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你媽媽如果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將面臨罰款、拘留,甚至刑事處罰;
2、如果事故發生時,你父母尚未離婚,你父親可能被追加為被執行人,你父親的財產包括房屋有可能被執行拍賣;
3、強制執行沒有期限,直至債務履行完畢。
建議:如果條件允許,儘量償還債務。
如有幫助,請採納!
2樓:匿名使用者
此案例中很明顯債務發生的時間是從事故發生的瞬間產生的。起訴只是對債務的金額進行了明確。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後財產及債務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如果你父母離婚時沒有明確公證說債務問題由你母親一人承擔,那麼法院將有權利凍結事故發生時你父母共同財產部分,以強制執行。在此案例中,你提到了“事情的大部分原因不在我媽這裡”,只要有確鑿的證據支援是可以上訴申請減免還款的。單方面做出拒絕還款的決定是不受法律支援與保護的。
3樓:
因離婚晚於出事,因此,如果涉嫌惡意轉移財產,你父親可能會承擔連帶責任。但房子是如果僅此一套(非豪宅)是不可執行的,否則你父親和你姊妹兩沒地方住。如果你母親確無支付能力,法律現在沒有辦法,最多就是行政拘留。
如果證明你母親有償還能力而不償還,則構成犯罪。
4樓:忒不靠譜
已經離婚了,不會影響到你爸。如果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足以支付7萬元,房子不會被拍賣,即便是沒有其他財產,房子被拍賣的可能性也很小,執行後的財產要滿足被執行人基本生活要求要求。強制執行的話,拒不執行的可能要司法拘留,劃撥存款等,得看有什麼可供執行的財產。
話說回來,發生車禍,被害人有**,賠錢是天經地義的,別人治病或者是死亡賠償金都不給人家的話,良心能安嗎?
大部分原因你在你方,所以才拿了10萬,如果是全責,造**員死亡,要賠多少?
5樓:冰封怨靈
講得不太詳細。
看你所說的情況應該會涉嫌惡意轉移財產,有可能要強制執行,會影響到你爸,能再說具體點嗎?
我因為交通事故起訴到法院判決書判對方賠款三萬五,對方以沒錢為由不給申請強制執行已經兩年了,還沒執行 30
6樓:藍天下の雨
到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7樓:超越這一生
上訴到中級或高階人民法院。
8樓:匿名使用者
繼續找執行局法官,請求掛在法院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形成壓力,尋找被執行人財產資訊,提供給法院。
交通事故中,法院判我賠償對方三萬元,我沒錢支付,我名下就有一輛破面車,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會把我怎樣?
9樓:匿名使用者
你名下可用於償還債務的財產遠不止一輛破車,所有非生活必須的用品都可用於償還債務。
比如,你現在正在使用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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