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取款櫃員多給錢,不歸還有什麼後果

2021-08-10 09:03:41 字數 4462 閱讀 8783

1樓:夜秀殘夜

屬於不當得利,拒不歸還涉嫌非法佔有,會被起訴。

一般來說,對於金額較小,比如100元以內的短款,銀行都設有專門的短款賬戶,銀行不會計較。

假如這個金額超過一定的限度,銀行就會上報上級,根據短款技術性差錯、**盜竊等性質的不同,甚至會上報人行,對於情節嚴重者,銀行還會保留對客戶進行投訴的權力。

2樓:演天

朋友,這當然算不上犯罪,但要嚴格追求起法律責任來,那還是有的,相當於你撿了人家錢不歸還,屬於不當得利。

作為一個消費者,我很同情你去年的遭遇,這樣的事情打誰身上,誰不氣憤啊,我沒點清楚不等於銀行可以強佔啊。

但是那個事情已經過去了,我們是不是要一定以暴治暴呢?

作為一個銀行人,我想向你解釋,這個錢是櫃員本人弄錯的,其實短款後果銀行並不承擔,也就是說你根本報復到銀行,僅僅是報復到櫃員,因為他得自己墊錢。

當然他們所要款項的態度是惡劣的,這也說明他們心虛,怕你不好欺負,紙老虎有啥好怕的,你完全可以不理他們。但是,你如果僅僅是去報復一個銀行小職員,能有啥意思呢?畢竟人家月收入也只有那麼點錢呢。

(大多數農行基層員工工資並不高的)。

所以我想請您寬容一點,原諒他們,把錢還給他們吧。當然你覺得不解氣,你可以投訴,向**反映,並讓他們登門道歉。

我相信你能在這裡說出你的苦惱,你就是個有善良之心的人。我先代他們謝謝你啦。

3樓:老張侃生活

這種情況你只能歸還了,畢竟人家是銀行是店大欺客,,他少你的你拿走,他多給你的,你必須得還。

否則上綱上線,你還真的是違法了。

4樓:玉兒追夢

我遇到過這樣的事情,我嫂子的姐姐去銀行取錢就多給錢了。沒等銀行晚上對賬就把錢歸還了。雖然是銀行工作人員失誤不歸還也是會觸犯到法律。

5樓:清軍

多的錢肯定是要退的,個人覺得銀行要道歉,憑什麼銀行(櫃員)錯了還那麼的理置氣壯。如果取款時少了估計很難追回來,多給取款人就必須要退回。

6樓:焉慧堂

你也可以說離櫃概不負責 當時你們少給我300怎麼不查監控

7樓:想入非非擎天柱

這社會就是這麼不公平的,你是沒辦法的。如果銀行少給你錢,你想要回來是非常非常難的,除非你有非常有力的證據,否則你想都別想要回來。如果銀行多給你錢,那你得歸還,你要是不還,那就會以詐騙罪之類的莫須有的罪名來告你,你是打不贏這官司的。

你現在這種情況呢,可以把事情搞大,讓**來調查這兩件事,一件是多給你了,你要承認,二件是少給你了,要他們去查出來,讓他們賠給你,並且要他們給你道歉,無論是少給了還是多給了,都要讓他們道歉。你可以鬧到**去,打事情搞大。當然,如果你沒有這較真的勁,那就算了。

8樓:米團米球

這屬於非法佔有,你也不想銀行工作人員要受處罰的

9樓:昊昱淼天

必須歸還!有監控錄影,你沒有辦法!

銀行少給你,你也可以報警啊!

10樓:匿名使用者

銀行監控能看清銀行多給你錢了嗎?

這點很重要,能看清就能證明銀行多給你了,不能看清銀行就沒辦法了

11樓:江南水草兒

你的情形開始是屬於不當得利,後來直接將錢款帶走就有非法佔有的嫌疑了。

不當得利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

這種情況下,依照法律就得歸還的,不管對方態度如何,那是他們的問題,這跟錢款的所有權沒有關係。至於去年少拿的300元,只能說吃虧長教訓,因為沒有證據,這隻能是事實,而不成立法律事實,對方不承認,你也沒辦法。中國部分銀行分行的服務態度只能說讓人無語。

但是狗咬你一口,文明人不能咬狗一口,對吧。把錢還了吧,想想許霆案的結果,就知道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趕緊去還了吧。報警還可能要你承擔其他責任呢。。。

13樓:

你這種行為,並不構成犯罪,但是這筆錢肯定會被收回有句話你可能不喜歡聽,他們其實是強勢的一方,沒到不得已,別和他們鬧得太僵

有時候想想真的,你說你銀行atm機器故障,取錢出來多了,許霆因此多拿了17w,居然能被判無期,當然現在改五年了,你說這算什麼?

我舉個例子比比

有個銀行行長**4億,這是典型的違法行為,才十七年啊而許霆嚴格來說,他的行為根本沒有觸犯任何一條刑法啊,居然判了一個槍斃以外最為嚴重的罪行,就連過失殺人罪都不至於判無期啊

14樓:張楊

銀行裡都有監控的,不歸還不可以,你要承擔後果的

我去銀行取錢,銀行多付了錢給我,如果我不歸還,我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15樓:新院第一高富帥

不歸還銀行多付的錢會承擔法律責任。

不歸還銀行多付的錢屬於侵犯財產罪的一類。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侵犯財產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侵犯財產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佔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構成本罪還必須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僅有故意而無非法佔有之目的不能以本罪論處。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銀行證據確鑿,必須歸還的,這屬於不當得利。數額較大拒不返還會涉嫌侵佔,有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的義務。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為己有等。

17樓:東村的三小子

這屬於不當得利,從中國的法律上來說,銀行是可以起訴你要求強制返還的,從實際操作上來說,如果金額不大,就是當事的櫃員自己賠了,然後他/她會不斷的找你,大家會比劃一下付出的成本和收益來決定如何做; 此外,銀行還必須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是你拿的而不是櫃員的錯誤,錄影必須足夠清楚;

18樓:山西寶陽太陽能

沒看銀行的標牌嗎,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所以說放心花就對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會,你的行動是不當得利,刑法第270條

20樓:terence羅蘭

對,需要**率責任。基於佔有錢財拒不歸還的事實可以定侵佔罪

21樓:清燉香蕉

這是屬於不當得利,應該主動返還的,而且銀行遲早會查出來的,還是還了比較好,自己良心也過得去

22樓:匿名使用者

看數量吧,多了需要負刑事責任的。不義之財還是還回去吧。

2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得還,不還。就犯了貪財罪(惡意)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說會有人知道嗎?

在取錢的過程中櫃員多給了錢,客戶應該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25樓:愣溜溜

從法律角度來看,這種行為屬於不當得利,依法應予返還。任何錢財都應從正當渠道獲取,否則其在法律上就沒有任何依據,任何一個公民、儲戶,在出現這種情況下,他們都應該有責任、有義務把錢如數歸還銀行。再說,銀行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誤與銀行不發生衝突,這純粹是銀行工作人員與儲戶間的關係。

而且,銀行的錢就是國家的錢,法律規定,國家的錢財任何人都不可以佔為己有,因此,該銀行完全可以在有足夠證據的前提下,通過法律手段把錢追回,以免造成國家經濟損失。銀行可以“不當得利”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可以要求其在返還人民幣900塊錢後支付利息,還要承擔案件的訴訟費。

在我看來,作為一個有理想有道德的社會主義新青年要把錢還給銀行的。

但是銀行職員說“刑警”就有點過了,這個最多時民事案件,不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如果你愣是不還錢,銀行我想也是不會起訴你的,錢不是很多,不值當的。很有可能那個銀行職員要承擔這個900元了(我說的這個是一種可能性,在法律上是不行的哦)。

還是那句話,作為一個有理想有道德的社會主義新青年應該把錢還給銀行的。

26樓:桐邶

是屬於銀行職員的失誤

不過在法律上來說算是不當得利~是應該追回的

如果要追究法律責任 職員和客戶都會負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7樓:貓瘋道人

如果她好好說,我建議你還給她。

既然她威脅你了,不能慣她們這毛病。你不妨告訴她你家是國安局的,你已經報案了,你出事就找她

還刑警隊的,我敢說八成是嚇唬你,現在銀行的都說家裡是刑警隊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銀行職員應該為他的失誤買單吧,因為他的問題,才導致了銀行的損失,這個責任應該他承擔。

但不知道是不是合法

29樓:

他自己犯錯誤是要自己賠償的。。。

自動櫃員機出錯誤,銀行是會耍賴的。。。

如果你是銀行櫃員,在客戶取錢時多給了該怎麼做

當然要bai態度好呀,另du外要確定是有多給客戶zhi。當然即使有證據dao 是多給內客戶,也要多說容點好話,態度誠懇。事後發現有沒有充分的證據?還是隻是發現少了,自己心裡知道是多給那個客戶了。有證據就跟客戶好好溝通一下,如果客戶不還,你可以提供證據,如果沒有證據,你能多跟客戶溝通,看看客戶願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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