有效期。
第七條對修理的商品,一定要確保修理質量。如要改變原工藝進行修理的,必須事先徵得消費者同意。
第八條 “三包”有效期內,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根據消費者的要求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第九條 對鞋類質量有爭議需送有關質量檢測部門進行檢測或鑑定的,檢測或鑑定的費用由經營者先行墊付,消費者提供等額擔保,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屬於下列情形的,不實行“三包”,經營者可收費修理。 1、銷售時標明有質量瑕疵的“處理品”或“等外品”的; 2、有關銷售等憑證與其商品不符或者塗改的; 3、法律法規規定免除“三包”責任的。
新的鞋類三包規定
3樓:人設不能崩無限
國家鞋類三包規定:
第一條 :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
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
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
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3個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1個月。
第二條 :鞋類商品有下列質量問題的,經營者承擔退貨、更換、修理的“三包”責任。
(一)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綁、裂底、斷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等質量問題的;
(二)經消費者協會認定有其他質量問題的;
(三)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條: 鞋類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出現本辦法第三條所列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或者修理。
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一次性退清貨款。
4樓:最愛塵涑
1、7日內可全額退款
根據新規定,鞋類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有權選擇退貨、更換或修理。退貨時,經營者應按發票**一次性退清貨款。這些質量問題包括,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幫、裂底、斷(脫)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開線、開裂、脫膠、壞拉鎖、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或新鞋不成雙及鞋號大小不同等,還有經消協認定或具有法定資質的質檢部門檢測鑑定有其他質量問題。
2、 15日內可更換修理
鞋子買回來15天內,如果出現上述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或修理。更換時,經營者應免費為消費者掉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如無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消費者又不願意掉換其他產品的,經營者應按消費者要求予以退貨,不得收取折舊費。更換後的鞋子“三包”有效期從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此外,消費者如果出於鞋子質量以外的原因不滿意,在購買之日起15天內也可以換貨,前提是未經穿著,不損不汙,不影響第二次**。
3、包修期最少30天
根據新規定,凡50元以上(含50元)100元以下的產品包修期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300元以下的產品包修期為90天; 300元以上(含300元)的產品包修期為120天。包修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三包”期內承擔包修責任的,鞋類產地如果在省內,經營者應當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修復;產地如果在省外,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修復,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兩次修不好可退貨 經營者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修復,每延誤一日按商品發票價款2%的標準補償消費者(補償費最高不超過商品發票**),否則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一定要確保修理質量,如果要改變原工藝進行修理的,必須事先徵得消費者同意。“三包”有效期內,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根據消費者要求更換或退貨。
4、5種情形不實行“三包”
這5種情形是:標明有質量瑕疵的處理品或等外品;有關銷售等憑證與商品不符或被塗改;穿著不當、自行修理或被人為破壞;超過“三包”期限或無“三包”卡和銷售憑證;法律法規及國家規定免除“三包”責任。
5樓:凌小歡
1、7日內可全額退款2、15日內可更換修理3、包修期最少30天4、兩次修不好可退貨
根據新規定,鞋類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有權選擇退貨、更換或修理。退貨時,經營者應按發票**一次性退清貨款。這些質量問題包括,出現嚴重脫膠(有側幫縫線的除外)、裂漿、裂面、裂幫、裂底、斷(脫)跟、泛硝、表皮脫落、塌芯、開線、開裂、脫膠、壞拉鎖、釘頭突出、網面破裂(如旅遊鞋),或新鞋不成雙及鞋號大小不同等,還有經消協認定或具有法定資質的質檢部門檢測鑑定有其他質量問題。
鞋子買回來15天內,如果出現上述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或修理。更換時,經營者應免費為消費者掉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如無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消費者又不願意掉換其他產品的,經營者應按消費者要求予以退貨,不得收取折舊費。更換後的鞋子“三包”有效期從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此外,消費者如果出於鞋子質量以外的原因不滿意,在購買之日起15天內也可以換貨,前提是未經穿著,不損不汙,不影響第二次**。根據新規定,凡50元以上(含50元)100元以下的產品包修期為30天;100元以上(含100元)300元以下的產品包修期為90天;300元以上(含300元)的產品包修期為120天。包修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
“三包”期內承擔包修責任的,鞋類產地如果在省內,經營者應當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修復;產地如果在省外,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修復,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經營者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修復,每延誤一日按商品發票價款2%的標準補償消費者(補償費最高不超過商品發票**),否則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一定要確保修理質量,如果要改變原工藝進行修理的,必須事先徵得消費者同意。
“三包”有效期內,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根據消費者要求更換或退貨。
5種情形不實行“三包”這5種情形是:標明有質量瑕疵的處理品或等外品;有關銷售等憑證與商品不符或被塗改;穿著不當、自行修理或被人為破壞;超過“三包”期限或無“三包”卡和銷售憑證;法律法規及國家規定免除“三包”責任。
新的鞋類三包規定鞋類的三包規定
國家鞋類三包規定 第一條 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 50元以上100元以下 含50元 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 100元以上 含100元 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 包括有效憑證 之日起計算。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 更換 修理。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3...
鞋類商品的「三包」是怎麼規定的,鞋類三包規定
這個是不同地區有不同規定的,一般會為 鞋類商品有下列質量問題的經營者承擔退貨 更換 修理的 三包 責任。一 出現嚴重脫膠 有側幫縫線的除外 裂漿 裂面 裂綁 裂底 斷跟 泛硝 表皮脫落 塌芯 釘頭突出 網面破裂 如旅遊鞋 等質量問題的 二 經消費者協會認定有其他質量問題的 三 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鞋子三包政策,鞋子的三包規定是怎樣的?
國家鞋類三包規定。1 鞋類商品的 三包 有效期 50元以上100元以下 含50元 的鞋類 三包 有效期限為30天 100元以上 含100元 的鞋類 三包 有效期限為90天 三包 有效期自開具發票 包括有效憑證 之日起計算。三包 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 三包 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 更換 修理。皮面自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