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感謝那些曾經愛過你的人
蘇(蘇格拉底):孩子,為什麼悲傷?
失(失戀者):我失戀了。
蘇:哦 ,這很正常。如果失戀了沒有悲傷,戀愛大概也就沒有什麼味道。可是,年輕人,我怎麼發現你對失戀的投入甚至比對戀愛的投入還要傾心呢。
失:到收的葡萄給丟了,這份遺憾,這份失落,您非箇中人,怎知其中的酸楚。
蘇:丟就丟了,何不繼續向前走去,鮮美的葡萄還有很多。
失:我要等到海枯石爛,直到她回心轉意向我走來。
蘇:但這一天也許永遠不會到來。
失:那我就用自殺來表示我的誠心。
蘇:如果這樣,你不但失去了你的戀人,同時還失去了你自己,你會蒙受雙倍的損失。
失:踩上她一腳如何?我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到。
蘇:可這隻能使你離她更遠,而你本來是想與她更接近的。
失:您說我該怎麼辦?
蘇:真的很愛?那你當然希望你所愛的人幸福?
失:那是當然。
蘇:如果她認為離開你是一種幸福呢?
失:不會的!她曾經跟我說過,只有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她才感到幸福!
蘇:那是曾經,是過去,可她現在並不這麼認為。
失:這就是說她一直在騙我?
蘇:不,她一直對你很忠誠。當她愛你的時候,她和你在一起,現在她不愛你,她就離去了,世界上再沒有比著更大的忠誠。
如果她不再愛你,卻還裝得對你很有情意,甚至跟你結婚、生子,那才是真正的欺騙呢。
失:可我為她所投入的感情不是白白浪費了嗎?誰來補償我?
蘇:不,你的感情從來沒有浪費。因為在你付出感情的同時,她也對你付出了感情,在你給她快樂的時候,她也給了你快樂。
失:可是,她現在不愛我了,我卻還苦苦的愛著她,這多不公平啊!
蘇:的確不公平,我是說你對所愛的那個人不公平。本來,愛她是你的權利,但愛不愛你則是她的權力,而你卻想在自己行使權力的時候剝奪別人行使權力的自由。這是何等的不公平!
失:可是您看得明白,現在痛苦的是我而不是她,是我在為她痛苦!
蘇:為她而痛苦?她的日子可能過得很好,不如說是你為自己而痛苦吧。明明是為自己,卻還打著為別人的旗號。
失:依您的說法,這一切倒成了我的錯?
蘇:是的,從一開始你就犯了錯。如果你能給她帶來幸福,她是不會從你的生活中離開的,要知道,沒有人會逃避幸福。
失:可她連機會都不給我,你說可惡不可惡?
蘇:當然可惡。好在你現在已經擺脫了這個可惡的人,你應該感到高興,孩子。
失:高興?怎麼可能呢,不管怎麼說,我是被人給拋棄了。
蘇:被拋棄的並不是就是不好的。
失:此話怎講?
蘇:有一次,我在商店看中一套高貴的西服,愛不釋手,營業員問我要不要。你猜我怎麼說,我說質地太差了,不要!其實,我口袋了沒有錢。年輕人,也許你就是被遺棄的西服。
失:您真會安慰人,可惜您還是不能把我從失戀的痛苦中引出。
蘇:時間會撫平你心靈的創傷。 失:但願我也有這一天,可我的第一步該從**做起呢?
蘇:去感謝那個拋棄你的人,為她祝福。
失:為什麼?
蘇:因為她給了你忠誠,給了你尋找幸福的新的機會。
2樓:kang雨夢
為什麼要分開呀,在一起很好就不要分開呀,幸福是在自己手中的
3樓:我愛夜貓子
感情的事情是沒有道理可講的,愛是兩個人的事情,但是不愛是一個人就可以決定的。。。所以沒有辦法改變別人,只能改變自己
4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分開很難受幹嗎要分開呢?都已經談了5年了,而且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了。怎麼還要分開呢?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沒有了愛,結婚又能怎樣呢?還是要分開的。
可能一年的時間讓你們都互相習慣了,突然一人,是感覺不爽,可是有愛才能在一起呀。既然分開了,就要學會放下,想開點,讓工作充實你一下。
加油,還有好的呀!
6樓:匿名使用者
是非得分開不可的原因嗎?
你應該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不要覺得抹不開面子~如果確實必須要分開,那就堅強一點,首先要相信自己沒有什麼做不到的。找一個志趣相投的朋友,陪你度過這段日子,不難!因為我前段時間就是這樣過來的。
祝你幸福快樂!
7樓:匿名使用者
嘿!不要勉強自己,不習慣只是暫時的.
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6,7年都分開了,這個社會太複雜,不管怎麼樣,要讓自己的心覺得舒服.
如果還沒有分開,就快點了斷吧,拖下去無濟於事,要明白現在沒有誰離不開誰,建議你出去散下心,如果時間條件不允許,就週末自己一個人隨便出去逛下.
有時候懂得放開,你的心也會舒服得多.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是無可挽回的分開 我建議你們在好好談談吧 五年的感情啊 不是說放下就可以放下的 我是深有體會啊 你們可以努力恢復為原來的樣子的 彼此改正對方不滿的地方 一起回憶以前在一起的美好時光 讓彼此感覺你們是天生的一對
如果真得分開了 沒有迴旋的餘地 那你就放下吧 剛開始會很累 很痛苦 但是任何的東西隨著時間的漂移 都會變淡的 相信我 把精力集中到其他事情上去吧 不要老是想著對方
9樓:
為什麼不將愛情進行到底呢?
10樓:哈哈爽了
讓時間來沖淡吧 儘量讓自己忙起來
跟男友一起快三年了,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可是感覺他沒有那麼愛我,我現在也慢慢對他沒感覺了,我該
11樓:愛菲爾
婚姻大事,別因為長跑了幾年就必須結婚,對自己負責,對他負責,對誰都好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感覺就直說 拖拖拉拉的反而對你們雙方不好
13樓:唐書齋
如果不想和他結,那就換一個熱戀幾個月就結婚,不然時間久了還是不想結……
14樓:愛上溜冰的男人
跟誰在一起久了,都會沒有感覺的
15樓:張男主角
時間久了,就沒有那種激情了,很正常。
16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分開吧。婚姻是大事別到時後悔
17樓:寶寶萌翻天親親寶貝
也許是在一起時間長了吧
18樓:山東木材購銷
身體都給人家了,還猶豫什麼
和男朋友在一起五年了, 不知道該怎麼繼續?
19樓:看我是誰啊嗯嗯
你好!結婚吧,是最好的選擇,你們兩個人的前途以後再說,真心相愛好多年,不能因為工作而分開。祝你們幸福快樂,永結同心。天長地久。
20樓:養斌蔚
交給時間吧,你自己都不知道怎麼辦別人又能怎麼樣?但是我不看好這段感情,異地了就是分手的節奏,太理想主義就是狂妄,腳踏實地才是真的生活,你們最大的資本就是年輕。
21樓:璽浪陌烊
在?那你就要找到話題聊啊?每一個人都有自已獨特的一面,也許你們可以好好的溝通現在面臨工作問題或許你們可以聽聽別人的意見啊,畢竟你們在一起那麼久了也許你的男朋友的想法和你一起先工作,我認為你們可以先領個身份證
22樓:
打個草稿,把和男友在一起的好與壞寫在上面,唯心自問。是快樂多與傷心,還是痛苦多與愉快。愛是一瞬間就可以發生的事,不是以時間長短來決定的。
23樓:麥草
所謂迷茫就是想的太多,行動太少了!你們都在一起五年了,感情習慣也都磨合的差不多了,是時候考慮結婚了,因為你們之間激情轉變為親情的,和你多的是習慣了彼此,若再拖下去,就像你說的,你感覺沒有安全感了,作為女生,考慮的是比男生要多,男人反而安慰你要向前看,讓你相信你們之間的感情,作為異地戀,你肯定要為愛情犧牲自己的工作,到他的城市去找工作,等你去了安定下來再跟他聊結婚的話題,給自己一個期限,若兩年內他還不想結婚娶你,就要考慮這段感情是否繼續下去!
24樓:淺笑嫣然沫沫
異地戀確實很難,因為有很多的困難使人很難堅持。未來怎麼樣,誰也猜不到,算不到,繼續吧很難,分開吧,捨不得。你們在一起五年了,畢竟有很深的感情不然也堅持不了那麼久。
只要心中有愛,那就繼續吧。愛是繼續堅持的動力,我相信,你會守得雲開見月明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從以上看來你喜歡男友應該比他喜歡你多一點。只有愛的深了才會有那種幻得幻失的感覺,怕失去如果你不想放棄自己的事業,那就只能拼一下,男友的性格是不能可為了你們的感情而改變事業的趨向。所以如果你也不想放棄自己的事業,就只能往前走一步看一步,對於你們這種事業心比較強的人如果不能百分百抓住對方,就讓自己變得更強大,這樣即使感情失落心裡承受壓力,也會有一點點平衡,再者你的成功在對方內心,也會增加的分量。
26樓:匿名使用者
和男朋友一起相處五年了,說明在五年前,你們是相知相愛的,不然話不會再走在一起,現在看起來你很迷茫,不知該如何?推測你一定是遇到了什麼問題,或者你已經感受到了什麼問題沒有繼續再繼續走下去的勇氣,建議你,冷靜的思考一下,目前你面臨的是什麼問題,然後真誠的相互理解心太,和男朋友進行深入的溝通與交流,找出存在的問題把一些問題都擺出來,雙方共同去面對,找出合理的解決方法,開啟思想的心結因為你們畢竟在一起五年了,只要你能夠,冷靜的思考,以誠相待,真誠的溝通,相信你一定會能夠找到合理的辦法解決目前這些問題
27樓:尚兒麗
既然面臨找工作,就說
明還沒工作,為什麼不
為愛兩人找到同一個城
市的工作呢,感情都五
年了,不是說丟就能丟
掉的,再說還是婚姻比
工作重要啊,除非你是
工作狂。你男朋友說的
對,對未來要有信心,
做事也要堅定信念,不
能遇見困難就退縮,人
生才剛剛開始啊,所以
有問題兩人協商解決就
沒有過不去的坎
28樓:
如果倆個人相愛距離只會產生美順其自然
29樓:擾龍夜楣
異地不喜歡,不能在一起
30樓:匿名使用者
請堅持下去,分手會很痛苦
跟女朋友一起5年了,但不是我喜歡的,到談婚論嫁的年齡了,不想跟她結婚怎麼辦?
31樓:不死鳳凰座
你耍流氓都耍了5年了,到頭來說不喜歡,不想和她結婚。
你早幹嘛去了?典型的拔吊不認人嘛!
跟著你這個薄情郎5年了,大好的青春都耽擱了,木耳都因為你變黑了,要是沒個交代,真的說不過去。
建議你先結婚把日子過著,以後要是實在沒感覺,再離婚好了,這樣也算有個交代。
32樓:匿名使用者
你能拖得起,她一個女生能嗎?五年,不想結婚的話你可真的耽誤她了。感情的事也不能那麼自私,是婚姻大事不假,可你只考慮自己的感覺的話,那她也太無辜了,學著接受她吧,跟了你五年你不至於這麼冷淡吧。
33樓:農民工阿興進城
婚姻更多的是過日子,有時候適合比愛情更重要!!如果現在確實不喜歡她,還是直接告訴她比較好,至少比結婚後再離婚負責任,畢竟五年時間也不短了,想清楚了,分手果斷點!!
34樓:晚霞夕照
其實你不說才是最不明智的做法,就這樣你還能拖到何時?越拖負罪感越強烈。不喜歡、不想跟她結婚,為什麼同居?
一次也就罷了,五年啊!你能像無事一樣分手嗎?試想想,她若欺騙你五年,你會咋樣?!
35樓:匿名使用者
不喜歡怎麼還能在一起五年!還是別拖了,要是以後真結婚了,你又碰見喜歡的,再分開,對她傷害更大。婚姻是大事,要想好!
36樓:匿名使用者
5年了 你也真耗得起 這樣真的好嗎 如果真的不喜歡 又不想跟人家結婚的話 就分手吧 這樣對彼此都好
37樓:秋盡書窗驚白髮
不喜歡也在一起五年,換個說法,你們互相之間讓對方給耽誤了五年光陰。何必呢,還是當斷則斷吧。不然耽誤的也許是你們下一個五年,十年了。
38樓:山塘人
既然不喜歡為什麼還拖著人家女孩子?
還一拖就是五年!
人生最美好的年華有幾個五年?
和前男友分開五年了!今天又見面!我們又在一起了!!但我已經有老公了!我做錯了嗎!心裡很難受很痛苦
又見面的意思是發生肉體關係了。這個事情你做錯了。對不起你老公是一方面,是對不起你自己。見面本身就是錯誤的。聯絡也是不需要的。要有自制力才行,否則你怎麼和現在的老公過下去,如果他跟前女友也這樣了,你會什麼感覺呢。愛情需要兩個人的互相忠誠,需要維護。舊情難忘,之前就有相思苦,對吧 額 不分手以後會更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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