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正常情況下,職工和公司簽定的合同一式幾份,一式兩份的合同有沒有法律效應??
一式兩份或者一式三份。一式兩份的合同有法律效應。只要是有效合同都有效力。
2.違約金是公司自己規定的嗎?國家有沒規定最高為多少??
違約金可以由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進行商議。如果是當地規定了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情況的(也就是說,除了規定的情況,其他一概不得約定),一般沒有規定最高限額,而是以違約金金額應合理來規定。這個合理,就因事而異,沒有統一標準了。
比如:上海,江蘇,浙江,安徽。 如果當地沒有上述規定,有些城市,比如北京,規定了最高限額為該員工過去12個月的工資總額。
因此,樓主的這個問題,因地而異,因事而異。
要看你在**工作了。
3.週末加班打亂職工生活安排的前提下,職工有權拒絕週末加班嗎,週末加班公司是不是可以不發加班費???
可以拒絕。
不可以不發加班費
2樓:匿名使用者
加班費要按照標準工資和加班時間來計算:假定月薪850元,則標日=月薪/21.75=850/21.
75=39.08元/日,標時=標日/8=39.08/8=4.
885元/時,則平時加班4.885*1.5=7.
33元/時,如果平時每天加班3小時,則每天加班費為7.33*3=21.99元;六日加班4.
885*2=9.77元/時,如果六日每天加班11小時,則每天加班費為9.77*11=107.
47元;國假加班4.885*3=14.66元/時,如果國假每天加班11小時,則每天加班費為14.
66*11=161.26元。
週末加班費國家規定是多少?
3樓:雲南鄒律師
週末(不遇到法定假)加班是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兩倍。
4樓:四哥有法說
1、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2、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延長工時的報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5樓:律師張何心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雙休日加班應當按工資的2倍計算加班費。
勞動法規定的 週六 週日 加班的工資怎麼算的?
6樓:阿張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一)8小時外加點:根據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200%的工資
(三)法定節日加班:根據2023年9月18日***頒佈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270號)第二條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由原來的7天改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
一、初二、初三);
(3)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說,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300%的工資
7樓:韓飛律師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8樓:匿名使用者
週末加班費計算 1、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週六加班,加班工資按200%計算。 2、計算方法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執行: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資=日工資×200%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費的相關知識: 今年法定節假日由10天變為11天,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也有所調整。
按原規定,月平均工作天數和日工資折算都按20.92天計算,而上個月國家勞動保障部通知明確,月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12(月)=20.83天/月,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
75天。新辦法區分了月工作日和月計薪天數,月工作日主要用於判斷是否加班,而月計薪天數則作為折算加班費的標準。
9樓:匿名使用者
雙倍,我就是週六加週日休息,平時加班1.5倍
10樓:法律實務研究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週六週日加班的,需要按日常工資標準的二倍計算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1樓:
如本文不同意雙休日上斑,我該怎麼辦
12樓:找法網
週六週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中關於週末加班費是怎麼規定的
13樓:匯法網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需要加班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由此產生的糾紛,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國家規定的法定加班費多少錢一小時
一般職員的加班費按照國家標準 周1到周5,基本工資為基數,每小時的1.5倍 週末2倍。節日3倍。加班是要給付加班費的,國家規定加班費標準如下 在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工資的300 的工資報酬,並不得以調休 補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調休或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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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4度。一般都是18度。依據 室內空氣質量標準 即gb t18883 2002。規定冬季採暖標準為16 24 符合這個標準的室內溫度就是舒適的室內溫度。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 規定,冬季採暖室內熱環境臥室 起居室設計溫度取16 18 國家制定的 2002年小康型城鄉住宅科技產業示範小...
國家規定加班工資每小時多少錢,勞動法規定每加班一小時多少錢
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平均小時工資高於本人基本工資的,以當地標準計算 低於本人基本工資的,以本人基本工資計算 若是準備仲裁請以上面的方法計算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 2008 3號各省 自治區 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局 根據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 令第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