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者在外非法同居多久才可以由法律判定與原配離婚呢

2022-02-27 12:38:52 字數 2923 閱讀 8546

1樓:張偉傑律師

離婚要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離婚協議,去民政局領取離婚證,或一方向法院起訴;

法律沒有規定非法同居的具體期限;

分割財產,照顧子女及女方的權益。

法律依據:1、《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最好你不要出去找人同居,那樣子在財產分割方面會很被動。

只要一方認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就可以起訴。但最終是否被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還要看具體的情況。

照你的情況,可以收集下她一天沉迷網路,不照顧孩子的證據,然後第一次提出起訴

司法實踐上,分居並不是起訴離婚的必要條件,所以男方有權起訴離婚,但如果沒有特別的情況比如對方有婚外情之類的情況的,一般第一次無法判決離婚,但在判決生效後六個月之後可以再次起訴離婚,這次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就非常大了,雖然第一次起訴離婚可能性不大,但是一個必須的過程

現在起訴一次,6個月後再起訴,基本上都能以夫妻感情破裂判定強制離婚了

3樓:上海楊律師

非法同居沒有具體的時間認定,只要持續的可以了判決離婚。

4樓:菊爆小王子

上面的有毛病吧。人家問幾年,你說這麼大一串。。我來回答。。你外面2年就算是離婚了。。。想最快的話,每天打一頓。家庭爆力故意給居委會知道3天就離了!

5樓:

如果結婚了再和別人非法同居的話算是犯法的事情這是我還是清楚的

所以你還是不要想了

靠法院離吧

為什麼已婚男人愛上了別人,卻不願意和原配離婚?

魯迅先生既然不愛原配妻子朱安,為何不選擇離婚呢?

6樓:宵夜很好吃

一生有兩個女人,一個是原配妻子朱安,還有一位就是許廣平。許廣平雖然為魯迅生了孩子,但是她是不被法律承認的,因為魯迅從始至終並沒有跟朱安離婚。那魯迅一直不肯離婚的目的是什麼呢?

朱安跟魯迅的婚姻是包辦婚姻,婚前兩人並沒有見過面。而且魯迅還是被自己母親從日本騙回來,跟朱安結婚的。朱安是一個典型的封建女性,還纏著小腳。

接受過高等教育的魯迅對此十分反感,所以新婚當天就讓朱安守了空房。而且這輩子無性無愛,沒有生下一兒一女,從頭到尾只是照顧婆婆的丫鬟。

所以與其說朱安是魯迅的老婆,還不如說她是魯迅家請來的保姆,而且還是免費的。後來魯迅愛上了學生許廣平,兩人不僅同居了,還生下了兒子周海嬰。按照道理,既然魯迅不愛朱安,應該跟她離婚,然後再跟許廣平結婚。

但是魯迅並沒有這麼做,他沒有跟朱安離婚,跟許廣平非法同居在一起,這在法律上來講屬於重婚罪。那魯迅為何不跟朱安離婚呢?難道有什麼隱情?

在當時那個年代,大多包辦婚姻的女性離婚後,都會遭到社會的唾棄。魯迅擔心跟朱安離婚後,朱安會失去經濟**,到時候連生存都會有問題,這樣他良心是過不去的。

畢竟朱安替自己照顧了母親十幾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還有一點就是,魯迅母親年事已高,身邊需要有人照顧。而朱安就是最好的人選,魯母對她也十分滿意。

就這樣朱安照顧了魯母幾十年,直到為老太太送終。魯迅去世後,朱安因為沒有子女一直一個人生活著,許廣平看她可憐,還經常給予經濟上的照顧。

朱安生前一直有個願望,就是能和魯迅合葬在一起。但是許廣平沒有同意,最後她葬在了周家老太太的旁邊,而且沒有墓碑。真是應了魯迅那句話,朱安沒有嫁給我,她只是嫁給了我的母親。

7樓:

如果離婚他就揹負拋棄妻子的不好名聲所以堅持著過被

8樓:匿名使用者

魯迅先生既然不愛原配妻子朱安,因為保守所以不選擇離婚。

9樓:孫麗

要有自己的信念,結婚了拋棄是多麼讓人唾棄的事情呀

10樓:匿名使用者

他還是很善良的,他知道離婚後的妻子不好在別人的言語中生活

11樓:平安

因為在那個時候離婚是一件非常不好的事情,對本人影響大

12樓:無奈折騰

以前的人要說離婚都是丟人的的,不檢點了,封建社會

13樓:

為了自己的名聲,其實既然不愛了放彼此一條生路多好

14樓:同雁菱

以前的社會現狀就是很少有離婚的,再說不是不愛就非要離婚的

15樓:青青

這正是他最男人的一面了呢就是要付出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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