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分居三年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嗎

2022-02-23 05:29:51 字數 4969 閱讀 5017

1樓:學不進則退

在生活中,有的人以為分居達到一定期限就可以自動離婚,其實離婚的方式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那麼,法律是否規定了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呢?今天,華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規定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新的《民法典》於2023年1月1日生效。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佈替換。

分居,多指保留夫妻關係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離婚,是美國夫婦現在很流行一種生活方式,這些人雖然覺得無法再以夫妻的身份繼續生活,但鑑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又不願意捨棄婚姻帶來的諸多好處,最後的結果就是兩個人雖然在名義上還是夫妻,但實際生活中卻是各過各的,互不干涉。

婚姻關係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樓:誰來溫暖我的心

回答首先,分居再長時間,夫妻關係都不會自動解除。從法律上說,沒有什麼婚是可以自動離的,離婚都是要辦手續的。離婚只有兩種途徑:

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其次,因分居而離婚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第一,要求雙方連續兩年分居,互不履行夫妻義務。

第二,雙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第三,需經法院調解,且無和好可能。 所以說,「分居兩年就自動離婚」的說法是錯誤的。

提問那要是現在開始分居兩年以後起訴就滿足這三個要求了嗎回答是的哦

更多1條

3樓:呼延掣

、夫妻分居多長時間可以自動離婚

有人認為夫妻分居一段時間後,即可認定為自動離婚,那麼這是真的嗎?那麼夫妻分居多長時間可以自動離婚?

實際上,這是一種錯誤的觀念。在我國,婚姻關係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

也就是說,解除婚姻關係只有兩種途徑,分別是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協議辦理和到人民法院判決/調解辦理,目前,我國法律不承認分居n年就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二、新婚姻法分居六個月

新婚姻法分居六個月是自動離婚嗎?實際上,我國現階段的法律上沒有規定新婚姻法分居六個月自動離婚的條例,但是在生活當中,如果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已分居6個月,雙方若感情確已破裂,雙方可以根據協議的方式去相關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的。

在雙方協議不成的情況下,則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除雙方的婚姻關係,在訴訟階段若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調解無效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法院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三、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

一方不同意離婚能拖多久?根據法律規定,若是其中一方不同意離婚,則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提出法律訴訟,一般法律訴訟的有效期是6個月,也就是說,當一方不願意離婚的時候,那麼這段婚姻也只能持續6個月。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4樓:惲天心

分居,多指保留夫妻關係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離婚,是美國夫婦現在很流行一種生活方式,這些人雖然覺得無法再以夫妻的身份繼續生活,但鑑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又不願意捨棄婚姻帶來的諸多好處,最後的結果就是兩個人雖然在名義上還是夫妻,但實際生活中卻是各過各的,互不干涉。

婚姻關係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

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婚姻法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解除婚姻關係只有兩種途徑: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協議辦理,或到人民法院判決/調解辦理,目前,我國法律不承認分居n年就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係。

任何人都不願意將爭議訴諸法院,除非萬不得已。因此,協議離婚,無疑是解除婚姻關係的最佳選擇。特別是新的婚姻登記條例頒佈後,離婚不再需要當事人單位開具介紹信,個人隱私受到了保護,協議離婚更加方便快捷。

但對於雙方戶口遠在外省(市)、而在上海工作生活的當事人來說,通過法院調解離婚,應該更為方便。如果方法得當,所需費用僅為五十元,可能比回戶口所在地的單程車票還便宜,所需時間如果安排得當也不用一個月。另外,對於一方在國外,無法辦理國內協議離婚手續,或婚姻締結地在國外,而欲在國內離婚的當事人,法院解決無疑是唯一的途徑。

5樓:雲長天雨

通常是夫妻分居兩年,但並不僅此一個條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就應判決離婚。婚姻法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的情形為: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非法同居。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3.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4.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5.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8.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兩年(原《意見》規定為三年,與《婚姻法》相牴觸,故修正),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6樓:小研老師

一般情況下夫妻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自動解除婚姻了,所以在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去辦理離婚手續了。

7樓:早餐吃過了

現在的法律規定,夫妻在半年以上分居就可以到法院申請解除兩個人的婚姻緣。

8樓:吾純丷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沒有這個說法,要離婚還是需要到民政或者法院。

9樓:小花千骨

夫妻分居至少兩年吧,好像不在一起住了就可以自動解除婚姻,不過還是要法院去判吧,讓他們判一下就可以了。

10樓:思念初見

一般無性的婚姻分居在兩年。以上都會自動可以解決婚姻,但是最好要去做一個申請。

分居三年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嗎

11樓:迷糊

能不能離婚或者是想離婚,需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看,看選擇哪種離婚方式,看你們之間是否存在可以判離婚的情形等。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協商好雙方一起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根據男女雙方之間的情況來判定的,主要是判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家暴、遺棄、虐待、吸毒、賭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難以**的身體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情況來判定。

如果男女雙方之間不存在以上訴訟離婚中視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麼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不會判決男女雙方離婚,需要男女雙方第二次訴訟時法院才會判決男女雙方離婚,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是第一次判決生效後的六個月後。當然在這個期間男女雙方是可以隨時協議離婚的。

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首先,必須明確說明一點,在我國沒有自動離婚一說。如果當事人想離婚,只能通過婚姻登記機關採取協議的方式離婚,或者到法院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也就是說,如果雙方不按照以上兩種程式,是無法解除婚姻關係的。其次,在離婚中,涉及分居時間的,是在訴訟離婚過程中,兩個人因為感情破裂,分居兩年以上,經過法院確認後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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