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註冊處宣讀全文
當新人、主婚人及親友們入座後,婚姻註冊官便會入場主持婚禮.註冊官會首先向新人宣讀以下一段話:「在你們兩位結為夫婦之前,本人在職責上要向你們宣告,在本婚姻註冊處舉行的婚禮,乃是莊嚴而有約束力的婚禮,在法律上是一男一女自願終身結合,不容別人介入,因此,現在你們在本人之前當眾舉行婚禮,雖然沒有宗教儀式舉行,但你們在本人及在場眾人之前簽名為證後,便成為一對合法夫妻.」
新人須接著向在場人士讀出一段結婚誓詞:
新郎:"我請在場各人見證,我 (新郎姓名) 願以娶你 (新娘姓名) 為我合法妻子."
新娘:"我請在場各人見證,我 (新娘姓名) 願以嫁你 (新郎姓名) 為我合法丈夫."
新人交換戒指後,雙方家長或證婚人及新郎新娘均會在結婚證書上籤署.禮成後,註冊官會把證書交給新郎及新娘,此時一對新人便成為合法夫妻,受到法律保障.
2樓:匿名使用者
證婚人:新郎,你確信這婚姻是天之所配,願意承認(新娘名字)為你的妻子嗎?
新郎:我確信並願意。
證婚人:新郎,你願意在有生之年,常常以溫柔端莊來照顧你的妻子,敬愛她,唯獨
與她居住,建設美好家庭,尊重她的家族為你的家族,盡你丈夫的本分到終身嗎?
新郎:我願意。
證婚人再以同樣的問題問新娘。最後新郎新娘隨著證婚人念:我願接受(新娘/新郎
名)作為我的新娘(新郎),和她(他)生活在一起,無論什麼環境,願意終生養她(他
)、愛惜她(他)、安慰她(他)、尊重她(他)、保護她(他),直至終生
3樓:匿名使用者
好象沒那麼複雜吧男的說「我請在座個人見證,我願以你為我合法妻室女的說「我請在座個人見證,我願以你為我合法丈夫
大家好,我老公是香港永久居民,我是大陸的,我們在香港註冊結婚時我宣誓婚前沒有兒女,可實際上我有個女
4樓:匿名使用者
香港年滿十八歲的青年情侶,可以自主結婚 , 因為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
將法定結婚年齡由二十一歲調降至十八歲,使欲組織家庭的小情侶早日成家立業。
現時香港婚姻法規定,十六歲以上但未滿二十一歲的青年,必須在父母同意下方可結婚。
據統計,目前港人趨向晚婚,平均結婚年齡男性為三十點九歲,女性為二十七點七歲。
5樓:無心牽掛
把你女兒嫁到香港。否則不行。
6樓:海林吖
這個真的不是很瞭解。不過可以安排在深圳住啊 也不遠。
7樓:匿名使用者
你結婚關你有個女是沒關係的
8樓:上帝的寶貝
有沒有說你觸犯了婚姻宣誓法,我情況跟你差不多,我想問問你後來怎樣解決了?宣假誓需要上法庭嗎?能聯絡我聊聊嗎?現在不知怎麼辦才好…
香港結婚禮金多少,香港人結婚一般男方給的禮金是多少?
我沒給錢 只給了寶馬x6 和一套房子 你自己看著給就是了 富的給多點,不富的也不給,跟大陸一樣。香港的朋友結婚,一般送多少禮金?如果樓主有工作就送500,沒有就送200帶個小禮物。我建議你送抄一個更有意義的襲 禮物,甚至陶器起源bai於你真正的娃娃,只要你du能提供的 制zhi作創意禮物,每當他看到...
在香港註冊的商標能在內地使用嗎,註冊香港公司能在內地經營嗎?
香港與內地的商標還是有區分的,在香港所授權的商標,如果內地沒有做出保護,別人也是可以使用該商標。如果內地有人註冊了,你在香港所註冊的商標,你使用,會造成侵權。你好,可以使用,但是沒在香港註冊不收香港保護 不可以的,港澳臺地區的商標也是屬於一國兩制。註冊香港公司能在內地經營嗎?您好,在內地要想掛牌經營...
結婚床頭上拈的喜子刁下來了該怎樣處立。結婚已月了。還有當
前面兩位都給出了相互一致的答案,我認為他們的回答是正確的,所以我和他們的意見一致。此外還要多說兩句。1.結婚床頭上粘的喜字掉下來了,結婚已3個月了。按照習俗或者說是習慣,新婚婚期一般以一個月為限,度過蜜月就意味著已過新婚期。所以結婚已3個月了算是過了新婚期,那麼婚慶期間的佈置 裝飾都可以撤換或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