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松原野
網路主播一個月多少錢呢?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與團北京市委開展的調研顯示,33.1%的網路主播月收入500元以下,14.
6%的網路主播月收入500~1000元,15.9%的網路主播月收入1000~2000元,18.0%的網路主播月收入2000~5000元,不到一成的網路主播月收入5000元~1萬元,不到一成的網路主播月收入萬元以上。
趙一涵是趙本山幾個子女中鬥勁挺秀獨行的一個,趙本山一向但願她插手趙家班,但趙一涵不肯意,她曉得要是在父親的光環之下,無論本身怎麼全力也會被人猜疑。趙一涵被業內子士**天天直播收入約88萬。而一次直播中有老爹趙本山出鏡,,粉絲們各類禮品刷起來,什麼法拉利、保時捷假造跑車一輛接一輛,小禮品也是數不外來,憑證收集直播平臺的提成公式32:
1兌換來算,趙本山此次出鏡淨賺444萬。
2樓:江淮一楠
應該是網紅。明星效應可以給一些商家帶來很大的流量,有了流量自然就可能產生購買力。這或許是很多商家喜歡找明星代言的原因。
並不是很多商家人傻錢多,商家怎麼可能會傻呢!
人傻錢多的是其粉絲才對!整天跟著人家屁股後面追,且不知道你只是人家賺錢的工具罷了。
說這話可能不好聽,但是一些明星的心思確實是這樣想的啊!
觀眾就是明是的衣食父母!
但是,很多明星可是一點都不尊重自己的衣食父母啊。
喜歡一個人,並不是整天圍著他轉。就好比談戀愛一樣,你喜歡對方,但是對方根本都不知道你是誰?這也太悲催了吧,若是你喜歡的那個人根本沒把你當回事······苦逼的暗戀啊!
說實話,我是超級喜歡劉德華。但是,我卻在劉德華身上花的錢很少很少。
喜歡劉德華,只不過是因為他的努力、他的品質、他的為人處事。
當然,只要是他主演的電影,我都會去看。只不過大多數是在網上**的免費資源,因為我還沒那麼多錢整天去支援。
這篇文章不是在斥責明星賺的錢多,只不過是希望粉絲們能夠理性的對待自己的偶像。
人家整天忙來忙去,那可都是錢啊。你跟著人家瞎轉悠啥呢?
有點錢,說實話還不如犒勞一下自己。起碼你需要照顧你的父母,為你以後家庭做一下打算吧!
3樓:冷眼點評體育事
首先,這個問題要有參考物件,比如一線明星和一線網紅比,比如四線明星和四線網紅比,這樣才能夠比較,這樣比較才有意義。但如果說是一線明星和四線網紅比,或者說一線網紅和四線明星比,就沒有什麼可比性了。接下來,咱們聊一聊一線明星和一線網紅的比較,大家都知道,一線明星主要有2個方面的收入**,1個收入**是參演影視作品的薪酬,另1個收入**就是商業廣告代言等。
而一線網紅同樣有2個主要收入**,1個是收粉絲禮物,另1個就是直播帶貨,當然少數非常有名的網紅,還會有商業代言等。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一線網紅可以固定跟粉絲互動,比如一週一次或者每天一次。考慮到積少成多的問題,冷眼認為一線網紅的收入應該要比一線明星收入要高,當然一線明星趕上影視作品比較多的時候,或者商業活動邀約比較多的時候,還是一線明星收入更高一些,畢竟一線明星的收入量級比較大,動不動就是成百上千萬。
當然,如果說是今年的**,那肯定是網紅收入更高,因為疫情期間,影視作品沒有辦法拍攝,明星們跟普通人一樣沒有收入。但是網紅就不同了,因為是在網路上跟粉絲溝通,不受隔離的影響,所以網紅們的收入依然***。這也是為什麼今年有很多明星選擇加入到網紅行列的原因,因為在這個特殊環境之下,明星也要生存,而網紅是一個非常好的賺錢途徑。
所以,如果是好年景,那明星掙得比網紅多,但要是年景不好,那網紅比明星掙得多。
4樓:情感諮詢員
前幾天就有一個網紅在自己的直播間說,以前明星很賺錢,但是現在很多網紅比明星更賺錢,他說,明星通過演戲賺錢的話,要在影視基地呆上很長時間,歌手想賺錢的話,要在**方面付出很多。但是對於網紅來說,他們直播帶貨或者是辦個活動,就很輕鬆的賺很多錢,但是很多人都不認同這個網紅的說法。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記得前段時間有一個網紅舉辦了群星演唱會,邀請了成龍、鄧紫棋等明星去他的婚禮上表演,話題度最高的就是成龍了,他在娛樂圈的地位比較高,出場費在670萬左右,而作為主辦方的這位網紅當天的銷售額有一億多人民幣,我們不知道這裡面有多少利潤,但是肯定比成龍的出場費高吧。從這裡可以看出網紅確實比一線明星的出場費賺得多。
而且據統計,頂級網紅年入2億到3億,成龍去年的年收入也才3.3億人民幣。現在也有很多明星也加入了網紅的行列。比如柳巖經常在直播平臺直播,而且賣出的商品也很多。
5樓:陶笛
現在明星和網紅確實有的一比,有一些高流量網紅確實賺的比普通明星還多。
當然,如果那些一線的明星,網紅還是遠遠比不上的。因為明星收入的大頭是一些廣告代言,從知名度上當然比那些只在某一領域比較出名的網紅更有優勢的多。
6樓:amy的建築知識店鋪
我就這樣說,拋一個我們公司大資料部門的核心資料,本來不方便講的,想想算了,沒什麼大不了的。
不是所有的主播都有資格被稱為網紅(這很重要)~
1、開播只有一次的不算。
2、活躍度太低的不算。
3、極其不穩定的不算。
4、粉絲在5000以下的不算。
5、不同平臺使用者名稱且頭像重疊的,只能算1個人。
6、曾經是網紅,但連續三個月無開播行為的不算。
7、場均累計**人數少於20萬,連續達10場以上的不算。
8、千人彈幕指數少於10條的也不算。
剩下的這波人,大家猜一共多少人?
1萬8不到。全網巔峰時期一共150萬主播中,只有1萬8千名,有資格被稱為專業的全職網紅。
千人打賞指數,指,平均每1000人**你的直播,獲得的禮物收入(排除掉頭部的極不穩定的特壕級別的大宗打賞,畢竟不能指望天天有這東西)。
這1萬8千人,千人打賞指數的中位數,注意,是中位數,不是平均值。
9快7毛2.
你服務1000名觀眾,回報是10塊錢。
這裡有兩個平臺被排除在外,一個是陌陌,一個是水晶直播。這兩個平臺屬性過於特殊,導致千人打賞指數高得誇張。
剩下的商演,推廣,開店,展會站臺。
我承認,有,錢還不少,但到網紅口袋裡的,呵呵了。
至於其他檯面下的收入,比方出賣尊嚴和其他的。
嚴格意義上,不是基於“網紅”這一屬性的收入。
7樓:輝輝解說遊戲**
照我的看法,應該是明星掙的多,網路有很大的侷限性,很多的網紅靠的是人們的打賞,雖然出了名之後,有一部分廣告的收入,但比起公認的明星的收入還是差了點什麼,另外很重要的在演技方面,網紅與明星比起來也差了很多,哪個明星不是科班出身,有很多的影視作品,這樣輪出名度也是甩網紅幾條街,成為明星意味著全國皆知,就是平時不上網的人也能說出來幾個,傳播面廣,網紅只能在網上有一定的知名度,靠著羅裡吧嗦的話語和膚淺的才藝吸引人,其實演技和內涵是很不夠的。
總之,不管明星還是網紅都屬於演技人員,都應該用演技以及人品來征服觀眾,不應該用來比收入,利益。多做一些公益,善事。讓人們能長久的記住。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其實很難說得準的。從總體上而言,明星肯定比網紅掙得多。
但從個體上看又不見得。因為網紅掙錢是不用什麼成本的。也沒有什麼潛規則。
而明星就不一樣了。首先很多人當不了明星,當明星的人畢竟很少。即使當上了明星,他掙的錢還要和團隊的人分配。
明星用的經紀人的成本也很高的。明星還要符合潛規則,潛規則也需要不少的成本的。
另外,你看他們錢掙的越多,他們的風險也就越大。看看范冰冰就是一個例子。所以我們千萬也不要眼紅明星掙錢多,他們掙錢多也挺不容易的,說不定哪一天就從天上突然一下降到地底下去了。
他們雖然掙了很多錢,但是他們還有很多的風險,很大的壓力。因此還是當我們普通人好。(自我安慰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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