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三者的概念:
法學體系是法學作為一門學科,由法學的全部分支學科構成的統一整體。法律體系也稱法的體系或部門法律體系,通常指由一個國家現行的各個部門法構成的有機聯絡的統一整體。法學課程體系在理論上目前尚缺比較明確的概括性的表述,一般是指以普高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各法學課程組成的整體。
從法律發展史上說,是先有法律、而後才有法學,因此,法律體系應先於法學體系,法學課程體系是伴隨著法學體系的建立而產生的。
法律體系與法學體系:
首先,法學體系是學科體系,其範圍比法律體系大得多,如法學體系中有法理學、法哲學、法史學、法律心理學等內容,法律體系則沒有相應的部門法。其次,法學體系的學科以全世界為範圍,不受國別限制,如民法學必須以中外各民法為研究物件,具有跨國性。
法律體系是法學體系形成的前提和基礎。反過來,法學體系又可以推動法律的產生,補充和調整原有法律體系的內容和結構,法學對「法律體系」的研究,也會打亂原有的法律體系佈局和結構。
法學課程體系與法律體系、法學體系:
法律體系的十個部門法,都應為法學課程體系所包含,但課程體系範圍更廣,如法理學、法史學法律體系就不能包括。法律體系限於一國,法學課程體系不限於一國,應設定國際法課程,其它應用法學課程如刑法學也兼顧外國刑法等。法學課程體系不同於法學體系。
法學體系以學科為分支,法學課程體系以課程為分支,法學課程以課程為分支,法學課程體系以法學體系為前提和基礎,但是並非有多少門課程,學科數量遠遠多於課程數量,並且,課程名稱與學科的名稱也不完全一致。
2樓:劉建瀟的
三者的概念;
法學體系是指法律科學這個學科的體系。現行法學體系有法律學、法理學、比較法學、法史學、外國法學等分支學科。其中,法律學裡又分憲法學、刑法學、行政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行政訴訟法學等部門法學。
法律體系是指以憲法為基礎,在憲法的精神和原則指導下,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各大部門法和憲法一起組成的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
法學課程體系分兩大類,一類是我國高校法學專業和法律院校開設的,以法學學科體系為基礎,在這個基礎上設計的各門課程所組成的體系。這種課程體系絕大多數與法學體系相同。第二類是職業教育為目標的課程體系。
這類課程體系因培養的目的不同,它的課程設定也不相同。.
法學和法律的關係是什麼?
3樓:匿名使用者
三者的概念:
法學復體系是法學作為制一門bai
學科,由法學的全du部分支學科構成的統一整
zhi體。法律體系也稱dao法的體系或部門法律體系,通常指由一個國家現行的各個部門法構成的有機聯絡的統一整體。法學課程體系在理論上目前尚缺比較明確的概括性的表述,一般是指以普高法學本科教學計劃中各法學課程組成的整體。
從法律發展史上說,是先有法律、而後才有法學,因此,法律體系應先於法學體系,法學課程體系是伴隨著法學體系的建立而產生的。
法律體系與法學體系:
首先,法學體系是學科體系,其範圍比法律體系大得多,如法學體系中有法理學、法哲學、法史學、法律心理學等內容,法律體系則沒有相應的部門法。其次,法學體系的學科以全世界為範圍,不受國別限制,如民法學必須以中外各民法為研究物件,具有跨國性。
法律體系是法學體系形成的前提和基礎。反過來,法學體系又可以推動法律的產生,補充和調整原有法律體系的內容和結構,法學對「法律體系」的研究,也會打亂原有的法律體系佈局和結構。
0139法律體系與法學體系的區別和聯絡
4樓:13862590347林
法律體系與法學體系.兩者的區別為:①法學體系是指一個國家的有關法律的學科體系,它屬於社會科學範疇;而法律體系則是指一國現行的法律規範體系,屬於社會規範體系範疇.
這是兩者的外在的本質區別.②法學體系的內容和範圍比法律體系的內容和範圍要大的多.③法律體系具有屬國性,而法學體系則具有跨國性。
兩者的聯絡為:①法律體系是法學體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基礎.②法律體系也是法學體系發展的重要動力.
隨著法律體系中新的法律內容的增加和擴充,便會促成新的法學體系內容的出現.③法學體系反過來也會成為法律體系發生變化的原因和根據。
3.法律體系與立法體系.兩者的區別為:
①立法體系的組成要素是法的淵源;而法律體系的組成要素則是法律部門.②立法體系是以各制定機關的地位及法律規範的效力範圍和效力等級為分類組合標準,而法律體系則是按照法律規範所調整的不同社會關係和不同調整方法作為劃分該體系的組成要素——法律部門的標準.③立法體系側重於法的調整的外部形式,而法律體系側重於法的調整的內在內容。
它們之間的聯絡為:①立法體系和法律體系都是指現行法律規範的不同組合;②當立法體系是法典式的法的形式時,它同法律體系的法律部門所調整的社會關係是一致的。
法律體系與法學體系的區別法律體系:又稱為部門法體系,即將一國現行的全部法律規範按照一定的原則和標準化分成不同的法律部門,並由這些法律部門所構成的內在聯絡的統一整體。
區別體現在:a、構成的基本單位和劃分依據不同:法律體系是按照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係和調整方法的不同進行分類,他的基本單位是法律部門;法學體系是按照人們對各種法律知識所研究的物件和範圍的不同進行分類的,基本單位是法學的分支學科。
b、反映的內容不同:法律體系所反映的是一國現行的國內法,法學體系不僅研究現行的國內法,還要研究古今中外的各國法學理論和法律制度及國際法。所以法學體系的範圍遠遠廣與法律體系。
c、一國某一時期,只能有一個法律體系,但可以由多個法學體系。2、對法學體系的劃分a、從法學各種類別的法律角度分:國內法學,國際法學,法律史學,比較法學和外國法學。
b、從法律制定到施行這一過程的角度講:立法學、法律解釋學、法律社會學。c、認識論的角度講:
理論法學和應用法學d、從法學和其他學科的關係角度講:法學本科和邊緣法學。
法學和法律分別是什麼概念?它們之間有什麼區別和差異?
5樓:塵封殤逝
二者的概念;
法學體系是指法律科學這個學科的體系。現行法學體系有法律學、法理學、比較法學、法史學、外國法學等分支學科。其中,法律學裡又分憲法學、刑法學、行政法學、刑事訴訟法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經濟法學、行政訴訟法學等部門法學。
法律體系是指以憲法為基礎,在憲法的精神和原則指導下,由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各大部門法和憲法一起組成的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
6樓:
法學(又稱法律學或法律科學)是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是社會科學的一門重要學科。
研究物件首先是法。這裡的「法」包括通常所說各種意義的法。
從法的形式角度說,包括憲法、法律、法規以及其他各種形式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從法的體系角度說,包括憲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程式法以及其他各種部門法;
從時間角度說,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現代法和當代法;
從空間角度說,包括本國法、外國法、本地法、外地法;
從歷史型別角度說,包括奴隸制法、封建制法、資本主義法、社會主義法;
從一般分類角度說,包括國內法和國際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別法、實體法和程式法;
從表現形態角度說,包括動態法和靜態法、具體法和抽象法、紙面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自然法)和現實法(如實際生效的法)等等。 法學只有將所有這些不同意義上的法盡收眼底,加以研究,才算是名副其實的法學。
2.2法學還要研究各種「法的現象」。 即基於法產生的各種現象,如立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法的起源、發展、移植、繼承、現代化;法律秩序、利益、正義;法律觀念、思想、制度、事實、規律等等。
2.3法學還要研究「與法相關的問題」。 法和法的現象不是孤立的,它的存在和發展同其他事物特別是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現象有著密切的聯絡。
研究這些相關問題可以更好地研究法學的主要問題。
一般指----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擁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實際作用與憲法實際上相同。「基本法律」所意味是不永久並權宜之針,在沒有實施憲法下達到有法維持憲政秩序之效果。 這裡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法律,內容涉及國家和社會生活某一方面的最基本的問題。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與《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屬於「基本法律」的層次。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也叫「一般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修改的「除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憲法》第67條)。此外,全國人大常委會所作出的決議和決定,如果其內容屬於規範性規定,而不是一般宣言或委任令之類的檔案,也視為狹義的法律。
它一般包括--憲法,民事法,行政法,經濟法等。 廣義的法律:是指法的整體,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釋及其行政機關為執行法律而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如規章)
狹義的法律:專指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照立法程式制定的規範性檔案。
在三權分立的國家,由行政機關為執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僅對該行政機關之公務員有拘束力,除法規命令外,原則上行政機關所制訂之行政規則對於人民均不發生拘束力。而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之法律必須由人民所選舉之立法機關制定之(即後者)。
法律體系與法系辯析
7樓:守株待兔
法律體系,bai法學中有時也du稱為「法的體系」,是指由zhi一國現行的全部法
dao律規範按照不同版的法律部門分類權組合而形成的一個呈體系化的有機聯絡的統一整體。法律體系(legal system):通常是指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規範分類組合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有機聯絡的統一整體。
簡單地說,法律體系就是部門法體系。部門法,又稱法律部門,是根據一定標準、原則所制定的同類規範的總稱。
法系是具有共同法律傳統的若干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它是一種超越若干國家和地區的法律現象的總稱。 要正確把握法系的含義,必須把法系同法律體系、法學體系、法律檔案體系、法律的歷史型別等概念區別開來。法系是在對各國法律制度的現狀和歷史淵源進行比較研究的過程中形成的概念。
當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三個:大陸法系、英美法系、以前蘇聯和東歐國家的法律為代表的社會主義法系。其他的法系還有伊斯蘭法系、印度法系、中華法系、猶太法系、非洲法系等。
對資本主義法影響最大的是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
法規體系包括哪些內容我國法律體系包括哪些組成部分?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主要內容 目前以憲法為核心,以法律為主幹,包括行政法規 地方性法規等規範性檔案在內的,由七個法律部門 三個層次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的經濟 政治 文化和社會生活基本的 主要的方面已經做到了有法可依,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
法律體系以什麼為基礎,?法律的範圍
法律體系,也稱為部門法體系,是指一國的全部現行法律規範,按照一定的標準和原則,劃分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內部和諧一致 有機聯絡的整體。法律體系是一國國內法構成的體系,不包括完整意義的國際法即國際公法。法律體系是一國現行法構成的體系,反映一國法律的現實狀況,它不包括歷史上廢止的已經不再有效的法律,一...
初中政治法律部分,(初中政治)我國法律體系按規定內容的不同,可以分為哪兩類法律 它們之間有什麼聯絡
初中生吧,我來教教你吧。很簡單的 1 犯罪和觸犯刑法有什麼區別,犯罪必然是觸犯刑法的行為。所謂犯罪是指具有社會危害性 刑事違法性 刑罰當罰性的行為。觸犯刑法不一定犯罪,因為刑法有規定對於情節顯著輕微的觸犯刑法行為,不以犯罪論。2 刑事犯罪和行政犯罪有什麼區別 刑事犯罪的主體包括所有的犯罪主體 14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