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易書科技
股東大會和股東會的區別:
股東會和股東大會都是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職能功能基本相同,只是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股東大會是股份****的最高組織機構。
表決不同:****的股東會一般決議,通過方式由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約定。****的股東會特別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構成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較少,其全部股東召開的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會。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在200人以下,其股東人數相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多,召開的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大會。
會議決議方式不同: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2樓:匿名使用者
股東會和股東大會,分別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行使職權的組織機構
06年1月1日實施的新公司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三十八條規定了股東會行使的具體職權。
對職權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第三十九條規定,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四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公司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股份****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一百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股東大會。
第一百零一條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特殊情形下,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3樓:匿名使用者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分為年度股東大會和臨時股東大會。年度股東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應當於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6個月內舉行。
臨時股東大會則會在特殊情形時在法律規定期限內召開。
股東大會(shareholders meeting) 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利機關,它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股東大會既是一種定期或臨時舉行的由全體股東出席的會議,又是一種非常設的由全體股東所組成的公司制企業的最高權力機關。它是股東作為企業財產的所有者,對企業行使財產管理權的組織。
企業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4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意思,只是在習慣叫法上有點差別 有限責任公司一般稱為股東會,股份****為股東大會
5樓:匿名使用者
有限責任公司為股東會,股份****為股東大會
6樓:笨鳥後飛的
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大會是股份****的權力機構,可能與股東人數的多少有關而名稱不同。
7樓:風清
二者定義就不說了,一般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是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等,非上市公司及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多數包括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這就體現了股東大會的特殊性。
有二者定義可以看出股東大會對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有權選任和解除董事,並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有廣泛的決定權。 而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經營決策一般都得股東會認可和批准方才有效。職權相當,關鍵是看公司形式。
股東大會和股東會的區別是什麼?
8樓:寒冰肅
1、股東會和股東大會都是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職能功能基本相同,只是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股東大會是股份****的最高組織機構。
2、表決不同:****的股東會一般決議,通過方式由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約定。****的股東會特別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構成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較少,其全部股東召開的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會。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在200人以下,其股東人數相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多,召開的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大會。
4、會議決議方式不同: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9樓:舞璇瀅
1、表決上不同:
****的股東會一般決議,通過方式由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約定。****的股東會特別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份****的股東大會一般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股份****的股東大會特別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對應公司所屬機構不同:
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
股東大會是股份****的最高組織機構。
3、含義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較少,其全部股東召開的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會。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在200人以下,其股東人數相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多,召開的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大會。
擴充套件資料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法定職權有下列十二項: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10樓:
1、含義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較少,其全部股東召開的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會。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在200人以下,其股東人數相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多,召開的股東會議一般被稱為股東大會。
2、對應的公司屬性不同
股東會對應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行使職權的組織機構。
股東大會對應股份****,是股份****行使職權的組織機構。
3、決議通過方式不同
股東會一般決議,通過方式由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約定。
股東大會一般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擴充套件資料
股東大會的召開流程
1、召集
股東大會會議由董事會依照公司法規定負責召集,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或不履行職務時,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2、時間地點
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發行無記名**的,應當於會議召開三十日前公告會議的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
3、臨時提案
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並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在收到提案後二日內通知其他股東,並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4、表決與通過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5、會議記錄
股東大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主持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出席的委託書一併儲存。
11樓:憨牛笨笨
股東會和股東大會都是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職能功能基本相同,只是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股東大會是股份****的最高組織機構。
股東會和股東大會的區別在於表決上不同。
1.****的股東會一般決議,通過方式由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自行約定。****的股東會特別決議,必須經代表(全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份****的股東大會一般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股份****的股東大會特別決議,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擴充套件資料第三十七條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三十九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四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第四十四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九十九條 股份****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一百零一條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四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12樓:林子東說遊戲
一、股東會:是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大會:是股份****行使職權的組織機構。
兩者的並沒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都是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職能功能基本相同。
二、06年1月1日實施的《新公司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三十八條規定了股東會行使的具體職權。對職權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檔案上簽名、蓋章。
第三十九條規定,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公司法規定行使職權。
第四十條 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三、公司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股份****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本法行使職權。
第一百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的規定,適用於股份****股東大會。
第一百零一條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特殊情形下,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 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 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准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股東會和股東大會分別該多少人出席才可以召開?或召開才有效
有限責任公司,人數沒有限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 分立 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因此,公司法 沒有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會議參加人數做規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規定。股份 股...
股東不參加股東會議有什麼後果,開股東會因有事沒參加,會怎樣
股東不參加股東會議喪失了投票和表決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急求 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時限(15天)可否縮短
回覆 xinhua 的帖子呵呵,和我的想法一致 1 關於股份 臨時股東大會的通知時限 公司法並未給出彈性的空間,只能是15天。2 解決思路 1 倒籤會議檔案 完善董事會 股東大會會議通知的程式,比如簽署收到會議通知及議案的回執 時間倒籤 2 將錯就錯 即便程式上有瑕疵,導致的結果也只是股東有權在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