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廢舊物資**在我國屬於特種經營行業,需要申請特種經營許可證
2.但實際上我國大部分廢舊物資**企業均為黑戶,即無照經營,造成無票
3.關於廢舊物資的抵扣
關於開展商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廢舊物資抵扣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稅務局,各財稅分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廢舊物資**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78號)規定:「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照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製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本市在具體操作上也作了進一步明確,只有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購入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時,才能抵扣廢舊物資進項。
由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向生產企業開具《廢舊物資銷售統一發票》,並在其下方正**加蓋財務印章和開票人專章,其他發票一律不得加蓋(滬國稅流〔2004〕17號文)。前階段,我們發現本市仍有個別商貿企業在抵扣廢舊物資進項稅額。為了摸清出現問題的原因,規範增值稅政策的執行,打擊相關稅收違法行為,提高增值稅管理水平,市局決定結合2023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滬國稅稽〔2007〕4號文),利用現有的徵管資訊,對上述問題開展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本次專項檢查工作的重點是2023年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表二)第7行次「廢舊物資普通發票」資料大於0,是商貿企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了便於檢查工作的開展,市局在徵收系統中,按三種不同口徑抽取了購入廢舊物資抵扣的商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名單,通過ftp網路下發。
二、檢查期限根據《關於開展2023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滬國稅稽〔2007〕4號)的規定,一般檢查2023年至2023年兩個年度的廢舊物資抵扣情況,有涉及稅收違法行為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檢查步驟、內容和處理本次專項檢查採取自查與檢查相結合的辦法,依據財稅〔2001〕78號等檔案的規定,具體分為四步:第一步 納稅人自查自糾,有抵扣廢舊物資進項稅額的商貿企業對照財稅[2001]78號和滬國稅流〔2004〕17號檔案的規定進行自查,存在問題的,應在納稅申報當期進行糾正,並向各徵收分局報告。第二步 各徵收分局對照下發名單,稽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檢、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比對四個環節的日常管理情況。
重點是: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1)是否及時認定,對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是否按規定進行核實;(2)徵收系統是否及時輸入「商業企業」狀態標誌。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檢(1)是否按規定進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檢,生產企業和商業企業的劃分是否正確;(2)徵收系統是否及時變更狀態標誌。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1)列入名單的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是否填報廢舊物資抵扣清單,清單上實際抵扣的稅額與下發數是否一致;(2)日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工作是否規範,是否存在綜合申報代替正常申報行為。4.「一窗式」比對 增值稅納稅申報「一窗式」比對異常的處理方式是否規範。
第三步 開展檢查工作。根據納稅人自查情況,對列入檢查範圍,未向稅務機關報告自查結果的企業進行實地檢查,並填報《抵扣廢舊物資商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稽核表》(附件1)。重點是:
1.是否有利廢的生產場地、裝置和生產人員,與利廢生產是否匹配?2.
相關合同內部是否相符、發票是否齊全,資金流向是否正確?第四步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1.
商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不得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問題。檢查中發現問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發現納稅人有偷騙稅、虛開抵扣憑證或者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的,要按規定立案上報或立即移交稽查部門進一步查處。2.
對實際從事利廢生產,由於該部分收入比例較低,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商業企業的,就本企業直接利廢生產部分,可按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額。但應嚴格區分廢舊物資**部分和生產部分,對劃分不清的,廢舊物資進項一律不予抵扣。3.
對採用委託加工等非本企業直接利廢生產的商業企業,應按現行規定進行認定,認定為商業企業的,不得計算抵扣廢舊物資進項稅額。
四、時間安排和要求1.本次檢查工作由市局統一部署,各徵收分局具體負責落實工作,2023年4月中旬,市局召開專題會議統一佈置,並下發名單。4月20至30日,納稅人自查自糾。
5月8日起,各徵收分局開始檢查,5月底以前完成整個檢查工作,並將總結和整改意見上報市局流轉稅處和稽查處。2.各徵收分局要高度重視此次檢查工作,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確保工作質量與效率。
應及時總結,針對管理薄弱環節,積極制定措施,加以改進。3.專項檢查工作完成後,市局將利用新徵管系統平臺,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年檢、納稅申報和「一窗式」比對四個管理環節,進一步加強對廢舊物資抵扣日常管理的監督。
各徵收分局應做好以下工作:(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和年檢環節。各徵收分局應對以廢舊物資為原材料生產、加工貨物的企業,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或每年年檢前先進行實地核實,然後根據核實情況,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狀態中進行「商業企業(不可抵扣廢舊物資)」標識。
核實內容包括:生產場地、主要生產裝置、生產能力、生產規模、生產品種、廢舊物資名稱、進貨渠道和貨款支付方式、單耗、資金流量等等。(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環節。
按新增標識封閉申報表相應廢舊物資的抵扣行次。(3)有「商業企業(不可抵扣廢舊物資)」標識企業必須規範申報,「一窗式」比對異常的,異常處理後還必須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辦法進行納稅申報,不予以綜合申報。
各省具體情況不一樣,要具體對待,肯定是能抵扣的
2樓:李澤南
如果符合條件,可以申請使用廢舊物資收購發票,可以抵扣稅款的.
1.廢舊物資**在我國屬於特種經營行業,需要申請特種經營許可證
2.但實際上我國大部分廢舊物資**企業均為黑戶,即無照經營,造成無票
3.關於廢舊物資的抵扣
關於開展商貿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廢舊物資抵扣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稅務局,各財稅分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廢舊物資**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78號)規定:「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可按照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製的普通發票上註明的金額,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本市在具體操作上也作了進一步明確,只有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購入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時,才能抵扣廢舊物資進項。
由廢舊物資經營單位向生產企業開具《廢舊物資銷售統一發票》,並在其下方正**加蓋財務印章和開票人專章,其他發票一律不得加蓋(滬國稅流〔2004〕17號文)。前階段,我們發現本市仍有個別商貿企業在抵扣廢舊物資進項稅額。為了摸清出現問題的原因,規範增值稅政策的執行,打擊相關稅收違法行為,提高增值稅管理水平,市局決定結合2023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滬國稅稽〔2007〕4號文),利用現有的徵管資訊,對上述問題開展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本次專項檢查工作的重點是2023年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表二)第7行次「廢舊物資普通發票」資料大於0,是商貿企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為了便於檢查工作的開展,市局在徵收系統中,按三種不同口徑抽取了購入廢舊物資抵扣的商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名單,通過ftp網路下發。
二、檢查期限根據《關於開展2023年稅收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滬國稅稽〔2007〕4號)的規定,一般檢查2023年至2023年兩個年度的廢舊物資抵扣情況,有涉及稅收違法行為的,應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檢查步驟、內容和處理本次專項檢查採取自查與檢查相結合的辦法,依據財稅〔2001〕78號等檔案的規定,具體分為四步:第一步 納稅人自查自糾,有抵扣廢舊物資進項稅額的商貿企業對照財稅[2001]78號和滬國稅流〔2004〕17號檔案的規定進行自查,存在問題的,應在納稅申報當期進行糾正,並向各徵收分局報告。第二步 各徵收分局對照下發名單,稽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檢、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一窗式」比對四個環節的日常管理情況。
重點是: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1)是否及時認定,對新辦商貿企業一般納稅人是否按規定進行核實;(2)徵收系統是否及時輸入「商業企業」狀態標誌。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檢(1)是否按規定進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檢,生產企業和商業企業的劃分是否正確;(2)徵收系統是否及時變更狀態標誌。3.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1)列入名單的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是否填報廢舊物資抵扣清單,清單上實際抵扣的稅額與下發數是否一致;(2)日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工作是否規範,是否存在綜合申報代替正常申報行為。4.「一窗式」比對 增值稅納稅申報「一窗式」比對異常的處理方式是否規範。
第三步 開展檢查工作。根據納稅人自查情況,對列入檢查範圍,未向稅務機關報告自查結果的企業進行實地檢查,並填報《抵扣廢舊物資商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稽核表》(附件1)。重點是:
1.是否有利廢的生產場地、裝置和生產人員,與利廢生產是否匹配?2.
相關合同內部是否相符、發票是否齊全,資金流向是否正確?第四步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1.
商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經營單位銷售的廢舊物資,不得按10%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問題。檢查中發現問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發現納稅人有偷騙稅、虛開抵扣憑證或者其他需要立案查處的重大稅收違法行為的,要按規定立案上報或立即移交稽查部門進一步查處。2.
對實際從事利廢生產,由於該部分收入比例較低,被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商業企業的,就本企業直接利廢生產部分,可按規定計算抵扣進項稅額。但應嚴格區分廢舊物資**部分和生產部分,對劃分不清的,廢舊物資進項一律不予抵扣。3.
對採用委託加工等非本企業直接利廢生產的商業企業,應按現行規定進行認定,認定為商業企業的,不得計算抵扣廢舊物資進項稅額。
四、時間安排和要求1.本次檢查工作由市局統一部署,各徵收分局具體負責落實工作,2023年4月中旬,市局召開專題會議統一佈置,並下發名單。4月20至30日,納稅人自查自糾。
5月8日起,各徵收分局開始檢查,5月底以前完成整個檢查工作,並將總結和整改意見上報市局流轉稅處和稽查處。2.各徵收分局要高度重視此次檢查工作,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確保工作質量與效率。
應及時總結,針對管理薄弱環節,積極制定措施,加以改進。3.專項檢查工作完成後,市局將利用新徵管系統平臺,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年檢、納稅申報和「一窗式」比對四個管理環節,進一步加強對廢舊物資抵扣日常管理的監督。
各徵收分局應做好以下工作:(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和年檢環節。各徵收分局應對以廢舊物資為原材料生產、加工貨物的企業,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或每年年檢前先進行實地核實,然後根據核實情況,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狀態中進行「商業企業(不可抵扣廢舊物資)」標識。
核實內容包括:生產場地、主要生產裝置、生產能力、生產規模、生產品種、廢舊物資名稱、進貨渠道和貨款支付方式、單耗、資金流量等等。(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環節。
按新增標識封閉申報表相應廢舊物資的抵扣行次。(3)有「商業企業(不可抵扣廢舊物資)」標識企業必須規範申報,「一窗式」比對異常的,異常處理後還必須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辦法進行納稅申報,不予以綜合申報。
各省具體情況不一樣,要具體對待,肯定是能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