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1-----"收購贓物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收購的行為。「明知」包括「確知」與「可能知道」兩種認識狀態,其罪名的成立依附於「本犯」行為的罪名是否成立。新刑法第312條規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本條規定包括以下兩類情況:一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或者轉移的窩贓行為;二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予以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的的銷贓行為。
2-----《物權法》第l06條:
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3-----根據《舊貨流通管理辦法》,**的物品應該登記**該物件人員的身份證號碼。贓物、走私物品、來歷不明物品及抵押中的物品,或者有贓物、走私嫌疑的物品不得作為舊貨經營。
公安機關對贓物、走私物品或者有贓物、走私嫌疑的物品,應當及時予以扣留,並開具收據。經查明不是贓物、走私物品的,應當及時退還;確屬贓物、走私物品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最後,不管是該物品價值1萬還是3000,超過3000的公安機關都可以立案,有犯罪嫌疑的都很有可能被判刑了。你不要做著**金銀這一行,卻一點法律意識都不懂哦。
2樓:**專業戶
這種物品是按商品**來定價的,並不是按你的實際成交價定,定罪要看數目大小,像你說的不承認或是10000元收的只會對你不利,因為你和小偷的供述對不上的話就會反覆查問的,到最後你的責任更大。
3樓:陽如慶
尊重事實,網友們即使用知道如何規避也不能教你,因為這同樣是犯罪行為。教唆犯。像你這種情況,有小偷的證詞及物證,若你不能出示收購的10000萬元收購單據,你即使像你這樣辯解也顯證據薄弱。
若你能提供收購價的單據為10000元且有小偷的簽字,那麼最後即使被抓,你最多也就退還贓物而不會受到刑事強制措施(拘留、逮捕、取保、監居)。懂的話,就頂起。
懷孕時在不知情情況下做了這些孩子還能要嗎
幹嘛這樣作踐自己呢,吸菸吃藥肯定對孩子不好是眾所周知的,但未必生出孩子一定有病,大哭大鬧都沒流產證明你孩子很結實,生下不是問題,但對你此時的行為習慣不適合做媽媽,家長的行為會影響孩子,要想教育出一良好行為習慣的孩子,主要是從家長自身行為規範入手,再加強家庭教育知識的學習,才能培養出一優秀的孩子來,你...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了犯罪人的髒物,同時在確認犯罪人後的第一時
這個罪要求主觀上有故意,你不知情,不構成包庇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了犯罪人的髒物,同時在確認犯罪人後的第一時間把髒物交出,這樣是否構成包庇罪 第三百一十條 窩藏 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 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
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了2份平安保險
保監會bai已開始對平安的萬能保險du 停售調查了 zhi,新推出的智dao勝人生跟你保的一個樣,換湯不版換藥,權這個你懂吧,營銷手段而已別信那個鬼話,我們見多了,還有不是說交一半就行了,這些險種害了許多人,你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按合同你永遠別想把本錢拿走。所以多少人欲哭無淚,你才交兩年,最好不要再聽...