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準備起訴離婚,他們會查我的銀行卡嗎

2021-07-26 06:28:30 字數 1768 閱讀 9229

1樓:華律網

在離婚訴訟中,一方隱瞞財產,另一方可以申請法官調查取證。《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方可向法院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採取保全措施。如果對方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法院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後,法院就會查封另一方的銀行卡里的存款。

《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可向法院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採取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八條 夫妻一方申請對配偶的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採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損失的範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合理的財產擔保數額。

3樓:誠心為您諮詢

如果對方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就會查封你的銀行卡里的存款的。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離婚訴訟法院有權查對方銀行卡嗎?律師請進~謝謝

4樓:你的牽強誰懂

法院有權查,一方為防止對方隱匿或轉移財產,一般申請法院查詢對方的銀行賬戶的存款情況,如有存款可凍結止付,待案件財產處理分割完畢時在解除凍結。

1、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的證據有:

(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儲存並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2)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3)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2、當事人及其訴訟**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λ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並說明無法收集證據的原因,目前的證據線索,需要收集的證據內容以及待證事實。

5樓:濟南徐春豔律師

提交婚前婚後相關銀行存款記錄。

如果有證據證明確實跟你弟弟有關係,對方可以申請法院調取銀行相關資訊。

6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有權查。如果沒有換卡,銀行有記錄。換卡了,就要有其他證據綜合認定了。你弟弟的**常情況下不能查,但如果有證據證明你利用你弟弟的銀行卡存款,也是可以查的。

7樓:

1,銀行都你的操作記錄,你可以去銀行打流水單, 只要是你名下的任何銀行的銀行卡, 法院都是有權利去查的,

2,法院無許可權查詢你弟弟的銀行卡, 但是如果你轉移財產時時直接用你自己的賬戶轉入到你弟弟的賬戶就有可能會被追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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