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小瓶屬
已經服刑後是不能再上訴的,但是可以申請重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一、再審條件:
(一)、有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有錯誤
也就是說,申訴人提供了人民法院在審判時沒有掌握的事實材料,這些證據足以證明原判決、裁定對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實、重大情節在認定上發生了錯誤。
一個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實包括犯罪事實是否客觀發生過,犯罪行為是否系被告人所為,犯罪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如何,被告人的刑事責任年齡、能力,犯罪前後的表現等。一個案件的重大情節包括被告人作案的動機、目的、手段、後果等情節。
一個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實或重大情節在認定上發生錯誤,就可能影響對整個案件的判斷,這就需要對案件重新進行審理。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等情況
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或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間存在矛盾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適用法律確有錯誤包括:
(1)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在引用法律出現錯誤。引用法律錯誤即判決、裁定所引用的法律包括條款、有關司法解釋時出現錯引;
(2)定性定罪錯誤,就是判決、裁定混淆了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以及一罪與數罪的界限;
(3)判刑錯誤就是判處的刑罰超過了法律規定的輕、重限度,如輕罪重判、不應該適用附加刑的適用了附加刑或應當從輕減輕處罰的,未從輕減輕處罰,甚至應當從輕的作了從重處罰等情況;
(4)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等行為。
為了保證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嚴肅性,並使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得到糾正,法律不僅規定對申訴人發現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可以提出申訴,而且對司法機關發現生效的判決、裁定,甚至已經執行完畢的判決、裁定有錯誤如何糾正也作了具體的規定:
1、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
2、最高人民法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作為全國最高審判機關,有權監督各級人民法院正確適用法律,對各級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可以指令下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上級人民法院發現下級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也有權指令其重新審判。
最高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對於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正確,但是在適用法律上有錯誤,或者案情疑難、複雜、重大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由原審人民法院審理的情況,也可以自己直接進行提審。
3、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有權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
二、重新審理後的處理方法
1.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用裁定駁回申訴或抗訴,維持原判。
2.原判決、裁定認定的犯罪事實沒有錯誤,但是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撤銷原判,予以改判。
3.應當對被告人實行數罪併罰的案件,原判決、裁定沒有分別定罪判刑的,應當撤銷原判,重新定罪判刑,並決定執行的刑罰。
4.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5.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經再審仍然無法查清,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以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決宣告被告人無罪。
擴充套件資料:
1、民事上訴期限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不能上訴,只能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2、行政上訴期限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3、國外上訴期限
不同國家法律關於不同性質的訴訟案件上訴期限的規定不完全相同。在德國,對刑事案件提起上訴,必須是在宣告判決之後1周內。在日本,審級不同,上訴期限也不同,對地方法院、簡易法院或家庭法院的判決不服,上訴期為14日;對高等法院做出的第一審或第二審判決不服,上訴期限為10日。
上訴期限的起算,許多國家從收到法院判決、裁定之日起算,如奧地利等國家。上訴期限屆滿,判決、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
通常法律規定,由於法定原因延誤上訴期限,可以在其原因消失後,扣除妨礙的期限不超過原上訴期限仍可上訴,但須經法院審查決定。有的國家允許在說明延期理由或原因後延長上訴期限提出上訴,不需要由法院批准,如英國。
2樓:毓政苑
不能上訴,但是可以申請再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如果已經服刑的,就已經過了上訴期,不能再上訴了。但是過了上訴期,仍然對判決不服的,可以按相關法律規定提起再審申請。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二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一)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
(二)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四)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五)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的時候,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4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早已過十天上訴期,是生效判決,不可以上訴。如果能找到證明你無罪的確鑿的證據,可以申請再審。
5樓:八三老人
判決已經生效無法提起上訴,但是可以提起申訴。
6樓:化竹萱
這裡就不是上訴了,因為在你收到判決書十天內你不上訴,就不能再上訴了,但可以像樓上說的那樣,申請再審,你要是有證據證明自己不應該服刑15年,或者原審錯誤,可以申請,最好請個律師,因為再審立案好像比較難。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過是申請再審
8樓:天下功夫出少林
可以,不過那不叫上訴,叫申訴。
9樓:楊先敏說法
回答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判決書如果已經超過上訴期10天,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就不能上訴了。但是,如果認為判決有錯誤,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
提問我想問一下,我們家是尿毒症病人進監獄了,怎麼能監外執行回答(三)為逃避懲罰在獄內自傷自殘的。對累犯、慣犯、反犯的保外就醫,從嚴控制,對少年犯、老殘犯、女犯的保外就醫,適當放寬。
如果符合條件,可以向監獄方申請的
提問每週透析3次。我不知道怎麼申請了
回答您向你管教民警請教,或者在當地找律師幫您承辦提問我現在想上訴看能判監外執行不。
回答判了多少年?
提問15年
回答15年可能只能減刑
提問哎家裡兩個老人都是病人,還沒兩小孩。
15年能減多少年?
回答(4)其他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行為。
您如果符合上述條件,可以申請監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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